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民政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自查报告
晋江市民政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自查报告
2024年,在总结前几年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晋江市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和泉州市民政局的部署和要求,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大力弘扬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民政工作宗旨,围绕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四项主要内容,扎实有序地开展以婚姻登记服务、殡仪服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下属福利事业单位四大项目为主的行风建设活动。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第二阶段查找问题,狠抓工作落实,不断促进本局机关的政风建设和系统各基层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为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现将行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风评议活动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调整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行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印发《2024年全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局、本系统工作实际和群众要求,起草制定《晋江市民政系统202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评议对象和内容、评议步骤和方法,并印发下属各单位,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机关各科室。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抓机关必须带基层,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民政部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市育婴院荣获省民政厅“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细化量化评议内容标准,以点带面,以先进带动落后,重点抓好婚姻登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殡仪服务和下属事业单位等窗口行风建设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一是召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做好行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召开各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殡仪服务站,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以及行评代表参加的晋江市民政系统202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分管领导宣读行评实施方案,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开展行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行风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大力改进工作作风。三是有计划、分阶段,对整个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让参评单位和参评人员明确民主评议行风的具体内容。
(四)选聘行评代表,接受评议监督。为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选聘评议代表时,我们注重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分别从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离退休干部中选聘6名民主评议行风代表。充分发挥行评代表的作用,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行风评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认真梳理。
二、深入对照检查,勇于自查自纠
民政工作涉及面广,点多事杂,且面对的都是基层群众、弱势群体,行风好坏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党委和政府和形象。因此我们以行评为平台,化压力为动力,抓住行风建设这一“牛鼻子”,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环节进行对照检查,在“评”字上找差距,在“纠”字上下功夫,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一)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重点解决依法行政、严格登记、服务公开问题。严禁搭车收费,兑现服务承诺,严格执行行政收费标准。实行全市免费婚检,财政买单。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着力建设民政部门新型婚姻登记“行风建设示范点”。自婚姻登记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来,就成为中心工作最繁忙的服务窗口之一,工作人员克服人手少、业务量大的困难,始终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端正服务态度,用语文明,热情为群众服务,做到手续完整,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多次被评为红旗窗口。上半年共办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4377对,离婚登记231对,补领结婚证115对。
(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重在把好事做好,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今年来,会同市监察局下发《关于加强低保工作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严格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各镇、街道要把低保工作列为村、居务公开主要内容,做到上报对象和审批入保人员名单“两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要求拍照备查,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全市低保对象由原来的4692户、11909人增至7260户、20488人,提前完成低保对象增标扩面任务。
(三)殡葬管理工作。市慈善总会自2024年创建以来,五大系列救助工程有条不紊地进行。为保证慈善资金的保值、增值,市委、市政府决定,由慈善总会收购晋江市殡仪馆。制定《晋江市殡仪馆改制方案》,8月31日,殡仪馆公开拍卖经营权,10月1日起移交给承包者经营,改制后,市殡仪馆尽量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人员不散,努力保持较好的行业风气。我市殡葬服务窗口除市殡仪馆外,还设有13个殡仪服务站,一定程度方便了人民群众,为丧属提供较及时优质的服务。通过启动市场运作机制,有了竞争,各殡仪站索收红包现象有所遏制。下大力气理顺市殡仪馆和各镇、街道殡仪服务站之间利益关系,出台《殡仪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力求从法制层面规范约束殡仪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同时注意通过群众监督与投诉,查摆、纠正存在问题,充分体现了行评的威力,保护群众利益,维护单位形象,端正行业风气。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们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归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殡仪服务方面:市慈善总会自去年10月1日实行承包经营以来,因承包费用偏高,承包者存在有多收费现象,殡仪服务方面不够规范,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等有待进一步加强。
2、尽快建设公墓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开展制止骨灰“二重葬”专项治理活动,努力建设新型殡仪文化。
3、低保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化,民政助理员要多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加强公开工作,完善进出机制,实施分类指导。
4、婚姻登记窗口人员不足,工作量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办事效率。
5、下属福利事业单位建设有待加强,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二)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不足,局领导高度重视,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认真研究,逐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完成整改任务,达到行评目的。
1、认真规范殡仪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要求市殡管所做好镇、街道殡仪服务站与市殡仪馆的业务协调工作,出台《殡仪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监督与检查,进一步规范殡仪馆的收费及服务行为。
整改负责领导:龚子猛
整改责任人:吴辉跃
整改时限:半年。
2、加快公墓区建设步伐,由慈善总会牵头,殡管所配合,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进一步在全市开展骨灰“二重葬”的专项治理活动,推进殡仪服务规范化、努力建设新型殡仪文化。
整改负责领导:龚子猛
整改责任人:吴辉跃
整改时限:半年至两年。
3、低保工作要实施分类指导,完善进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启动医疗救助,出台低保对象综合救助实施办法。不断完善灾害紧急救助和农村特困对象救助体系,在市区设立6个捐助中心。规范救灾经费管理和救灾物发放,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水平。
整改负责领导:龚子猛
整改责任人:肖爱珠
责任时限:半年
4、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婚姻登记工作,落实免费婚检后办理登记制度,补充人员编制,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整改负责领导:许天宝
整改责任人:吴晋莲
整改时限:3个月
5、加快市福利中心建设步伐,整合社会福利资源,为老年人、孤儿和弃婴、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托管、养护、辅导、教育等专业服务,同时加大对现有民政下属福利事业单位的服务人员素质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服务质量。
整改负责领导:施琼琼
整改责任人:黄春木、吴耀辉、李长远、汪小玲
整改时限:3个月至三年
四、下半年的行评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以行风评议为抓手,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强化公仆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立足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心出力。
一要把整改工作始终作为民主评议行风建设的主线来抓。把握关键环节,完善“纠、评、建”机制,针对已查找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认真研究,采取措施,扎实整改,做到立说立行、边查边改,尤其对殡仪服务行业等服务群众窗口,要加大整 改工作力度,加快整顿工作步伐、真正让群众满意。
二要以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把勤政廉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作为主要内容来抓,全面加强民政局机关政风和下属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内容、范围和时效,提高为民服务本领。
三要继续组织行评监督员对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下属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扎实推进行评工作。
四要通过行风建设,努力促使每一个民政工作者能较熟练地掌握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实现从“一切服务围绕管理”到“一切管理围绕服务”的转变,实现从“群众要我服务”到“我要服务群众”的转变。继续开展“学习周国知,满意在民政”的活动,真正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
五要大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力度,以近年来发生在民政系统内部的系列案件为鉴,警钟长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一支踏实努力、勤政廉政的民政工作队伍。要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多深入基层,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尽早尽快建立“一对一”、“一对多户”党员挂钩联系特困户制度,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