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熊”事件庭审实录
“伤熊”事件庭审实录
小爽
前言
这篇剧本可以说是我写的,因为毕竟从构思到成文,以至于最后的打字排版,没有第二个人的经手;可是只把我自己的名字写在题目之下,的确令我汗颜。所以,我在整篇文章截稿后,不得不补记一个“前言”。
读过我的“心向蓝天”的朋友都知道,我在大三时曾经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模拟法庭。那次演出几乎耗尽了我所有的气力。毕竟,以当时极为轰动的清华学子伤熊案为背景改编,以大多数人不熟悉的海洋法系控辩模式为基准表演,对于我,真的太难了。好在,当时有我的健言社的同僚,有我的同窗的好友,有系里老师的知识帮助和系学生会的经济支持,终于圆满完成了这次活动,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时过境迁,当我回忆大学往事的时候,总是免不了怀念那一段同心协力、和大家一起奋斗的日子。本来是想写一篇纪念性的文章的,不成想动笔竟成了那个剧本的再现。
记得当时,所有的文字工作都是我来做的,我也担当起“检控官”一职,并荣获“最佳模拟员奖”。只有辩护律师的陈词,是那个饰演“辩方律师”的同学自己完成的。我在准备这个剧本时,曾和他联系,遗憾的是,他的辩护词已经丢失了,所以我只好自己打自己地又写出了辩护词。这样,我倒是可以名正言顺地只属自己的名字了,虽然,大家的通力合作而完成的那次演出给了我的剧本无穷的完善和充实。
尽管如此,我依旧要说,凭借一个法学本科的学生,他很难理解真正的海洋控辩法庭诉讼模式,而且把这样一个发生在中国的案件生硬地套在外国的诉讼模式下审理,难免有贻笑大方之处。还请各位高手见谅!
为了使大家更能看明白其中的审判形式,我特意附了一些理论性的东西在结尾,希望大家能真正获益。
其实,辩论不一定要在赛场上;其实,法庭也是一种变向的赛场;其实,辩论无处不在,因为辩论关系你我人生!
正文
主要人物:王正,法官,男,45岁,天都市人民法院法官;
杨天,检控官,男,32岁,天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永,辩方律师,男,43岁,京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刘洋,被告,男,21岁,京华大学学生;
杨杰,控方证人,男,30岁,海淀分局刑警支队警官;
王林,控方证人,男,25岁,无业;
张欣,控方证人,女,23岁,京美化妆品公司职员;
李勇,控方证人,男,29岁,天都动物园兽医;
张学军,辩方证人,男,37岁,京华大学学生辅导员;
李芹,辩方证人,女,49岁,某公交公司专职司机;
董君,辩方证人,男,38岁,任和心理诊所医生;
法庭助理一名;法警一名;书记员一名;
陪审团预选人员若干人。
法庭布局图:
法官席
书记员席
第一幕陪审团的遴选
地点:法庭内。
法庭内,法官席居于屋内正前方,法官席两侧分别是陪审团席和律师席,观众席与法官席相对。检控官和辩护律师在各自的位置上坐好,法庭助理将20名陪审团预选成员,带入法庭在陪审团席落座。
法庭助理(以下简称助理,大声地):请保持肃静!全体起立,恭请大法官王正入席。
(法官身着黑色法官袍,手拿法官鎚和资料夹,在法官席落座)
助理:请坐下。(大家落座)
法官:各位尊敬的公民,国家赋予各位参与审判的义务和权力。今天各位能拿出自己宝贵的时间来参与到我们即将审理的案件中来,首先我代表国家的司法机构感谢各位。大家知道,我们的陪审团成员的组成是要进行遴选的,我们将从各位中选出十二位,作为最后的陪审团成员。这就意味着,或许各位中有的人将被检控官或者辩护律师以有因或者无因回避权而回避掉,不能最终参与到本案的审理中来,而且还有人可能因为陪审团的人数限制而无法参加审理。对于没有最后成为陪审团成员的各位,这不代表你们没有这个权力和能力,也不代表你们会判罚不公正。只是你们的某些条件是检控官或者辩护律师认为不合适的。在此,我要声明这一点。
现在,我要向各位介绍一下本案的检控官和辩护律师。(面对检控官)检控官杨天先生,(检控官起立,向陪审团席致意)他将代表国家对本案提起公诉;(面对辩护律师)辩方律师王永先生,(辩护律师起立,向陪审团席致意)他来自北京京盛律师事务所,他将作为本案的辩方律师为被告辩护。而我,将作为本案的法官主持案件的审理。请问控辩双方,是否要求对对方以及包括我在内的一切法庭工作人员回避此案。
控方:不要求,法官阁下。
辩方:不要求,大人。
法官:好了,现在,陪审团的遴选正式开始。第一位预选人是:张力先生。
(陪审团席第一位预选人员起立)
法官:检控官,请你提问。
检控官(以下简称控方,起立):好的。感谢各位愿意参与本案的审理主持正义。张力先生,请问您的职业是什么?
张力:哦,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法官:辩方律师,你来提问。
辩方律师(以下简称辩方):好的。请问张力先生,您结婚了吗?
张力:是的。
法官:控辩双方是否对张力先生采取有因回避?
控方:不采取回避,阁下。
辩方:不用,法官大人。
法官:好的,张力先生,请坐。第二位预选人是:王萍女士。
(陪审团席第二位预选人员起立)
法官:检控官,你来提问。
控方:王女士,您有孩子吗?
王萍:现在还没有。
法官:辩方律师,请你提问。
辩方:请问您饲养动物吗?
王萍:是的,我有一条白色的狮子狗。
辩方:您很喜欢它吗?
王萍(作喜爱状):当然,我待它像孩子一样好!
法官:控辩双方是否对王萍女士采取有因回避?
控方:不需要,法官阁下。
辩方:大人,鉴于王女士对动物过分宠爱,将有可能影响其公正的判决,请求法庭给予回避。
法官:好的。法庭助理,请将王萍女士带出陪审员席。(法庭助理引导王萍下)第三位预选人是:关至强先生。
(陪审团席第三位预选人员起立)
法官:检控官,请你提问。
控方:您知道此案吗?
关至强:知道的不是很多。
法官:辩方律师,请你提问。
辩方:您对化学知识了解吗?
关至强:我不了解。
法官:控辩双方是否对关至强先生采取有因回避?
控方:不采取回避,阁下。
辩方:不回避,法官大人。
法官:好的,关至强先生,请坐。第四位预选人是:钱林先生。
(陪审团席第四位预选人员起立)
法官:检控官,请你提问。
控方:请问您住哪里?
钱林:大兴县。
法官:辩方律师,请你提问。
辩方:您上过大学吗?
钱林:是的,我毕业于农业大学。
法官:控辩双方是否对钱林先生采取有因回避?
控方:不采取回避,阁下。
辩方:不回避,法官大人。
法官:好的,钱林先生,请坐。第五位预选人是:李珊小姐。
(陪审团席第五位预选人员起立)
法官:检控官,请你提问。
控方:您非常年轻,请问您看过心理医生吗?
李珊:没有。
法官:辩方律师,请你提问。
辩方:您是素食主义者吗?
李珊:不是。
法官:控辩双方是否对李珊小姐采取有因回避?
控方:不采取回避,阁下。
辩方:不回避,法官大人。
法官:好的,李珊小姐,请坐。第六位预选人是:刘强先生。
(陪审团席第六位预选人员起立)
法官:检控官,你来提问。
控方:刘先生,看样子您很富裕,您吃过熊掌嘛?
刘强:吃过。
法官:辩方律师,请你提问。
辩方:请问您的职业是什么?
刘强:大地公司董事长
法官:控辩双方是否对王萍女士采取有因回避?
控方:法官阁下,鉴于刘先生的经历,可能作出不公正的判决,请求法庭给予回避。
法官:好的。法庭助理,请将刘强先生带出陪审员席。(法庭助理引导王萍下)第七位预选人是:周芳小姐。
(陪审团席第七位预选人员起立)
法官:检控官,请你提问。
控方:又是一位年轻人,请问您的家庭幸福吗?
周芳:是的。
法官:辩方律师,请你提问。
辩方:您离开过自己的父母独立生活吗?
周芳:有的。
法官:控辩双方是否对周芳小姐采取有因回避?
控方:不采取回避,阁下。
辩方:不回避,法官大人。
法官:好的,周芳小姐,请坐。第八位预选人是:罗怡女士。
(陪审团席第八位预选人员起立)
法官:检控官,请你提问。
控方:请问您学过法律吗?
罗怡:略知一二。
法官:辩方律师,请你提问。
辩方:您歧视心理不健康者吗?
罗怡:不啊,他们和正常人是一样的。
法官:控辩双方是否对罗怡女士采取有因回避?
控方:不采取回避,阁下。
辩方:不回避,法官大人。
法官:好的,罗怡女士,请坐。第八位预选人是:王刚先生。
……
(陪审团预选人员被逐个提问,筛选。很快,十二名陪审团成员被选出,这时还有四位预选者)
法官:好的。现在十二名陪审团成员已经选出,检控官和辩护律师你们是否要求行使无因回避权?
控方、辩方:是的,法官大人。
(法官招手示意,检控官和辩方律师一同走到法官面前低声说话,稍顷,离开归座)
法官: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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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控官和辩方律师要求对关至强先生和罗怡女士进行无因回避。法庭助理请将关至强先生和罗怡女士带出陪审员席。(法庭助理引导关至强和罗怡下)现在,我们必须再选出两名陪审员。下一位预选者是:史军先生。
(陪审团席第十七位预选人员起立)
法官:检控官,请你提问。
控方:请问您的学历?
史军:大学本科。
法官:辩方律师,请你提问。
辩方:那么您的专业是?
史军:英国文学。
法官:控辩双方是否对史军先生采取有因回避?
控方:不采取回避,阁下。
辩方:不回避,法官大人。
法官:好的,史军先生,请坐。第八位预选人是:高山先生。
(陪审团席第十八位预选人员起立)
法官:检控官,请你提问。
控方:您喜欢游览动物园吗?
史军:是的。
法官:辩方律师,请你提问。
辩方:您对您现在的生活状况满意吗?
史军:满意。
法官:控辩双方是否对史军先生采取有因回避?
控方:不采取回避,阁下。
辩方:不回避,法官大人。
法官:好的,高山先生,请坐。现在十二名陪审团成员又一次选出,检控官和辩护律师你们是否要求行使无因回避权?
控方、辩方:不需要,法官大人。
法官:好的。因为十二名陪审团成员已经选出,所以王小飞先生和张明萌女士,只好请你们参加其它案件的审理了。谢谢你们。法庭助理,请将王小飞先生和张明萌女士带出陪审员席。(法庭助理引导王小飞和张明萌下)好。现在我宣布,留在陪审团席的这十二名先生和女士,就将组成我们即将审理的“伤熊案”的陪审团。感谢各位,同时希望各位公正审理,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开庭时间定在本月12日早八时,各位必须准时出席。(法官开始收拾东西)
助理:请全体起立,恭请大法官王正退席。
(全体起立,法官缓步走出法庭)
第二幕法庭审判
地点:法庭内。
法庭内,法官席居于屋内正前方,法官席两侧分别是书记员席和被告席,被告席后是法警席,书记员席和被告席旁边是陪审团席和检控官与辩方律师席,观众席与法官席相对。观众席前是证人席。
(观众入席,检控官与辩方律师入座,陪审团入座)
助理:请肃静。现在我宣读法庭注意事项。为了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庭的庄严肃穆。在场所有人在庭审过程中不得离开座位,不得喧哗、鼓掌,在没有得到法官指示时,不得擅自进入审判区。请所有人关闭手机、呼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如果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和其它扰乱法庭的行为,行为人将承担相应责任。现在,请全体起立,恭请大法官王正入席。
(法官身着黑色法官袍,手拿法官鎚和资料夹,在法官席落座)
助理:请坐下。(大家落座)
法官(敲一下法官鎚):现在开庭!带被告入庭。
(被告由法警带入法庭,在被告席落座。被告大约20岁,学生打扮,很憔悴)
法官:各位尊敬的陪审团成员,今天我们要审理的案件是今年2月23日下午1点10分发生在天都动物园的伤害动物案。法庭助理,请你宣读起诉书。 今年2月23日,被告刘洋携浓度位98%的硫酸,向天都动物园熊山内的熊泼洒,至使熊山内的四只熊有不同程度的伤害。上述犯罪事实,经该院审查,罪证确凿,被告供认不讳。
查被告刘洋,目无法纪,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伤害动物园的动物,并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手段残暴,罪行严重,民愤极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有关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起诉书宣读完毕。
法官:各位陪审员,起诉书大家已经听清楚了,依照法律程序,我们下面将进行的是控辩双方的陈述阶段,请检控官首先进行开场陈述,请!
(检控官走出座位,身着藏蓝色西装,手拿资料)
控方:谢谢法官阁下。
(面对陪审团)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晚上好!当夜幕降临,繁星满天,皎洁的月光普照大地的时候,我们的法庭开始了这起特殊案件的审理。法官、辩方律师、被告以及各位尊敬的陪审员,大家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可是,在北京动物园熊山的一角,大家是否会想到,今天,那里再也不会有以往的喧闹和温馨。因为那里的主人已经含泪离开了自己的局所,它们住进了一家医院,带着满身的伤痛和一颗几近绝望的心离开了自己的家园。女士们、先生们,这是一起充满血腥、骇人听闻的伤害案,几只狗熊是可怜的受害者,而这起案件的策划人和实施者,正是被告席上的被告——刘洋!
尊敬的各位女士、先生,法官阁下已经告诉我们案件的大体经过。如果大家不介意的话,我想告诉大家一些更具体的情况。今年的2月23号,天都动物园的熊山上,几只憨态可掬的熊,做着各种惹人喜欢的动作,它们在乞食,向它们所信赖的人类。人们伴随着爱心,豪不吝惜地投喂着狗熊,用自己的面包、料和各种果品。可是,在这些人中,却有一个学生模样的青年——我们的被告,他也打开了自己所带的玻璃瓶,准确无误地将液体倒向熊那张开的口,洒向熊的背、腿和眼睛,是可乐、苹果汁还是矿泉水?不是,都不是,那是一瓶浓度高达98%的高纯度硫酸!
女士们、先生们,四只熊,东倒西歪,来回翻滚,口中的白沫甩得到处都是,他们双眼紧闭,前抓在不住的揉搓,发出一阵阵痛苦的呻吟。
这就是我们所能看到的全部,或许在经过多次手术,长时间的治疗后熊真的可以恢复健康,可是女士们、先生们谁能告诉我如何才能弥补它们心灵的创伤?人类的文明已经迫使动物离开昔日的乐园,告别曾经无拘无束的生活。人类成为世界的主宰而将动物作为自己的附属。而这起诉讼案件的被告却在向动物们敲响警钟——原来寄居在动物园冰冷的栅栏中乞求人类的施舍也并不安全!
所以他——制造这起祸端的被告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在庭审过程中,我们将请出本案的办案警官杨杰先生,本案的见证人王林先生、张欣小姐和动物园的兽医李勇先生出庭作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的确犯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女士们、先生们,我相信有了这些证据,充满正义感和爱心的人们是不会无动于衷的,不是吗?庆幸上帝选择了各位,女士们、先生们,今晚你们将作为正义的化身,伸张正义,主持真理,上帝会在天界中注视着我们,因为他不希望看到任何生灵随意遭受虐待和伤害,他更不希望看到正义和爱心遭受践踏和羞辱!各位,除了上帝,我们大家也在注视着你们,其中还有一双双受伤的来自异类的眼睛。世间生灵均应平等不受摧残,不要让我们失望,也不要让那受伤眼睛中期盼的目光从此消逝。
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不要再犹豫了,行使上帝赋予你们的权利吧!判定被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罪名成立!
谢谢各位。(走回座位)
法官:好的。下面请辩方律师作开场陈述。
(辩方律师走出座位,身着黑色西装,手拿资料)
辩方:谢谢法官大人。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好!正如检控官先生所说,在皎洁的月光普照大地的时候,我们的法庭开始了一起特殊案件的审理。站在各位面前,我遗憾而又庆幸。遗憾的事,那动物园中的几只熊的确受到了伤害,而这里面,我的当事人刘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让我感到庆幸的是,今天,我能以辩护人的身份站在这里,代表我的当事人把这件事情说清楚。是的,这件事情带给我的震惊不比任何人——包括法官、各位陪审员还有那位义愤填膺的检控官少。我所感到的遗憾也深深刺痛自己的心。但是,除去对那些熊的悲惨遭遇所带给我的遗憾和沉重外,我更关注的是,我的当事人为什么这样做和他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而通过调查,这些资料所表明的事实带给我的是更多的惊异和遗憾!
其实,我不是一名合格的辩护律师,我甚至不懂得要为犯罪嫌疑人作“无罪的推定”。所以,当我接手这起案件时,事实上我是很反感的。“这样残忍的罪行,就让他去坐牢吧!”我自己曾一度这样想。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我发现这起案件并不如我们想象的简单。一名名牌大学的优秀生设计的伤熊事件,其背后还有很多不易看到的东西。而伴随我将这些东西放在自己的眼前,我对当事人的态度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请允许我做个不道德的比较。如果有人问我在这起案件中谁最可怜,我要说的是:我的当事人——刘洋!
作为一名知情者,从人性的角度,我希望刘洋是没有罪的;作为一名律师,从法律上研究,我确信刘洋是没有罪的。今天,我所要做的工作,便是将那些我所看到的隐藏在案情背后的东西昭示于众,请各位评判我的当事人是否有罪。感谢上帝,挑选各位组成陪审团来定夺此案。我们都知道各位经过选拔出来的,具有超人的良知和理性,各位都想给这个案件一个合理的结局,也希望能够为我的当事人一个合理的交代。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各位不会如我一般只作“有罪推定”,也不会依照表面现象草率审结此案。
我想,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案件审理的正义和公平!
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一个孩子是什么样的人,不能仅仅看其一时的行为。而更多的要了解其日常的生活状态和行为模式。作为尚未步入社会的我的当事人,最了解他的莫过于他的父母和老师。遗憾的是,刘洋父母很早离异,所以我只好请出他的母亲——李芹女士出庭作证,告诉各位刘洋是在什么样的状态下生活的。同时,我还要请出刘洋在学校的辅导员——张学军老师,这样,我们就可以了解到他在学校的表现,从而使我们大家对我的当事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也许大家不会相信,就是这样一个在全国最名牌的高校中被保研的高才生其实是患有心理疾病的。所以,今天心理医生董君也将作为我的证人向大家介绍一下刘洋的心理健康状况。
这就是我所要向法庭提供的三个证人。是的,对于现场的证人我没有提供,因为我觉得检控官先生已经提供得足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