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财务报表委托审计合同书
年度财务报表委托审计合同书(通用2篇)
年度财务报表委托审计合同书 篇1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兹因甲方因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评级需要,委托乙方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被审计单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以下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审计(属于审计范围的,以打勾标示):
□年度、年度、年的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
□ 年度、年度、年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 年度、年度、年母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年的财务报表附注;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年月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年度、年度、年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
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年月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5、为满足乙方对甲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需要,甲方须确保:
乙方和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不受任何限制。
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与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的重要沟通(包括就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的沟通)。
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与监管机构就与财务信息有关的事项进行的重要沟通。
在乙方认为必要时,允许乙方接触组成部分的信息、组成部分管理层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包括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并允许乙方对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
6、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7、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
8、对于某些涉及判断或从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的记录中得不到确认的事项,乙方必须依赖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提供的信息资料和相应解释。因此,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乙方将依据审计工作情况要求甲方(或被审计单位)的董事长及或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及或财务总监代表管理层签署一份正式的管理层声明书,以确认此类有关陈述。
9、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对不由乙方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乙方不单独出具报告;有关的责任由对该组成部分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3、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4、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在约定时间内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确认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的证据保证。
5、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在某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6、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适当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仍不可避免地存在财务报表的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7、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
8、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后日内为审计测试期,审计测试期内乙方有权要求变更约定期限或根据测试结果选择终止审计受托关系。
9、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
(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
(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审计报告签发日之后,乙方无直接责任去考虑或查明可能影响该期间的财务报表的期后事项。但是,甲方及或被审计单位应将在审计报告签发日之后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任何重大事项的发生或任何重大事实的发现通知乙方。
四、审计收费
1、本次年报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及风险衡量为基础计算的。乙方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2、审计费用于进场开始审计日内支付 %,其余费用于审计报告完成日结清。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部分第1段所述的审计费用。
4、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食宿费等杂费由甲方安排承担。
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份。仅限于甲方为发行企业债券之用,若需改变用途并需要乙方另行出具报告性文件的,需另行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巳审计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项第9段、第四、五、七、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七、约定事顶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本约定书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目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予以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顶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受托方: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年度财务报表委托审计合同书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承办基建工程结算审计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关系,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合同。
第一条 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事务应具备的条件参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的中介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
2、具有符合规定数量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且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3、近三年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无重大质量过失行为;
4、有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
5、有承担审计质量风险责任的能力;
6、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上述期满后,如甲方已移交乙方的委托事务尚未完成的,截止委托事务完成时止。
第三条委托审计项目的产生方式及完成方式
(一)具体项目由县投资审计中心根据受理项目多少情况,按月或数月安排一次,
甲方移交乙方委托资料时应有书面交接手续。
(二)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乙方在审计过程中,有技术方面需要必须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相应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报酬及其支付
(一)审计业务收费:单个项目(以中标书确定)审计金额(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送价)在200万元以上的按审计净核减额的5%记取,100万-200万元的审计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个百分点;50万-100万元的审计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审计金额50万元以下的审计费率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由甲方支付。
(二)按季或半年,双方进行结算一次。
(三)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乙方在审计工作中发现重要的情况和信息,应向甲方通报。应甲方的要求,3日内应当向甲方递送相关书面情
况说明和资料等。
第六条 审计成果的交付及时间乙方在接受审计项目60天内应完成全部审计事务。乙方初审完成后,应及时告知甲方;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时,甲方应派人参与对账,但所有对账工作由乙方完成。乙方完成审计后应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报告,由甲方向建设单位出具审计结果报告。乙方负责按相关档案法规规定整理、装订、保管项目审计档案,甲方可以随时调阅、检查审计档案,乙方应无条件提供审计档案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规定提供工程竣工结算、图纸等有关资料作
为乙方实施依据,乙方接受资料时,有责任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如发现资料不全或不完整,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不按时、按要求提供资料,而延误审计时效及审计质量者,由甲方负责。
(二)在乙方实施审计过程中,甲方有责任提供真实情况,并选派工作人员为审计联络员。
(三)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时间和质量要求组织人员办理本项目审计。
(四)乙方在实施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安排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甲乙双方均须保守秘密。
(五)乙方完成全部审计事务超过限定时间2个月的扣减审计费用10%-20%,超过限定时间6个月的,扣减审计费用20%-30%,超过限定时间9个月的扣减全部审计费用,超过1年的每个审计项目扣减乙方保证金20__元,以后每超半年扣减乙方保证金20__元,以此类推,直至保证金扣完为止。特殊情况,经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批准除外。
第八条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有的审计资料,如不退还,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应亲自处理委托事项,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乙方在审计过程中,有技术方面需要必须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的除外。
(二)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的。
(三)乙方在繁昌县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常设办公场所或常年工作人员(常年工作是指在该分支机构坐班工作)要求的。确认是否符合有4名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在该分支机构常年工作,以甲方提供并管理的设在该分支机构的指纹识别考勤机反映的数据确定,或由甲方日常监督检查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已移交的委托事项完成之前,乙方不得解除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立即退还所有审计资料,如不退还审计资料的,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 责任追究。县审计局对委托项目审计结果进行抽查复核,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发现受托机构审计结果总价差错率超过2%的,扣减50%审计费用且两年内禁止参加全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总价差错率超过3%的,不支付审计费用且四年内禁止参加全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总价差错率超过5%的,追究审计责任并处差错额5%的罚款,终身禁止参加全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受托机构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取消
委托并追究责任:
(一)索贿、受贿或者与施工单位串通舞弊的;
(二)隐瞒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工作敷衍塞责,不履行规定义务的;
(四)拒绝接受县审计局检查监督的;
(五)出现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
(六)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审计的人员不能在县内开展日常工作的县审计局在项目委托审计的抽查过程中,发现受托机构的审计
质量存在下列问题的,第一次责令整改,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取消委托并禁止其参加县内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一)审计报告过于简单,审计内容与过程表述不清,报告要素不全,缺少问题分析与意见建议的;
(二)审计业务档案资料不全、取证不足、内容不完整,导致审计复核难以进行的。
第十条 履约保证
(一)乙方向甲方交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签字生效后3日内交入甲方指定账户。
(二)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等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造成甲
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三)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繁昌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投资审计中心留存一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