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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架桥机安全检查(5篇)

时间:2024-06-18 10:37:11来源:网络 作者:繁花落寂 点击: 267 次 下载.docx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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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桥机安全检查篇一

中煤办〔2024〕310号

文件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议和 中煤集团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4月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同志作重要讲话,就下一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执法治理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明确提出二季度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执法治理行动为得力抓手,以煤矿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措施,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加强监管、狠抓责任落实,坚决刹住煤矿等行业(领域)和部分地区重特大事故频发多发势头,努力夺取上半年全国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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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工作的较好成效”的总体要求。

同日,集团公司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上,吴耀文董事长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王安总经理作了题为《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全面反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讲话,对全面整顿矿建业务、防范矿建施工的安全风险,提出了“一限、二转、三提”的基本思路,对加强综合治理、坚决稳定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了六项具体措施;纪喜来书记作会议总结讲话,对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议精神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集团公司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继续深化安全大检查,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现将《中煤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集团公司。

附件:中煤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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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煤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及中煤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集团公司决定从5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继续深化安全大检查,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定“零死亡”信念,立足于抓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重点治理“系统、装备、管理”方面的隐患,坚持标本兼治, 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坚决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坚决控制零星事故,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统一协调指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成员:

组 长:纪喜来 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王 安 总经理

副组长:曹祖民 副总经理

洪 宇 副总经理

都基安 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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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彭 毅 总会计师

杨列克 中煤能源股份公司总裁

成 员:总法律顾问、股份高管层、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刘雨忠

成 员:由党群工作部、企业发展部、人力资源管理部、基本建设管理部、生产技术管理部、科技发展部、安全监察局、总调度室、法律事务部、企业文化部、工会办公室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三、时间

2024年5月1日-7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季度)视频会及中煤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各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认真制订并执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继续深化4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100%全覆盖检查。同时,要根据4月份安全大检查查出的系统、装备、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按照下列七项内容和行业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详细制定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工作内容,并列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一)开展“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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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系统是否完善、查装备是否可靠、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隐患是否消除,重点针对矿建项目、资源整合煤矿、危化品生产单位、城市燃气生产输送等单位,对查出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

(二)落实“八不准”。

1、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不准生产;

2、排水系统不完善、不合理的,不准生产;

3、煤矿(矿建施工项目)提升运输保护装置不齐全的,不准生产;

4、未按要求安装安全监控装备的,不准生产;

5、特种设备没有进行定期检验以及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准生产;

6、有严重水患、冲击地压危险或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准生产;

7、重大危险源没有落实安全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的,不准生产;

8、巷道贯通、系统调整、瓦斯超限排放瓦斯、盲巷管理、治理采掘工作面冒顶等重要生产技术工作,没有制定专项措施的,不准生产。

责令不准生产(作业)的矿(厂、处)、采区、工作面(车间),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结束后要求恢复生产的,采区、工作面(车间)由矿(厂、处)组织复产验收,矿(厂、处)由所在二级企业组织验收,各级主要要负责人要对验收结果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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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彻底摸清煤矿井田范围内外情况。

查清矿井井田范围内和周边小煤矿及老窑的积水、瓦斯、火灾等情况,力争在4-6个月内取得一定的探测成果。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要督促落实探测情况,科技部要把小煤窑采空区探测作为今年的重大科技专题,抓紧搞出成果。

(四)坚决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

平朔、煤气化、龙化、焦化公司等危险化学品和煤化工企业,要彻底排查现有装置、管线等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对老化、腐蚀严重的,或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施和工艺,下决心整改,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事故。

(五)挂牌督办重大隐患。

按照集团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要分类确认隐患等级,明确整改责任主体,a级隐患要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将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集团公司对a级、企业对b级隐患要挂牌督办。

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业务保安,指导检查整改;安监局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六)全面整顿矿建业务,防范矿建施工的安全风险。中煤建设公司要对矿建施工项目实行设限管理。总的原则是除集团项目外,不准再承接煤矿三期工程和高风险二期工程,已经承接的要采取措施坚决退出。

全面排查在建项目,严格执行“四个退出”:

一是已承接的“双突”矿井的二、三期工程,无条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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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已承接的有老窑、采空区、废弃巷或受奥灰水威胁的项目,原则上全部退出,暂时不能退出的,必须进行安全评估,由中煤建设公司审核批准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是已承接的二期高瓦斯工程,有两家以上单位施工的,限期退出,暂时不能退出的,必须形成永久的全压通风系统,并由业主对通风、瓦斯监测系统实行统一管理;

四是已承接的三期工程,凡属外包的项目、有多家单位同时施工的项目、有水患(老窑、采空区、奥灰水)威胁的项目一律退出。

承接项目设限进入,坚决做到“六个不接”: 一是存在煤与瓦斯突出风险的“双突”项目不接; 二是周边存在老空区威胁、老空区状况不清的项目不接; 三是有多家施工单位混合作业的高瓦斯矿井二期项目不接; 四是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有水患威胁及高瓦斯风险的矿建三期项目不接;

五是施工单位没有足够管理人员、施工队伍、施工设备,自身能力无法满足施工需要的项目不接;

六是独立的小项目不接,并坚决不留尾巴工程。

中煤建设公司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制定积极稳妥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七)加强汛前和汛期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汛前和汛期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加强井工矿、露天矿、建筑施工企业、龙化公司储灰坝及事故池、焦化牡丹江公司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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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等隐患排查,全方位彻底进行检查,采取措施,超前防范,确保汛期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实施两级安全督查。

1、集团公司成立十三个安全督查组(见附件),持安全检查表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安全督查:

一是听取被检单位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及自检情况; 二是查阅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措施、会议纪要、工作方案、有关图纸等资料;

三是现场抽查;

四是进行常规性、常识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测验等方式。五是督查组在督查期间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整改落实。

集团公司安全督查组工作职责:

一是对二级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安全督查和重点抽查;

二是对二级企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整改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及时报送安全大检查相关工作信息。

集团公司安全督查组到各企业督查的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每月26日前将本月督查情况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安监局)。

2、专项治理期间,在集团公司组织安全督查的基础上,各企 -8-

业也要向所属矿(处、厂)等生产单位派驻安全督查组,由二级企业各分管负责人为组长,业务保安和安全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参加,按照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施工的原则,做好下列工作,切实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和威慑力。

一是严格检查矿(处、厂)长、区队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不落实的要抓反面典型,严肃处理;

二是监督检查矿(处、厂)、基建项目开展落实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情况,并严厉查处现场“三违”行为;

三是监督检查矿(处、厂)、基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安全工作。

两级安全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三违”行为,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经济处罚权; 停产整顿权;

提出免去矿(处、厂)长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建议权。集团公司安全督查组对二级企业有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有提出处理的建议权。

(二)一级对一级负责。

强化逐级负责制,集团公司对二级企业督查,重点督查二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生产技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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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企业对矿、厂、处督查(检查),覆盖率到100%,重点督查(检查)矿、厂、处生产工艺系统是否完善、技术装备是否可靠、管理是否到位、人员素质是否达到要求等。

矿、厂、处对区队、项目部、车间及全部作业地点,覆盖率达到100%,重点检查现场存在的隐患及危险源等。

(三)实行各级领导人员安全包点制度。

各企业领导人员要迅速行动起来,深入生产一线,狠抓安全管理,建立并执行各级领导人员安全包点制度:

1、二级企业领导包矿(处、厂)、基建项目,矿(处、厂)、基建项目领导包区队(车间);

2、包点领导必须参加包点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区队(车间)班前教育会,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3、矿建企业各工程处处长要将工作重点由跑市场转向内部管理,中煤建设公司负责检查和考核。

4、凡包点单位发生事故的,一并追究包点领导责任。各二级企业要于4月30日前将包点安排上报集团公司。

(四)强化业务保安和安全监管。

1、集团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体系的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所属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

2、企业发展部要切实加强新增矿产资源管理,加强项目建设条件的安全风险分析;

3、基本建设管理部要抓好基本建设项目的业务保安;

4、人力资源管理部要会同法律事务部在近期组织对劳动用 -10-

工合同进行检查,完善劳动用工管理;

5、工会和党群工作部门要把班组建设作为企业抓基础、抓管理、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工作来抓;

6、各级培训部门要强化事故案例、“三大规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应急救援内容的学习培训;

7、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8、中煤建设公司应切实承担起对矿建施工板块的全面管理职责;

9、各企业必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煤炭生产、矿建施工企业务必在6月底前建立健全地测防治水、一通三防管理机构,配好人员和装备;

10、在晋煤炭生产企业要尽快成立探水队伍,并严格按照山西省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配齐煤矿“六长”(煤矿矿长,生产、机电、安全副矿长及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

(五)严肃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不做样子、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切实取得实效。

1、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比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一律提升一个级次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2、从重、从快、从严处罚“三违”行为;

3、对于4月份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重大隐患,没有整改的或整改后反复出现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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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参加月度安全生产调度视频例会时,要向集团公司汇报“三违”查处情况。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特别是常规性和常识性安全生产知识,形成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

各二级企业要指定信息报送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与行动工作方案一并于4月30日12:00前报集团公司;每月底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专项治理进展情况总结,并将检查出的具体隐患、整改及处罚(罚款)情况以清单的形式附后一并上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后,集团公司安全督查组和各二级企业要提交书面总结报告,于7月31日前报集团公司。

附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督查组分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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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安全生产 专项治理 通知 抄送: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国资委。

分送:领导,办公厅,党群工作部,企业发展部,人力资源管

理部,基本建设管理部,生产技术管理部,科技发展部,安全监察局,总调度室,法律事务部,企业文化部,工 会办公室,存档(2),共印50份。

中煤集团公司办公厅 2024年4月25日印发

录入:崔燕军 校对:赵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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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桥机安全检查篇二

关于开展架桥机安全专项自查自纠活

动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

2024年6月14日,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大铲湾特大桥工地在进行架桥机作业时,因架桥机导梁前支腿断裂,造成前轨倾覆,导致6名工人坠海。其中,5人死亡,1人受伤获救。此次架桥机安全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警钟,总公司在6月上旬组织的质量安全大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项目的架桥机存在方木支垫不规范、架桥机电源线破损、停机状态未放置安全垫块等隐患,为加强架桥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

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好转。决定立即开展架桥机安全专项自查自纠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项目的架桥机必须按规定组织专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架桥机使用过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确保架桥机使用安全。

二、本次自查自纠的重点是:

(一)检查架桥机方木支垫情况,检查所用支垫方木是否合格,方木支垫是否规范,是否能保持架桥机前后支点的稳定,架桥机停机状态是否放置安全垫块,各项目对架桥机的方木支垫情况要逐一检查,并逐一拍照发回各分(子)公司工程科,由工程科判断架桥机支垫是否合格,如不合格则立即进行整改。由工程科汇总各项目架桥机支垫情况相片及整改情况后,上报总公司工程部。

(二)对架桥机易发事故的薄弱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对架桥机的焊接部位、螺栓、电气电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焊接部位有无裂缝,螺栓有无松动,电线电缆有无破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更换、紧固,并要求每使用一两个月后要紧固一次。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要加大架桥机使用过程中的日常检查监控力度,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

(二)各分(子)公司工程科要督促各项目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要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认真整改,杜绝安全隐患。各分子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务必在6月25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和存在隐患的整改材料等相关资料报总公司工程管理部。

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广西壮族二

架桥机安全检查篇三

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

1、架桥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熟悉架桥机的结构性能、操作要领和安全操作规程,各岗位应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并由专人负责,所有人员必须执证上岗。

2、为保证液压系统正常工作,必须使用清洁的并经过过滤的液压油。

3、架桥机组拼、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4、操作人员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得到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方能开始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

5、架桥机在作业之前,首先应进行全机检查,如液压油量、油管是否松动、周围是否有障碍物等,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应确定油压、电机转向是否否正常。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卡子结合出的牢固情况。

6、架桥机各千斤顶上升或下降时,应分多次交错进行,以防止失稳。

7、移动架桥机时应缓慢行走,不可过快。

8、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9、捆系梁片应符合下列规定:捆梁位置应在梁片两端的设计允许范围内;钢丝绳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钢丝绳应牢挂在架桥机吊点的滑槽内,防止受力时脱出或互压;钢丝绳与梁片底面的拐角接触处,必须安放护梁铁瓦或胶皮垫。

10、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11、架桥机移动时,应有专人看管电源及电缆,防止损坏。

12、液压系统各阀门、压力表如有失灵、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压力表应定期校验。

13、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

14、新安装或重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起重机试运转规程》进行试验和试吊,合格后方可使用。

15、构件、重物在起吊和落吊的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以防物件坠落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16、操作场所禁止闲杂人员入内,以免妨碍操作和避免发生撞伤和碰伤事故。禁止从架桥机主梁、导梁上向下抛掷物品。

17、起吊构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构件吊起后平移时,其底部至少应高出所跨障碍物的0.5米以上。

18、雨雪天气工作,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19、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器突然失灵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就能将重物安全降落。

20、在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油温变化,当油温过高时应停机休息,等油温降下来后再操作。

21、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垂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时须停车检查:

(1).起重机的稳定性;(2).制动器的可靠性;(3).构件的平稳性;(4).绑扎的牢固性。

22、架桥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23、不允许使限位开关长时间处于自动关闭状态,紧急情况下才允许关闭限位开关。

24、架桥机上上各种保护装置均有其特定用途,不允许随意拆除。

25、每次过孔后铺摆横移梁轨道时,前、后横移轨应处在平行状态。前、后横移轨右边、左边、中间六个点距离应一致,偏差±4㎜,不得超过。应用尺子进行实际丈量,正确无误时,空车用低速走行一次。每次铺轨均应重复。(特别提醒:前、后轨不平行可能会导致轴承破碎,进而导致轴、齿轮、电机等严重事故。千万不要用台帽边缘与轨道的尺寸来衡量前、后轨道的平行。因为结构物的实际误差难以衡量)。

26、梁片落近墩顶时,应慢速平稳。梁片落位时,应先落固定端,后落活动端,当两端支撑均已撑牢,方可松钩。

27、架桥机停止工作时,应切断电源,并将架桥机锚定。

28、架桥机运行要有运行记录。

29、每次移动架桥机后要进行日常保养,还应进行定期保养,保养要有记录。

二、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得到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方能开始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

2、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雾或六级风以上的大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

3、新安装或重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照《起重机试运转规程》进行试验和试吊,合格后方可使用。

4、构件、重物在起吊和落吊、大、小车行走的过程中,吊钩下方周围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以防物件坠落而发生人身事故。

5、操作场所禁止人员如内,以免妨碍操作,并避免发生撞伤和碰伤事故。

6、严禁吊运人员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系统突然失灵而产生事故。

7、各种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起吊超过规定的重量和不明重量的物件;若必须起吊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时,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5%)。

8、严禁进行斜吊、拉吊和吊底下的埋设物件。

9、起吊构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构件吊起后平移时,其底部至少应高出所跨障碍物的0.5米以上。

10、雨雪天气工作,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11、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器突然失灵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就能将重物安全降落。

12、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垂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时须停车检查:

a.起重机的稳定性。b.制动器的可靠性。c.构件的平稳性。d.绑扎的牢固性。

13、门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且切断电源,用夹轨器夹牢钢轨。当遇大风时,应增设锚缆,防止门机倾倒。

14、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卡子结合处的牢固情况。

15、门机(含副提升)在每次使用开始,必须检查大、小车行走,刹车,主、副钩刹车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平稳,有无异常,方可正常操作。提升时,严禁超重。且必须每周检查一次,各部件是否正常,螺栓是否松动。由于各种不可预料的原因,钩下严禁站人。

16、操作人员应建立操作工日志,对每天的工作状态、起重吨位、运行状态进行认真记录。多人操作的要交接班,交接班中要认真检查。

17、用户在龙门吊机转场过程中,由于拆、装车、运输、卸等原因,可能会导致钢结构的受力变形,开焊等现象。故转场时在重新拼装前一定要对全部钢结构及焊缝进行检测。否则不能重新拼装,因此而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对于销轴在再次拼装时要探伤,对损坏者要更新)

三、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的准备

(1)、安装前,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的指示的方向一致。(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6)、卷扬机自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2、作业中注意事项

(1)、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和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钢丝绳不许放完,最少应保留三圈。

(2)、钢丝绳不许打结、扭绕,在一个节距内断线超过10%时,应予更换。(3)、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

(4)、作业中,司机、信号员要同吊起物保持良好的能见度,司机与信号员应密切配合,服从信号统一指挥。

(5)、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3、作业完后注意事项

(1)、作业完毕,应断开电源,锁好开关箱。(2)、提升吊笼或物件应降至地面,清整场地障碍物。

四、t 梁运输、架设安全技术措施

1、t梁完成全部作业,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起吊及移梁。梁片在移动、运送、存放及装车等过程中,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支点,在梁端的两侧还应有牢固的支撑。

2、梁片起吊运送前,应确认起吊设备及运梁平车等的性能良好。起吊梁片应平稳,两端高差不得大于30cm。梁片下放时,应先落稳一端,再落另一端。经确认梁片斜撑均已撑牢,方可松除吊具。

3、存梁场应设置坚实的存梁台座,还应搞好排水设施。如发现有沉陷等情况,应及时加固。

4、梁片横移的滑道方向应与卸梁线垂直。滑道应根据梁片支点确定,并保持两股滑道之间的距离一致。滑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5、滑移梁片时,梁片底面与滑道之间,必须安装滑板,两侧应有能随梁移动的保护支撑。滑梁时两端应同步滑行。滑板应有导向设备。

6、梁片装车时,梁的重心线与车辆纵向中心线的偏差不得超过10mm。梁片不得偏吊偏放。放梁时,应先撑好再松钩。

7、梁片在转向架上的支垫高度宜降低,以增强梁片稳定,但也应考虑到吊梁时安装吊具的便利。

8、牵引车送梁时,走行速度不得超过500m/h。送梁车前后应有专人指挥。梁车到位后,应制动。

9、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平整度、刚度。铺设轨道要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值之内。

10、轨道平车运输t梁时,平车的转向托盘(或转盘)支撑制动器等应进行检查。

11、t梁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在运转中有无变形。

12、t梁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要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工拖拉止轮木块跟随前进。当纵坡坡度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13、架桥机组拼、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14、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15、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16、捆系梁片应符合下列规定:捆梁位置应在梁片两端的设计允许范围内;千斤绳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千斤绳应牢挂在架桥机吊点的滑槽内,防止受力时脱出或互压;千斤绳与梁片底面的拐角接触处,必须安放护梁铁瓦或胶皮垫。

17、起吊梁片时,应先提升10~20cm,经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继续起吊。

18、梁片落近墩顶时,应慢速平稳。梁片落位时,应先落固定端,后落活动端,当两端支撑均已撑牢,方可松钩。

19、梁片就位后,及时进行联接。t梁支座焊接以及横隔板连接的焊接和混凝土施工,应符合电焊机、卷扬机安全规定;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五、预应力钢绞线张拉及孔道压浆安全技术措施

1、张拉作业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张拉前应检查张拉设备、工具(如:千斤顶、油泵、压力表、油管、顶楔器及液控顶压阀等)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的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3、锚环及锚塞使用前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

5、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经常保持灵敏可靠。

6、张拉前,操作人员要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设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7、张拉时千斤顶的端部及非张拉端部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的两侧。

8、张拉操作中若出现异常现象(如油表震动剧烈,发生漏油,电机声音异常、发生断丝、滑丝等),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

9、张拉钢束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尚未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束及钢筋。

10、管道压浆时,应严格按规定压力进行。施压前应调整好安全阀。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

11、张拉退楔时,千斤顶后面不得站人,以防预应力筋拉断或锚具、楔块弹出伤人。

12、油泵运转不正常情况下,应立即停下检查。在有压情况下,不得随意拧动油泵或千斤顶各部位的螺丝。

13、作业应由专人负责指挥,操作时严禁摸踩及碰撞力筋,在测量伸长及拧螺母时,应停止开动千斤顶或卷扬机。

14、千斤顶支架必须与梁端垫板接触良好,位置正直对称,严禁多加垫块,以防支架不稳或受力不均倾倒伤人。

15、在高压油管的接头应加护套,以防喷油伤人。

16、已张拉完而尚未压浆的梁,严禁剧烈震动,以防预应力筋裂断而酿成重大事故。

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就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要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2)、现场内的道路应平整、坚持和保持畅通,危险地段就悬挂规定的标牌,施工现场设安全宣传标语。

(3)、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的规定执行,临时供电主线路需地下埋置时,采用电缆线加防护套管。

2、机械设备操作及车辆驾驶安全技术措施

(1)、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

(2)、机械安装时基础必须稳固,吊装机械臂下不得站人,操作时,机械臂距架空线要符合安全规定;

(3)、各种机械设备视其工作性质、性能的不同搭设防尘、防雨、防砸、防噪音工棚等到装置,机械设备附近设标志牌、规则牌;

(4)、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性能好。

(5)、起重作业前应检查绳扣、挂钩、钢索、滑车、吊杆等部件,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同时注意起吊范围内设备的安全,严禁任何人攀登吊立中的物件和在起重物下通过、停留及作业。

(6)、起吊设备时,严禁起吊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不得用来运送人员。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定期进行检查,凡发现有扭结、变形、断丝、磨损、腐蚀等现象达到破损限度时,必须及时更新。

(7)、起重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任意调整和拆除。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检查项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起重设备应采用专用配电箱,电缆不得漏电。

(8)、机械吊装管材时,吊具应完好,栓绑要牢固,防止管子滑脱。

(9)、起重作业中,司机必须先发信号然后起吊。起吊时,重物在吊离地面20~50cm时停车检查,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再继续起吊。起吊重物旋转时,速度均匀平稳,防止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事故。吊长大重物时,有专人拉放溜绳。

(10)、所有机械设备操作及车辆驾驶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范操作。

架桥机安全检查篇四

关于开展监理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自查

工作的通知

各监理部:

为了切实履行监理合同职责,落实2024年10月13日全院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避免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监理项目质量和安全目标顺利实现,监理处安排近期各监理部开展一次全面的工程质量及安全自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检查项目范围及方式

在建和收尾的的监理项目均应进行自查和检查,分监理部自查和监理处检查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0日,各监理部开展自查和整改,并写出自查整改报告。

第二阶段:2024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25日,监理处检查各项目对自查和整改情况,对本次自查整改工作进行评价。

二、自查工作的组织和责任落实

自查工作由总监负责,要层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要求监理部将自查责任及内容落实到监理标段和每位监理人员,做到责任明确,将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自查和检查的内容

自查的内容由各监理部结合项目特点和本实施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并以以下内容为自查重点:

1、事前质量控制措施的自查

工程开工和开工项目施工方案是否审查批准;材料进场报验、取样、抽样是否规范;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是否经审查,现场拌合设备是否按规定率定;用于工程的构配件、设备是否报验审查;与质量相关的进场施工设备、仪器(测量、试验、计量等仪器)是否经报验审查及后续使用情况自查;承包人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自查;测量控制网点移交、复测及有关测量成果的复核和审查情况;设计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

2、过程质量控制措施的自查

检查施工单位遵守合同技术条件、规程规范及是否按照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措施、方法和程序施工;对“上道工序不经检查、签证和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三检制”、隐蔽工程、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等应采取“旁站监理”等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实施情况的自查;对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监理采取何种措施,对采取措施是否及时、合理及处理措施追踪落实情况的自查,检查处理措施是否形成完整的工作闭合;现场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制度的落实情况自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的自查;监理记录(旁站值班记录、抽检记录、监理日志、监理日记、工程建设大事记、月报、会议纪要等)是否齐全、完整、规范。

3、事后质量控制措施的自查

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是否同工程建设同步进行,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符合相关要求;资料归档是否符合要求。

4、保修期质量控制自查

对保修期发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是否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维修;对维修处理情况是否再次进行严格检查;对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的工

程是否规范签发保修期责任终止证书。

5、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的控制措施的自查

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是否按规定进行上报,对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记录是否完整、全面、归档。

6、施工安全自查

对照《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自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执行及与工程强制性标准符合情况的自查;监理实施细则文明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的自查;对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整改通知单的签发、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的自查。

四、对自查和检查中问题的处理

各监理部应认真做好此次工程质量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真正起到提高工作质量、落实工作职责、规避工作风险的目的,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自查和整改的记录,自查整改结束后各监理部写出自查整改报告报监理处。监理处将对各监理项目自查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项目考核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监理处

2024年10月24日

普通★长期

普通

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文件 甘水电院发„2024‟66号

关于印发《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甘水安监发[2024]537号)要求,现结合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 通知

抄送: 水利厅安全监督处

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24年09月30日印发

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发展,根据《甘肃省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甘水安监发[2024]537号)要求,结合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勘测设计野外工地、监理和设代施工现场、院办公区、家属区、后勤保障区的安全运行为重点,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院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有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王志强 副组长:刘立昱

成员:朱发昇、马明、冉守忠、卢学礼、熊焰、潘峰、彭正明、陈剑、丁永升、马为民、张成俭、屈新利、崔旭、姚天禄、张海元、熊伟、蒋小鹏、吕生玺、王廷宝、智宏业、孙健、宗永福、肖少华

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是安全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其他工作的院领导,对其分管工作范围涉及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院安委会办公室、院工会以及各级责任人,负相应排查整治职责。

院安委会负责做好全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院各处室层层落实,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确保工作效果。依靠“院统一领导、部门全面负责、职工广泛参与”的责任网络,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班组及岗位。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面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和现场管理、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四、方法步骤

(一)思想教育及安排部署阶段

从9月1日到9月15日,我院各部门紧急动员起来,进行思想教育和工作部署安排。

1、认真组织学习院转发的相关文件,落实文件精神;教育职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证人身安全;通过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形成安全生产意识、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2、加强对各级主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素质。各部门特别加强对新员工、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广泛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教育,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

从9月16日到9月30日,各部门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确定检查场所,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一登记,及时排除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和登记在册尚未治理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逐项予以整改;对因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不能治理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停产停业整改,杜绝带病运行,严防“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

(三)督查检查阶段

从10月1日到10月31日,我院安委会将对各部门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整治。对疏于管理、纪律松弛、有章不循、工作不实,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不整改而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四)挂牌督办阶段

从11月1日到12月31日,各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认真填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汇总表》,切实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接受员工监督。

(五)总结提高阶段

11月10日前,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并报送书面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全院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从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制度建设、管理措施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

责任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工作岗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确定重点,细致排查

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细致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重点检查范围包括:

1、院办公楼、住宅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库房、锅炉房、资料室、印制室、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全力排查火灾隐患,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治理,确保万无一失;

2、院“第二办公区”进行重点安全隐患排查,在防火防盗方面要保证安全;

3、勘测、监理、设代等现场作业单位要对机械设备、作业环境、防汛体系进行重点排查,落实现场安全和防汛措施;

4、院汽车队和有车辆的部门要重点抓好车辆行驶安全工作,重点加强驾驶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车辆的维护保养、防盗和安全检查,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严禁超速、超载、疲劳、无证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和车辆带病上路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落实交通事故预防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5、在野外工地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特别要抓好防滑、防火和防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遏制工作;

6、各单位对供电系统、消防设备、防盗抢设备、日常活动安全防范体系进行隐患排查。

(四)大力推进水利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专栏、黑板报、悬挂横幅、电子屏及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以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内容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要根据工作实际,有重点地进行经常性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宣传教育,使各岗位人员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操作技能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切实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全面监督,形成合力

要将综合监管、行业管理和员工监督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发、有效组织、正确引导的原则,加强内部监督,保障员工行使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权,注重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提高监督实效。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架桥机安全检查篇五

十、运架一体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1总体要求 1.一般规定

(1)机组人员必须经过医院体格检查合格,并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熟悉架桥机的结构、原理、性能、操作、保养及维修要求。

(2)机组人员必须经过理论与实际的考核,由公司以上劳动、技术部门组织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机组人员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必须严格执行所有安全预防措施及安全警示。

(4)机组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在作业中聊天、阅读、饮食、嬉闹,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5)禁止串岗、擅离职守;班前严禁饮酒。

(6)机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冬季施工应采取保暖防冻措施。

(7)机组人员必须有专人指挥,指挥信号必须统一,多岗位人员分工必须明确,保持协调一致、就位齐全。

(8)机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调配机组人员必须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并报公司审批。

(9)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起吊、架梁现场,禁止在架桥机主梁上方,导梁上往下随意抛掷物品。

(10)禁止对起吊运行程序进行修改;禁止随意改变或调整安全设备。

(11)禁止不遵照说明书,任意维修设备;禁止对部件的功能进行修改。

(12)禁止在天气超过说明书规定的气候条件下使用架桥机;禁止

在道路滑溜时运行架桥机。

(13)禁止在照明条件不具备、能见度低的情况下,进行架梁作业。(14)禁止用不正确的方式乱操作;关机和使用安全装置。(15)遵守现场设备和司机室上的所有安全警示。

(16)遵守所有装配、使用、保养手册中的指令,以便能安全有效地控制零部件和设备功能。

(17)不允许使限位开关长时间处于自动关闭状态,紧急情况下才允许关闭限位开关。

(18)设备各功能正常时,才可以使用运架梁机,运架梁机安全装置有故障,必须停止使用。

(19)对吊具、钢丝绳、制动装置、限位开关等重要安全设备应由专人进行质量和工况监督控制,定期填写报告表。在达不到安全要求时,必须检修,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必须更换。

(20)严格按照《运架一体式架桥机架桥机作业工序安全质量联保流程卡》进行作业。

(21)遵守《铁路架桥机架梁规程》和《铁路桥涵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有关规定。

(22)必须按照运架一体式架桥机《使用说明书和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作业。

2.作业前

(1)作业前必须进行严格认真地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将值班中发现的情况详细地向交班司机交待。

(2)接班人员应共同对运架机吊具钢丝绳、制动装置,限位开关、发动机、电气设备等主要安全装置进行认真的检查,在符合要求后,填写交接班日志并签字。

(3)操作者必须确定本人在安全状态,设备也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4)操作者必须确定没有闲杂人员逗留在现场,其它工作人员没有处在危险状态中。

(5)操作者必须确定工作区无障碍物,确保起吊、操作和行进有足够的横向、纵向、立体空间。

(6)操作者必须检查制动器、限位开关和紧急制动开关。(7)检查驾驶室内油缸压力表读数处于控制范围内,若有问题应检查原因并处理好后,确认处于良好状态。

(8)检查钢丝绳处于张紧状态,卷筒槽、滑轮内的钢丝绳缠绕正常。(9)检查运架梁机、导梁及墩台上有无遗留工具和其它物件,以免在作业中坠落造成人员和设备事故。

(10)操作者检查发动机、电气装置和所有机件处于完好状态后,将控制器操作扳柄处于零位,鸣铃示意所有在场人员,即可开车。

3.作业中

(1)禁止在吊运区内有人的情况下起吊荷载;禁止在载荷悬吊的情况下,操作人员离开。

(2)禁止触摸正在旋转的滑轮,移动的钢丝绳及起吊状态下的吊具。(3)禁止悬吊荷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禁止在悬吊的荷载下、穿行、停留、运行。

(4)禁止起吊超过额定能力的载荷,禁止在负载不平衡时起吊。在运行过程中负载不能左右摇摆。

(5)止用运架一体式架桥机拖拉、牵引、翻转重物。

(6)止运架一体式架桥起吊与地面连接的载荷;禁止起吊陷载淤泥里负载。

(7)禁止用吊钩做负载的支撑点;禁止用钢丝绳直接吊装荷载。(8)禁止将吊具放在地上或放置在将被起吊的负载上。(9)禁止在多步操作时快速变换操作步骤。

(10)应按照操作程序操作,避免误操作,尤其在操作启动和停机时必须遵守。

(11)在作业过程中应对制动装置、限位开关、钢丝绳、吊具滑轮组、负荷限位装置、操作面板等重要部份进行监视运行,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12)在架设过程中,必须保证导梁的水平度和垂直度,主、副支腿及后支腿要同时受力,不得有悬空现象,支腿底部必须垫平、垫实。(13)无论任何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其它人有危险,必须尽快按下紧急制动按钮。

(14)运架一体式架桥机发现异常情况或零部件损坏,必须立即关机。关机后由技术人员检查故障原因,进行处理。确定没有任何危险的情况下,值班指挥员指示操作者可以重新开机。

(15)在起吊时不允许滑轮撞击运架一体式架桥机,不允许用设备吊起的负载撞击障碍物。

(16)起吊时不允许超过规定的速度0.5m/min起吊。

(17)起吊时,检查起吊装置是否位于负载垂直平面位置,使其保持平衡,并慢慢拉紧吊索/环索确定负荷完全被吊稳。静停十分钟后再进行下步操作。

(18)运架一体式架桥机运行时,应避免运架一体式架桥机与桥梁或相关障碍物碰撞,造成运架一体式架桥机机械和结构的损坏。(19)空载行驶速度为5km/h,重载为3km/h,在接近桥梁或接近最终停止位置时,应降低速度,以免发生意外。

(20)运架梁机在运行时应派专人加强巡视和监护。

(21)导梁就位时各支腿的连接铁板与墩台预埋铁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主、副后支腿就位后必须检查确定受力;导梁下滑道必须正确地落入主、副支腿滚轮槽中。

(22)喂梁时,运架梁机前轮组与架梁小车对位必须准确,禁止利用

调整左、右减震油缸高度来纠正对位偏差。

(23)喂梁时,运梁小车4个顶升油缸应处于高工作位,避免减震油缸处于高工作位,严禁减震油缸超行程工作。

(24)喂梁时运梁小车移动过程中,必须专人监视顶升油缸行程高度与托架相对位置变化情况。

(25)喂梁时,桥面左、右一人负责观察移动过程中运架梁机与下导梁有无干扰,运架梁机吊梁在下导梁时,严禁运梁小车带运梁机后退。(26)运架梁机后轮组制动时,必须用特制的楔型垫木垫实。(27)落梁速度不应超过0.5m/min,并有专人负责监视落梁速度和位置。坡道落梁应增派监护人员,并加强防护。

(28)导梁支腿转移必须严格按照“主支腿临时就位——转移副支腿——副支腿就位——转移主支腿就位——主支腿辅助支腿旋转就位——导梁辅助支腿前移”程序作业。

(29)导梁支腿转移时严禁调整后支腿位置。

(30)支腿转移完成后,必须派专人检查各支腿承力情况,并安放保护套。

4.作业后

(1)运架一体式架桥机停止工作后,必须将停机制动器处于工作状态。

(2)运架一体式架桥机吊钩升起,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3)下导梁与后支腿连接可靠,并用地锚杆固定在已架桥梁或桥台上。

(4)主、副支腿、辅助支腿与墩台连接可靠,预埋螺栓与支腿连接板稳固。

(5)清洁和擦拭运架梁一体机下导梁

(6)按规定对运架一体式架桥机进行保养和润滑。(7)运架梁机及下导梁指派专人看护。

10.2 发电机组专项要求

1.发电机组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身体健康、并熟悉本机的操作使用说明书。

2.在主机上安装发电机时,必须检查线路连接情况和各部状况,并配备接地断路保护装置,进行有效的接地保护。

3.启动发电机组前应检查所有的开关,电器连接线路和部件处于良好的状态。

4.启动发电机组不允许连续起动,应至少间隔10秒才允许第二次启动,起动后应进行4-5分钟预热。

5.发电机组工作时,应监视仪表工作状态,严格将蓄电池连接线断开。

6.发电机组在停机前应切断连接并将发动机降到怠速,空载运行3-5分钟再行关闭。

7.添加燃机油时,应远离烟火地方,并在发电机停机状态下进行。8.不准将发电机组与其它供电网路连接。

9.不准在易燃物质附近、狭窄通风不畅的地方使用。10不准在发电机工作时进行电器机械部分的保养和维修。11.发电机组长期不使用应将油料、冷却液放掉,避免氧化。1.8.3遥控器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无线遥控系统专业培训,身体健康经考核后上岗,并熟悉运架一体式架桥机各项功能和操作程序。

2.严禁在启动遥控器后,将遥控器置于无人看管的位置。3.遥控器在仃止工作时要切断电源,即使是暂时性的也要切断电源。

4.操纵遥控器应与接受器保持在安全距离,严禁超出安全距离或视线不清的状况下发射信号。

5.严禁用金属结构将接受器盖住或将接受器安装在金属封闭的结构内。

6.接受器供电应通过主开关控制,严禁直接由电路供电,在维护保养遥控器时应将电路断开。

7.不允许使用代用型号的电池和充电器,充电时应遵守有关技术规定。

8.电池到了使用年限,须重新更换。不允许将替换的旧电池烧掉或随意丢弃。

9.不允许改变已定的无线电发射频率和手动设置的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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