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砖销售合同(三篇)
空心砖销售合同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 工程水泥砖发包给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严格遵守。所供材料品种及规格:标砖
一、质量要求
1、乙方所供应的各项建筑材料必须符合行业规范;
2、如乙方所供的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二、 运输及收货
1、 乙方负责将砖运送到甲方工地,并按甲方指定位置卸车堆放。乙方自行报量,甲方派人计量收货,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
2、 乙方报量如与实际数量不符(大于百分之一),之前均按实际数量结算。
三、 进度要求
甲方所需材料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供应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施工进度。
四、 安全
乙方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必须文明行驶、文明装卸,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 结算单价(含运输、装卸费)、付款方式:
1、标砖: 元/匹(不含完税价),
2、此价格为现行价格,如市场价格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不作调整。
3、付款方式:甲方收货累计完成一层后,剩余按月结算。
4、乙方需提供新产品合格证明 ,验收合格后30日内余款一次性结清。
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完材料并结清货款后失效。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心砖销售合同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刘村社区工业厂房建设地点:萝岗区
第二条 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刘村社区工业厂房混凝土空心砖供应(具体供应量按实计算)。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各个单项工程紧接各工序施工。材料供应以甲方通知进场24小时内材料必须到施工现场并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方,否则由此引起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一) 混凝土空心砖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新型墙体办规定.砖强度为m7.5,如果墙体办验收不合格,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承包方式:乙方包质量包到现场,包下车堆放整齐, 混凝土空心砖到现场价为185元/立方米(包开发票, 发票由原厂开出)。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伍元每立方米.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每200立方支付一次材料款,最后工程款乙方需开好完整的材料发票给甲方后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材料运输过程中所有责任乙方负责,以甲方无关,
第七条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和结清工期款之日自然失效。
(二) 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三) 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心砖销售合同三
使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宜宾诚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兴文嘉记项目部所需的空心砖,配砖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共,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1.1交货地址:兴文县僰山镇僰王新城二期房建(项目工地内)
1.2供货起止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目用砖需求结束。
第二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2.1 单价:空心砖205元/立方米(开据专用发票)
2.2 上述价格为到货价。(含运费、装卸费和税费)。
2.3 放量以乙方卸下车堆放整齐收方。
第三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款条
3.1 结算方式:甲方每月25日按实进行计量,次月(15-25)日支付乙方全额货款(乙方需开据专用发票)。
3.2 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4.1 乙方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4.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1至2天向乙方提出购货要约。
5.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现场签收确认。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
6.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7.1 双方约定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丢失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产品规格:空心砖(六空砖)240mm×220mm×200mm
7.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甲方图纸上的设计要求。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非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应当承担退货价金50%的惩罚性违约金。
8.2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甲方将推迟付2个月支付乙方本月的全额货款)。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拒收。
8.3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 乙方如不能按时供货,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并负责甲方的损失费。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9.1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9.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