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情况调研对策
一、基本情况
8个乡镇在2024年度以第七届村
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继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许多具体的工作:一是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更加巩固,全县101个村(居)委会都拥有了自己的阵地;二是“一事一议”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三是民主理财规范有序,全县全部实行村账乡管的财务管理制度;四是村务公开行之有效。狠抓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公开和落实。对照《**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考评细则》综合打分,8个乡镇均在90分以上,其中榛子乡、水月寺镇得分为99分,黄粮镇、古夫镇、南阳镇得分为98分,高阳镇、峡口镇、高桥乡得分为96分。
二、主要做法
(一)以两公开为着力点,加强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
(二)以第七届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从制度上得到了有效保障
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山林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入股,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及其分配方案,宅基地的规划和申报等。
(3)政策落实情况。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等。
(4)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村级道路、水利、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的立项、经费筹集、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等。
(5)社会救助情况。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五保户的供养,筹资、筹劳的减免,国家投入的扶贫、移民、以工代赈等资金的使用情况,政府下拨和社会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主要工作
2024年度各乡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在检查中也发现还存在有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治理结构需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县90个村共有89个村实行了村委会主任和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由于少数村干部尤其是实行“一肩挑”的村委会主任的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加强村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不认真执行。二是村级阵地建设及活动经费需得到落实。少数村的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影响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运行,降低了群众对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活动的参与和关注度。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现象比较突出,一部分村的集体经济实力不强,不少村属于“空壳村”,村级阵地建设及活动经费没有保障,影响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三是乡镇党委的领导方式及乡镇政府的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有的乡镇强制干预村级事务,干预应由村级行使的职权,直接经营村级经济,直接管理微观经济活动,安排工作不考虑村级工作实际,不事先征求村级组织的意见,随意改变村委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不尊重村民的自主选择,导致村干部从事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下降,村民关注的热情度下降。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要认真落实好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新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民主意识。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村“两委”班子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村级领导班子抓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的意识。二是加强农村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县级财政适当补贴,将有关部门用于新农村建设中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动员县直机关结对帮扶,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及村委会、文化活
动室、卫生所、网络信息中心等配套网络等硬件设施建设,使全县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整体上达到“基本场所适用、基本设施完备、基本功能健全、基本制度规范”的标准和要求,使村务公开有展出阵地,有群众评议,有意见反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功能和作用,促进基层民主建设。
2、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工作。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总体要求,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一是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在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对公开的内容、时效、程序、方式等要求制定操作性强的统一规范,以避免公开的随意性,防止走过场,提高村民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二是完善村民的自治运行的长效机制。根据村级组织换届后“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一肩挑”、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新情况,制定统一而又明确的双重身份、双重职责及其不同作用方式的规范机制,以避免职责混淆不清和履行职责“一言堂”的倾向。进一步规范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大会制度,规范民主监督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确保村民自治体系有序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健全化解矛盾的相关机制。认真分析引发农村矛盾纠纷的源头,探索和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及其制度,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劳机制、引导农民在国家扶持下自力更生开展公益事业建设。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相关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继续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根据乡、村班子“交叉任职”、党政一把手“一肩挑”等乡村治理结构的新变化和基层民主管理的新要求,大力探索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工作领导的方式方法,合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工作职能,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指导工作方法,强化对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符合乡情村情、切实可行的指导性规划,以指导的科学性合理性务实性提升指导工作的刚性和有效性,通过配套服务的方式引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通过健全完善乡镇政府部门及其干部工作责任制和自下而上的考核评价体系,增强乡镇干部的工作责任感,为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全方位指导和服务,形成上下良性互动、和谐运转的工作格局。二是转变对村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管理方式从直接型向间接型转变,工作方式由行政命令向用市场办法引导、服务、示范转变,日常管理由“为民作主”向“让民作主”转变。积极探索、推进部分公共事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将一些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交给行业协会或其它中介组织承担;由过去偏重于经济发展转向与社会管理并重的整体协调发展;及时推行与农民对话沟通制度,通过介绍和通报相关情况,全面听取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从而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三是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乡镇政府要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和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积累。加强村级办公和村民自治活动场所建设,将村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活动工作经费支出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总之,要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推力,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县惠及“农村、农业、农民”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要秉着只有农民富了、农村条件改善了、农业发展了才会真正实现全县的小康社会和**县的发展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