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霸PPT下载网 - www.51xueba.com - PPT背景图片,PPT模板免费下载!
首页 > 范文大全 > 范文大全 > 十号文库 >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23篇)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23篇)

时间:2024-09-11 03:44:12来源:网络 作者:九曲桥畔 点击: 78 次 下载.docx文档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一

第一条:租车期限,交付验车;出租方将牌车辆辆,车辆号码,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交付地点:,双方共同检验车辆,确认车辆现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签字认可。租赁期满,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标准验收回车辆。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交纳期限及违约金;

(1)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押金元。大写:.(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违章肇事造成车辆损坏停驶等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出租方从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出租方于收回车辆时从承租方交纳的押金中按实际租用的天数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计算)

(3)承租方租车二个月以上的,每月签订合同时,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过天数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纳违约金。

(4)承租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还车时,不超过1小时不收费,超出1小时收10元,超出2小时收25元,超出3小时收40元,超出4小时按半天收费,超出6小时按1天收费。(高档车另订超出价格)

(5)承租方还车后,如有违章罚款需租车本人带驾驶证亲自前来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章扣分需本人亲自办理)

(6)承租方交还车辆时,如车辆不清洁,出租方收取元洗车费作清洁车辆使用。另需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所租车辆的还车时间。

第三条:出租方责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及证照齐全的车辆。

(2)提供的车辆保险需按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协助承租方处理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赁期间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第四条:承租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记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检查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认可后才能更换。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故障时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取得联系,修复后方可行驶,否则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或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并负责承担租赁车辆被盗时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本人及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证明证件及签字。

(6)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

第三者损失及其它所以责任和损失,(驾驶人不是承租人时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维修期间停驶的租金(停驶租金按日租金的90计算及承担修理费总额30的车辆折旧补偿,车辆发生小的损伤时负责赔偿出租方修理费)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不得擅自移动车辆和改变现场,待有关部门验定完毕,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动,否则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者,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1) 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 租赁期间内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即时与出租方联系,必须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3) 如发生车辆被盗遗失,由承租方先行负责全额赔偿给出租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一切款项由承租方获得。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车辆损失的赔偿费及因向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索赔支出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赔偿。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则后果自负。

第六条:担保条件;

(1) 担保人对担保承租方所租车辆,租金及其它费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被盗灭失诈骗交通违章罚款,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等一切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承租方的损失。

(2) 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出租方的损失。

第八条:补充条款;

(1) 本合同一式贰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应,双方签字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按有关规定解决。

(3) 发生纠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分则,财产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处理。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出租方(签字盖x) 承租方(签字盖x) 担保人(签字盖x)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驾驶证档案号: 现住址: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 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月____日_____结清。

4、 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____日内补齐其金额。

3、 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x元处罚金。

5、 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 违法、违规活动;

(2)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 盈利性运输;

(4)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x0000元的违约金。

1

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 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 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x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

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

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____日以上(含____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

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____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____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提出起诉。

出租方:深圳xx公司 承租方: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四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

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

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

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

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________年。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____市汽车租赁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______个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租金每一天_________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满________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双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职责,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职责。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持续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一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5、车辆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到达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六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 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

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者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及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

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____日内接受处罚,若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____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方式签订此合同,甲方将 出租车租给乙方,租期为________年,租车开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终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柒万元整)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按下列条件执行。

一、押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0.00元)。

二、租金每月第一个月为6200元,其余每月5800元。

三、乙方租金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乙方如要不按日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四、甲方负责提供车辆的营运手续,但是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车、保险、二保、缴费、修车费等,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不得酒后或醉酒驾驶车辆,如要有类似情况让甲方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押金全部扣除,不予返还。

六、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一切事宜如(交通事故、被盗被抢、车辆起火、死亡)等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不得随意破损车辆任何部位,车到更换机油时,必须更换,上述事宜如有违背。甲方将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八、甲方交给乙方车时,车辆状况一切完好,无碰撞部位,四条轮胎完好,车辆任何部件完好,乙方在返还车时,也必须向甲方当时交给乙方时一样,如有差错甲方从押金扣除,作为赔偿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务必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状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

第三者职责。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带给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带给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

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职责,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职责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务必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____日以上(含____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

第三职责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务必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职责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职责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带给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职责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带给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____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状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职责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____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到达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提出起诉。

出租方:三亚xx公司承租方: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九

汽车租赁合同协议书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

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代表:代表:日期: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十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将手续完善、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型号为 _____________,车牌为____________,颜色为______________,本车折价为_____元人民币,承租给乙方。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 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时起至 ____年 ______月 _____ 日 ____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 ____ 元整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 __________ 元( 超时6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 _________ 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____% 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_____ 元整。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 ____________ 元作为违章押金,在 __________ 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还车,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甲方不退还租金。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还租金的30% ,租期的剩余时间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还租金的20% 。

九、该租赁车辆只限于上海市内行驶,如需出省外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十、租赁期间限行驶 _________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币 ___________元;连续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__________元计算,乙方除应加纳逾期租金外,甲方将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为违约金。逾期 _________ 天都未交还车辆的,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期限全过程。

十三、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响。

十四、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经发现其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 ____________ 元的标准收取车辆停运费。

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须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车辆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车辆每月必须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  元的因车辆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车辆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工资、财产、物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十一

甲方:影视有限公司摄制组

乙方: (姓名)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车型:车牌号:

驾驶证号:

为了拍摄电视剧,甲方租用乙方车辆作为拍摄交通工具,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租用乙方(车型)作为拍摄工作中的交通工具,甲方按乙方车辆实际的工作天数结算租金。双方商定:乙方车辆的租车费为每天元,甲方租用时间为:年月日起至剧组工作结束之日。约为天。每星期最后一天为车费结算日。

2.乙方应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各种车辆手续齐备。

3.甲方租用乙方车辆,由乙方驾驶员专职驾驶,其燃料按照甲方有关规定由甲方负责报销。乙方驾驶员在工作中应做到尽职尽责、节省用油。

4.乙方驾驶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伙食、住宿条件由甲方提供。

5.乙方驾驶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法规,保证行车安全。车辆丢失、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被罚款或造成经济损失、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由乙方自行维修,甲方不承担修车费用。乙方修车期间甲方不承担租车费用。

7.甲方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保证乙方的休息,避免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事故。

8.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摄制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制片部门管理制度,乙方如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扣罚乙方车费以赔偿损失,并辞退乙方车辆。

9.甲方如需延长租用时间,应提前与乙方签订延期使用协议;乙方如协议中途退回车辆,需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积极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影视有限公司乙方:

电视剧摄制组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十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为 元/月,合同签订后 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1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

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十三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__年__月__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属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出租方:承租方: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承运内容

1-1已方负责承运甲方业务‘天友乳业低温奶所有产品 ,装运.卸载配 送。

1-2 乙方同意按本协议条款和条件使用车辆提供运输服务,在协议期限

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的时间,为甲方安排车辆和工作配送人员。 1-3乙方同意甲方运输于业务相关的物品。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协议期限为12个月,自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4月1日

第三章 运输方式:

3-1 乙方自备汽车运输车辆.车牌号车况良好,能保证承包期间的正常运输,符合产品运输要求,向甲方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驾驶执照复印件。

3-2计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承包天友乳业有限公司配送业务的运输线路

1线 家乐福前锋店、好又多(府河店、新鸿店)、沃尔玛sm店、伊藤建设店、人人乐前锋店共六家包干运费6500元。

2线 家乐福(羊西店、新光华店)、伊藤双楠店、人人乐(优品道店、新光华店、双楠店)共六家包干运费6500元。

3线 李刚送奶到点(170公里内)包干运费6500元。

以上线路为包干计算,甲方不在付其它任何费用。

结款方式:乙方每月20号前应将上月结算运费的资料交给甲方审核,以便甲方按照商定时间支付运费。

第四章 乙方承诺及责任

4-1乙方承诺以上线路不落单,不遗留货物.

4-2.乙方负责取得.保持地方.国家要求甲方的所有与运输有关所需的许可,并承担相关费用.

4-3乙方保证确实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合法权以及相关的手续.

4-3.1乙方同意将提供搬运和运输产品所需的设备和训练有素的人员,并保质保量,按时将货品发送至指定点。乙方将严禁使用曾用于运输有害废弃物或有毒产品的货车,并保正在运输配送过程中不发生交叉感染。

4-3.2乙方在其运作中将雇佣合格的.训练有素的.经验丰富并具有合法身份的雇员,统一按照甲方要求着装并佩戴工牌,对客户服务第一的态度至上,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4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的要求安排车辆,按时将指定车型的车辆行驶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保证在约定的实时间内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乙方应承担上述期间除不可抗拒力原因以外而造成的产品短少。损坏.受污染及由此

引起甲方的损失。

本条所称甲方损失实际是指甲方业务货值损失和其它人力.物力损失.声誉损失,并不包括由此引起的配送利润。‘不可抗拒的原因’:是指战争.自燃灾害.道路塌方.国家交通管制等非乙方主因素。

4-5乙方应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以保证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保证车辆具备甲方所托产品需要的冷藏保鲜产品(制冷温度必须控制在6c度以下,最佳温度为4c度).

乙方保证车辆卫生,甲方对不符合表准的车辆有权要求调换车辆或要求乙方作出整改直到符合甲方要求。

4-6 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到罚款.扣证.扣车处罚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承担。

五 双方义务和责任权利:

1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进行工厂的各项要求进行宣传.并监督执行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处罚权(包括对乙方出现的货赔和各种罚款。

3甲方按照商定时间支付乙方应收运费。

乙方:

1乙方应每条线路向甲方交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2 乙方必须配备良好的车辆配质保证完成当天的配送任务,不丢货,不丢单.不丢站,保质保量按时送货到指定客户。

3 乙方应提供符合配送产品要求的车辆附加设备(制冷机组)如因乙

方原因超成的货赔罚款慨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

4在承包运输配送中发生各种违章行为的罚款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承包运输配送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所制定的配送流程,以及天友乳业有限公司针对物流企业要求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因已方原因超成的天友乳业有限公司对甲方的处罚,乙方无条件的全部承担。

7 乙方若出现车辆故障,需要停运。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不及时通知,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已方承担。

8乙方在配送天友乳业有限公司指定线路产品时,不得混装其它产品,一经发现以天友乳业对我公司罚款金额为准,对乙方进行处罚.

六 其它未尽事谊,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负责人盖章 乙方负责人盖章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十六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位于 市 区 室。

房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出租房屋限于:办公用途、商业经营用途、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用途。本合同双方约定用途为办公用途。

乙方保证,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约定的用途,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 房屋租赁期限自(大写)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每月租金(大写) 万元整。

租赁期内,乙方应交租金共计: 元整人民币。房租按压一付三的方式。

(二)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在期满前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定书面合同;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乙方合同期满后无续租要求,甲方有权与新客户接洽并签约,乙方有义务在剩余的租期内积极配合甲方带新客户入室看房。租赁期间,各项费用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甲方有权按新政策规定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首次付款按乙方押一个月共计贰仟壹佰圆整房屋租金为押金,并另预付三个月共计陆仟叁佰圆整房屋租金的方式结算。此后按季度结算,由乙方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预付下季度租金。

2、公共设施及其他必要费用原则上按实际耗用量及政府相关政策按月交纳。公共设施费和其他各项杂费于每月 日计表后由乙方于每月 日前交付给甲方。

3、房屋押金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冲抵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期满后,押金本金部分如数返还。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有任何违约、侵权行为,押金不予退还。在租赁期间押金减少的,应及时补足合同约定数额。

第五条 房屋改善、维修养护

(一) 装修事宜

1、为确保大厦整体出租环境和装修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在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负责指定装修公司根据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在约定的合理期限内对乙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善,装修改善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具体事宜可另行书面约定。

2、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局面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的期限内对所承租部分进行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应确保装修不影响房屋结构、相邻租户的合法利益,因乙方装修引起的有关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维修养护

1、租赁期间,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对房屋及附属设施有随时检查、修缮权利,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检查、施工。

2、对于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和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发现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维修申请后及时进行实地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因乙方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导致损害扩大的,损失由其自负,由此造成损害扩大或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无故逾期不维修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可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当、使用不当或其他过错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毁损或发生故障的,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乙方自行装修部分毁损,由乙方自行维修。如乙方拒不维修造成安全隐患或拒不承接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从乙方所交房屋押金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公约,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督检查。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其他费用(见附表)

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贰零零陆年壹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移交房门钥匙,交付完毕。

(二)返还:租赁期满终止或合同解除的,届时乙方须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退还甲方并结清所有应承担的费用。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

1、乙方按交付时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2、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按装修后的使用状态交付,甲方有权依实际情况处置。其中:乙方自行添置可移动的非嵌入式的设施可撤出。

第八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执行合同和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

乙方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封门等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执行合同。在甲方终止执行合同之日起3日内乙方仍未按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或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及附属设施。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一) 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二) 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三) 拖欠房屋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超过 日的;

(四)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五) 故意或过失损坏承租房屋及相关设施的;

(六)乙方不得私自存放违禁品、使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危害性的物品,不得挤占租赁位置以外的任何公用通道,不得私自移动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遮挡消防栓等防火器材,房屋内禁止使用明火,经甲方发现提出警告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

(七) 影响物业公司正常管理、其他租赁客户正常办公、经营且阻挠管理的;

(八) 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一)在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申请方需提前4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解除合同,在提前解除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或造成停水、停电等其他损失的;

2、该房屋出现因国家政策或城市建设等原因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的情况。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有违约行为的,乙方已交纳的租金不予退还,并押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因乙方原因导致终止执行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赔偿。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方式向甲方交纳租金、公用设施费及其他费用。逾期不交纳的,不论该合同是否终止,每日按欠费金额总和的百分之叁加收滞纳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合同签定当日内乙方足额向甲方支付房屋合同约定金及预付租金后,本合同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诉讼由朝阳区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不得擅自更改。合同中如更改处,无甲、乙双方共同加盖公章则修改无效。签约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经过年审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加盖乙方公章的合同签约授权委托书原件、签约人个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由甲方审核,并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份,交甲方保存。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 一般情况下,甲方工作人员无故不得擅自进入乙方房间;遇突发情况时,甲方或政府相关人员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其所承租的房间。

(二) 为维护乙方自身及全体客户的利益及安全,乙方雇请的人员、邀请的人员出入金苑大厦时应甲方要求统一办理进出登记手续。

(三) 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环境,不在公共场所存放物品,不乱仍纸屑、杂物、遵守大厦内一切公开制度及公约。

(四) 向外搬出非随身携带物品时,必须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书面授权,并经甲方核实后经货梯搬运方可放行

(五) 向内、向外搬运非随身携带的大件物品时,请提前两天向甲方书面申请,经核实不对楼内其他客户及甲方带来不良影响时,在指定时间经货梯进行搬运。

(六) 搬家需提前10日向甲方书面通知,双方清验房间并结算完毕后,甲方给予放行。没有清偿拖欠甲方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暂扣乙方的财产不予放行。

(七)遗留物品处置权: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满或终止7日后仍将家具、物品待留在甲方房屋内的,将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物品、家具的所有权,由甲方任意处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八)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书面通报真实、有效的地址、电话、联络方式、营业状况(营业执照及年检报告)的变更情况,以便进行有效联络。否则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

(九)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均以中文为准,并通过挂号信或国际公认的快递方式交附给乙方。若因乙方原因无法送达,甲方将有关资料送至或张贴于

乙方在甲方的承租地点并以照片留影做为已送达的证明。

上述所有内容甲方均逐一向乙方解释、说明并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均无异议,不存在单方格式合同问题。合同所述内容,甲、乙双方均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如发现任何一方透漏给第三方,则按违约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十七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备注:

油量发车时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承租方

电话

住址/地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经办人

电话

住址/地址

保证人

电话

住址/地址

驾驶员

驾驶证编号

档案编号

电话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燃料标号

租金标准

保证金

起租时间

应还时间

租期

限驶里程

超程费

超时费

预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合同变更记录

特别约定

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时)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承租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保证方(签章):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制定

20__年十二月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标准合同范本

汽车租赁业被称为“朝阳产业”,它因为无须办理保险、无须年检维修、车型可随意更换等优点,以租车代替买车来控制企业成本,这种在外企中十分流行的管理方式,正慢慢受到国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的青睐。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吨载重量____牌汽车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

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十八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补充说明:

1、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__________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______元/公里计算。

2、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甲方于15天内提供出_______________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__________——晚__________。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保单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

2、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抛锚抢修。

3、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非安全区域或国家未许可区域。

4、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外观。若乙方违反本条,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甲方损失的五倍作为违约金。

四、费用支付

1、月租车费包括: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

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现金方式支付,节假日顺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当期租车费用的5%作为滞纳金。

3、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元。

五、驾驶员工作时间约定及用餐约定

1、驾驶员工作时间为14小时/日,超出时间按每小时__________元计算,每周工作六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法定比例计算支付。

2、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__________元。

3、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2、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的地点修理。

3、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七、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赔偿。

2、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本合同随即终止。

4、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则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自动顺延一______年合同周期。合同续约三______年期间租金价格不得变动。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十九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

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

3、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乙方不可以将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5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则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延,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2倍承担违约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用及“三滤、离合器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的每日检查责任,如遇到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本车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违反者不予返还押金。

17、乙方应在租用车辆达到保养标准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合理安排保养时间尽量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车辆保养影响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应顺延租赁时间。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时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四、保险条款

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划痕险,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特别约定

1、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可使用公里(平均公里/日,超过每公里元),车辆初始里程数,以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还车后,甲方扣留1000元(壹仟元)人民币作为所租车辆违章查询押金,还车一个月后,经查询没有违章记录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直接退于本人或汇入指定账户)。如果因为_部门延误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要求乙方对其在租车期间所造成的违章及时进行处理,如不处理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告知乙方租车期间违章信息后,乙方必须在十五天内自行处理完毕,以确保该租赁车辆无任何交通违章,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同意用其押金和驾驶证处理交通违章。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提前退租要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签约期-实际租赁期)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总额的20%。

2、还租赁车辆,逾期交回车辆逾期期间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200%收取,逾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3、乙方在租赁期间造成车辆受损,致使车辆贬值(保险公司定损1000元以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损坏的视为造成车辆贬值),虽经修复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定损总额的30%赔偿金作为补偿甲方车辆折价的损失。

七、担保条款

乙方承租甲方车辆应当交纳抵押现金人民币(大写)同时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抵押担保。保证提供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如果乙方违约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其它

1、乙方所租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议,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租赁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二十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提车时里程:____________ 油箱油位: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还车时里程:____________ 油箱油位: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标的及期限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油箱容量:__________________l,车牌号:____________浙__________,从_______年___月____日时起到_______年___月____日时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______(日/月),不足1日按1日计算,(日/月)租费用______元,共________元。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 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租金 _______元人民币。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延时租金按_______元/天计算。

2. 乙方在提取甲方车辆时需要交付押金 _______元。还车时甲方退还_______元给乙方,如果租赁期内乙方未发生交通违法、事故、意外、车辆无损坏,在合同结束后25天内,甲方经过咨询交管部门后确定无交通违法、事故、意外将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 。

第三条: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驶证、交强险和商业险保单、年检证明等)。

2. 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发生,甲方应赶往现场或者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

3. 因甲方车辆自然磨损原因导致车辆故障,无法继续使用,甲方负责维修的所有费用,且维修期间提供同价位的替代车辆为乙方服务。

4. 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交通事故强制险、附加险,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的正常保养,负责该车的养路费、保险费、车检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 乙方使用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法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3. 乙方如在承包期间因违法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4.乙方任职司机须有c2以上的汽车驾驶执照。不得将汽车交给非c2以上汽车驾驶执照和驾驶经验的他人驾驶,如违反此规定,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及违约、违法责任。

5.乙方应安全驾驶此车辆,不能酒后驾驶,或交给喝酒后的人驾驶,或因对车辆的操作不当或不按车辆使用规定保养,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害的,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及违法违约责任,并不得要求甲方无条件提供额外车辆使用。

6.乙方不得将车辆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车辆换机油费用(以5000公里400元计算),含半年租以上车辆还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8.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乙方有责,应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天_______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如果乙方无责,事故对方全责,车辆维修期间甲方提供替代车辆为乙方服务,替代车辆的级别不做限制。

9.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法、赔偿责任。

10.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外观损坏(如车漆刮蹭),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以4s店或甲方指定的汽车维修店给出的维修费用标准为准。指定的汽车维修店维修费用标准如下:____________

11. 租赁期间,汽车被盗抢或非车辆本身原因的自燃,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每天 _______元人民币)。

12. 租赁的车辆只限在浙江省范围内行驶,超出了浙江省范围行驶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3. 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充当教练车或学习驾驶。

15.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的里程为 公里,超里程 _______元/公里 。

第六条:油费计算

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均需保留租用期间加油时的发票原件。

关于油费结算,按以下结算方式(二选一):____________

1. 原油位还车(建议采用)

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时,租赁车辆的油量刻度表中的载油量至少高于该刻度表的1/4,乙方自理驾驶过程中的油费,并在还车时将油加至与取车时相同油位。甲方和乙方之间不涉及油费结算。此种情况甲方和乙方在交车前拍下油表位置,保留取还车仪表油箱刻度照片和拍照时间证明,协商一致即可。

2. 乙方未原油位归还车辆,请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结算:____________

油量刻度细分到16格进行计算

油量差价计算公式=取车交接油箱刻度容量(升)-还车交接油箱刻度容量(升)=差额容量(升), 差额容量x当日油品油价=油量差价。

如乙方还车时未原油位返还,需按标准油量刻度差价补给甲方。

备注:甲方应保证在乙方取车时,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甲方应保证在还车时,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

3. 乙方归还车辆油位多于取车时的油位,请根据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若归还车辆时,还车油位高于取车时的油位刻度,且油位刻度差额≥1/8(即2/16),甲方应返还乙方该差额的油价费用。

第七条:交通违法

甲方在确认还车后的15-30天内查询租用车辆期间是否有交通违法,如果租车期间内没有违法,违法押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

乙方应当谨慎驾驶,合法使用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对于违法行为,乙方应当自行到交管部门缴纳违法罚款、消除违法记录。如乙方存在违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扣除违法押金、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如乙方在甲方发出违法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国庆节、春节期间延后7天)未缴纳罚款、消除违法记录,甲方有权将押金部分金额作为违法担保费用扣除,直至违法处理完毕,具体处理方式如下:____________

1)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违法通知的7日内(国庆节、春节期间延后7天),自行处理违法,处理完毕后乙方必须将处罚决定书及银行缴费记录通过"交警12123"app"违法查询"功能上传,甲方确认无误后退回押金,如不上传凭证,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

2)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违法通知后7日内(国庆节、春节期间延后7天),仍没有处理消除违法记录,甲方有权没收违法押金;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及金额如下:____________

3)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违法通知后7日内(国庆节、春节期间延后7天),因国家政策原因乙方无法自行处理违法的,甲方代为乙方处理违法,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果乙方在租车结束后处理违法,且处理时需要使用车辆行驶证,因此将造成车辆由于无行驶证无法被使用,乙方需赔偿甲方的停运损失,停运损失费用标准为_______元/天。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消除违法记录,如甲方发生不提供行驶证等恶意或者刁难乙方情况,影响乙方正常消除违法记录,乙方未能处理违法导致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如因乙方拒不配合消除违法导致车辆停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停运损失,具体金额参见本章节第4)条规定。

7)不良用车处罚金:根据《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款商业车险将增加交通违法浮动系数,闯红灯、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导致车险费率上升;乙方在租车期间产生违法的,每笔违法将向乙方收取50元不良用车处罚金,用于之后甲方因违法过多保费上涨的补贴。

第八条:道路救援

若车辆在交易期间因故障或者事故无法行驶,乙方需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事故车辆后方150米处摆放救援标志(警示三角架)并打开危险警示灯(双跳灯)。然后,立刻致电太平(95500)道路救援专线,救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 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 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四条所述的违约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赁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还车后归属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指纹画押,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交纳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二十一

经 营 方(甲方):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

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二十二

出租人: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_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_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九、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十、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合同租赁合同篇二十三

甲方:___

乙方:

地址:

为促进汽车租赁需求,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汽车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租赁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汽车租赁工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同意为购车人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可以要求购车人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三、四、对同意发放汽车贷款的借款人,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件、收入证明文件、借款人确认签字的.借款申请书、贷款担保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签字等)并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资料后,应当协同乙方人员办理借款相关等手续,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汽车发票、缴费凭证、行车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对于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取消对借款人的贷款,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甲方不能追偿贷款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影响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购车款划转给乙方。

七、甲方的贷款条件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关信息。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的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当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月年月日日

转载务必注明出处!本文地址:https://www.51xueba.com/fanwen/daquan/a10/169585.html

最新内容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