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理学与环境史学关系刍议
历史地理学和环境史学都属于交叉学科,涉及内容交错繁杂,对二者学科属性的划分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但这样的学科划分工作却不容忽视。很多学者认为对科学的分类只有形式上或是美学的意义,对科学本身并不重要,诚如德国学者阿尔弗雷德赫特纳所言:这种见解是片面的、短视的,是哲学精神的完全衰落,只重视科学的初步工作,而且主要着眼于实用目的的初步工作那个时代的残余。如果当真实施这种看法,必然导致科学上必要分工的忽视,并导致精力的浪费。[1]128而目前学界对这两个学科关系异同的探讨也相对薄弱,①对历史地理学和环境史学这两门学科界限的划分不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两个学科的成长和进步,也使得具体研究很难进一步开展。
依笔者浅见,我们或可从上述赫特纳的话语中能得到一点启示,划分学科属性需要一定的标准,而这个标准应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理论基础及传授方式和领域等诸多方面。以下本文尝试用这样的标准对历史地理学和生态环境史学的学术界域和性质加以区分。
一、历史地理学的学科属性
历史地理学从学科划分上属于二级学科,其本身就是一门交叉学科,综合性极强,学科属性在学术界还有不同见解。目前基本的认识是历史地理学属于地理科学一个分支,也是历史学与地理学之间的边缘科学,主要研究人类历史时期的地理状况及其发展变迁。
1.地理学的性质和内容
历史地理学既然是地理学的分支学科,那么首先应该了解地理学的含义。法国学者保罗克拉瓦尔解释道:地理学的目的是指出地球的复杂性,景观的多样性及其中文化传统的丰富性。地理学科注重各种不同形式的人类维生问题。[2]5在地理学的发展过程中,其主要研究内容大致经历了从古代以地图为主的地理学,到地球区域描述的地理学,再到近代注重人与自然的关系,直至现代研究区位及系统理论、民族(或人种)地理学、规范性空间思想分析的形成等。
地理学研究对象主要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但又区别于地球物理学和地质学,前者研究地球的形状、物理化学情况等,后者重在研究地球内部构造和成因等,而地理学把这些都看作既定事实,也就是在接受这两门学科的研究成果之上进行的研究。根据其研究对象的不同也产生不同的分支,主要有数理地理学、固体地表地理学、地理水文学、海洋地理学、气候学、动物地理学和植物地理学、人类地理学和历史地理学等。
以上我们基本可以了解地理学的性质:它是一门研究地球表面区域的学科。如同历史学是一门研究时间的科学一样,地理学是关于填充空间的科学,而不仅仅只是描述各种不同事物的地区分布。地理学研究虽然涉及了很多人文方面的研究内容,但从研究方法和理论上说,地理学还是透出明显的自然科学气息,主要包括地理学观察、地点测定和绘制地图、因果关系研究、空间联系分析和构想等方面。[1]140
2.历史地理学的概念和内容
《中国大百科全书》对其的定义是:研究历史时期地理环境及其演变规律的学科。它是地理学的年轻分支学科,又与传统的沿革地理有着密切关系。②历史地理学是以历史时期的地理环境为研究对象,主要限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时期。由于地理学是一门发展相对成熟的学科,历史地理学作为其一个分支,在学科性质、研究内容、方法、理论都应与地理学保持一致,只不过研究对象以历史时期为主,需要使用历史资料和历史研究的成果。从这个角度讲,历史地理学的内容和分科主要有:历史自然地理、历史人文地理、区域历史地理和历史地图学以及历史地理学的理论与方法论研究等。而这些研究方面下还有各种不同的研究分支。
二、环境史学的学科属性
1.环境史学的解释
环境史学是一门非常年轻的学科,1970年代以来才逐渐兴起于欧美,在中国的起步就更晚了,大致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因此对于这个年轻的学科而言,其学科定位和理论构建还显得非常不足和单薄。国内学者也称其为生态环境史学,之所以有这样的差别,是由于生态环境是首创于汉语中的专业词汇,虽有一定的学理差错,但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还是有其积极的一面。
生态环境一词的词组,来自生态学和环境科学两个方面,而该词组合则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那个特定时代的环境保护思潮和氛围。[3]对于环境史学的定义非常多,美国学者唐纳德伍斯特解释道:环境史是有关自然在人类生活中的角色和地位。,其目的在于加深我们了解在时间过程中人类如何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他们如何影响环境和得到什么样的结果。③著名环境史学家伊懋可的解释更为生动:环境史不是关于人类个人,而是关于社会和物种,包括我们自己和其他物种,从他们与周遭世界之关系来看的生和死的故事。[4]1中西方历史和国情的差异,决定了中国环境史学研究不能完全照搬西方,需要走出一条相对独立的符合自身特点的路线,这具有很大的挑战。
了解这一学科的定义,首先需要知道环境一词的意义,其科学的解释主要是指:生物体周围的其他生物和无机自然界,他们与作为主体的生物之间存在着种种客观的生存、营养关系和因果关系。[5]1目前作为一个科学的概念主要被用于两个方面,一是狭义的生物生态学,所指的生物体的生存环境;一是指地理学、人类生态学、环境科学和地球生态系统科学所说的人类环境。而环境史学的研究范围包含了这两个方面,只是从历史的角度去探究和解读具体内容。
2.生态学概念和理论的引入
根据上述环境的定义,就需要引入生态学的相关概念和理论作为环境史研究的基础。生态一词起源于希腊文Oikos,即住所之意。直到19世纪后半叶,生态才被列入科学词汇,并被定义为动植物与其环境的相互关系。随着达尔文的进化论得到进一步发展和传播,生态这一术语才为生物学家广泛应用。[6]1生态学这一学科名称首创于德国生物学家E黑克尔,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繁盛于20世纪。随着生态学及其相关学科的发展,其所涉及的领域已大大拓展,不再只局限于生物学领域内。目前学术界对于生态学最基本的定义是生态学是研究有机体与其环境相互作用的学科,[7]1也就是说生态学所研究的内容和对象不仅包括生物个体、物种群落的组成结构及其对环境的反应,还包括整个生态系统内部群落与环境的非生物成分的结合等所涉及的各种过程。著名学者C格尔茨在1963年其著作《农业退化》中提出生态学系统概念是文化、生物和环境之间持续的相互作用观点的逻辑结论,具体解释就是生态学系统是生物和非生物之间关系的能动配置,通过它能量得以流通、物质得以循环,并且因为它,生存和其他问题得以解决。实际上,生态学系统是由一群植物和动物及其非生物环境确立的,由此构成一个食物网,并对各自的生存机遇产生全面影响。[8]13
伴随着人类学的发展,很多学者将人类活动与周遭环境和生态系统联系起来,由于人类本身就是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人类生态学的研究和解释也就很容易为人接受。在人类学研究中,生态系统的观点早已用于研究人类社会聚落。人类生态学一语最早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经历了一段颇有争议的发展历程,20世纪70年代重新兴起,成为一门介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边缘科学。它研究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以生态学原理为基础,人类环境生态系统为对象,其根本任务是考察人类生存方式和环境对人类生存的作用,研究人类群体之间、人类活动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的机理;解决和预防严重威胁人类生存与环境质量的生态问题,以推动人类-环境系统协同而健康发展。[5]7生态学是一门复杂而系统的学科,作为环境史研究不可能照搬或全部套用,毕竟两个学科的研究背景有差别,因此只有找到最恰当的内容才能套用。上述人类生态学的理论体系和结构与环境史研究基本吻合,而且相辅相成,自然的成为了环境史研究的理论依托。从西方环境史的发展脉络也可以看到,环境史的基础理论是生态学。而环境史就是用这样的理论体系去分析历史上生态系统的状况和发展变化轨迹的。
3.环境史学的学科性质和定位
王利华教授指出人类生态系统应作为环境史学的核心概念,与上文所述人类环境生态系统含义基本一致,是人类生态学的研究对象和核心概念。其的具体解释是:以人的行为为主导,自然环境为依托,资源流动为命脉,社会体制为经纬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其基本结构可分解为三个圈层:核心圈层是人,包括人的组织、文化和技术,即人类社会;第二圈层是人类直接赖以生存的生态基础,由生物环境、物理环境和人工环境构成,为系统的内部介质;最外一个圈层是生态库,可看作是地球生物圈,包括所有当前可供利用和沉积、贮备着的资源,是人类社会的外部支持系统。人类生态系统除具备普通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三大功能外,还有另外一种特殊功能,即由人类社会劳动,包括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创造的产品的价值流,所有功能都通过系统的生产、消费、流通、调控和还原五个环节表现出来。在这类系统中,人既是自然生态亚系统的一部分,又是经济亚系统和社会亚系统的主角。整个系统的动力学机制来源于自然和社会两种作用力。[9]从这个核心概念所引出的就是环境史学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框架。
从环境史学的学科定位而言,学术界基本认同其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就研究方法而言,环境史学主要是沿用历史学的方法尤其是在中国,研究工作都是在对史料的收集、整理、辨别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加之生态学的系统分析的方法和理论,在一个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探究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间相互关系、影响及发展变化。如多佛斯的言:环境史尝试解释我们如何达到今天的地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为什么是这个样子?环境史探讨并描述生物地理环境过去的状态,探讨人类对非人类环境的影响,及其间之关系。④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生态环境史学是一种关系史,即人类与生态系统内部各种要素间关系的发展、变迁历史。
环境史学的具体研究方向和内容主要依据人类环境系统的内容来定。传统的生态系统是指一组相对稳定的关系,反应生物彼此适应以及对其无生命环境的适应。人类生态学将人类纳入生态系统之中,作为一个生态位,以人类活动为核心进行研究。这里的环境是人类居住的地球表面,根据地球科学传统的地球表面圈层划分,可以将环境史的研究内容归为一下几类:人类与土壤圈的相互关系史;人类与生物圈的相互关系史;人类与水圈的相互关系史;人类圈⑤内部相互关系史等.
从环境史学的研究理论和对象上看,与通常所说的环境科学是存在差别的。现代的环境科学是一个整体,是物理科学、生物科学与社会科学有关部分交叉形成的,主要研究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各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其分支学科包括环境化学、环境地学、环境物理学、环境生物学、环境医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与环境工程学等。其中的环境地学与环境史学研究有一定关系,环境地学主要是研究地球表面一系列问题的学科,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其内容和学科体系尚未定形,目前已相对明确的分支学科有:环境地质学、环境地球化学、环境地理学、污染气象学、环境水文学、环境海洋湖沼学、环境土壤学等。
三、历史地理学与环境史学的区别和联系
历史地理学与环境史学的区分,长期以来都是学术界的难题,很多学者也做过区分,虽然很多界限大家都已清楚,但仍无法完全明晰其差别,笔者陋见,以为主要因为两个学科的研究对象重叠,在中国又有研究者的重叠,加之对理论构建的忽略,才导致学科界域不清的状况出现。
可以看出,历史地理学更多的是沿用地理学的理论探寻地理环境的历史发展规律,更重视客观而符合科学规律的结果。环境史学研究是探讨人类活动与环境的相互关系,突出其中的问题并给予解释,这种解释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旨在反映和暴露历史上人类环境生态系统中的不和谐因素,或是有益于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因素。在人类活动与环境变化的关系和影响方面,二者的研究有重合之处,但历史地理学更重视地理环境变化的方面,注重研究和解释自然或人文地理的变化规律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而环境史学研究更多考虑的是人类与环境互动过程中,相互的影响力以及这种互动关系所带来的影响,其中往往直接借用历史地理学的相关研究成果,或是以其作为研究的背景知识。
不过,赫特纳也说过:切断各门科学之间联系的一道万里长城是不应当存在的;可是每门科学必须有它确定的独特的内容。它使用确定的独特的方法处理这种内容,并且确定的独特的方式传授这种内容;确定这个研究和传授领域,不可听其自然,必须用科学方法加以确定。 而每种科学的表述和学说都应有自己独立而不同于其他学科的观点、方法和范围,或许只有明确了这些属性才能避免交叉学科的研究变得漫无边际,失去界限。一般而言,学科属性的辨析都是出现在边缘交叉学科和研究领域之中,虽然边缘交叉学科有些脱离主流的研究轨迹,但是对主流学科而言,往往是这种边缘领域的研究成果促进了该学科的发展和创新,拓宽其研究思路和领域,进而推动学科整体的进步。所以,不明晰这些研究分支的性质是不可能作出实际的成果来,而学科属性的判定对于边缘交叉学科的研究而言,是必须的,甚至是首要的。任何一个学科或是研究方向都不可能是完全独立的,做学科划分的目的并不是将所有学科孤立起来,而是明确每个学科和研究就方向的性质和学术界域,这样不仅避免了学术资源的浪费,也利于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以及学科自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