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的调研报告
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的调研报告
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的调研报告
统筹城乡发展的破题之举
农业人口比重大,如何促使更多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尽快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减少农民,富裕农民,进而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已成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面临的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重大课题。
一、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
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演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城市劳务市场主要是农民工的“两个趋势”不可逆转。顺应新形势,畅通农民进城“管道”,既能开拓农民创业途径,又能提高土地等资源的利用效率,进而形成“三化”互促联动的良性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1、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客观需要。新型工业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逾越的阶段。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全市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76亿元,增长19.7%,其中工业增加值40.25亿元,增幅达23.8%。一批新崛起的农民企业家和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镇创办企业或到中小企业务工,已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用全市人均8795元的gdp、三次产业27:33:40的结构和工业15%以下的就业率三大标志性指标,对照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我市正处在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大上工业,让农民进入城镇发展创业的最佳时期。遵循客观规律,乘势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已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客观之需。
2、加速发展城镇化的有效途径。农民进城不但直接转变为城镇的生产者,而且能带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的增长,成为推进城镇化的直接动力。据研究表明,城市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gdp提高0.15个百分点,就业率提高0.33个百分点。近来,尽管全市以扩容提质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快速推进,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大幅增加,每年城镇化率以1.5%的速度增长,但全市的城镇化率仍然比全国的45.6%低14.6个百分点,比全省的40.6%低9.6个百分点。目前,市内进城务工农民10.3万人,其中相当一批农民在城市生活多年,却难以享受市民待遇,游离于城镇化的边缘和“门外”,如果能让这部分人整户进城居住,那么全市城镇化率就能再提高约11个百分点。将有条件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转变为城镇人口,进而盘活农村土地及宅基地资源,扩大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无疑是提高全市城镇化水平的一条捷径。
3、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破解“三农”问题,既要在农外下功夫,也要在农内找出路。就农内而言,就是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使留在农村的部分专业农民,规模集约经营土地,实现土地产出效益的最大化。全市农村人口265.71万,常用耕地面积287.2万亩,人均只有1.08亩左右,户均经营耕地4.5亩;97.2万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按集约经营计算只需50万,还有47万多处于富余状态;农民人均纯收入2770元,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由的3057元扩大到7380元。农村人多地少、经营分散、效益不高和收入偏低的问题十分突出。只有千方百计促进农民进城,将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
二、三产业,腾出有限的耕地资源,通过流转的形式,让有实力、有技术的产业大户和龙头企业规模集约经营,才能实现农业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进而迈向农业现代化。
二、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的战略举措
就业是民生之本,居住是民生之托,收入是民生之基。这也是农民进城所要解决的必具条件。从我市现阶段特征出发,更应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确立和推进大工业、大城镇、大转移联动发展战略,为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创造基本条件。
1、发展大工业为农民提供创业就业条件。充分的创业就业环境,是农民进城立足的前提。从整体上看,全市工业经济比重较少,企业规模偏小,产业链条太短,产业集群尚未形成,难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目前城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08万个,乡镇企业二产从业者11.6万人,工业提供的就业岗位比较有限。只有大办工业、办成大工业,才能为农民进城创业就业提供条件。一是做强大产业。以新型工业化为引擎,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新型材料、富硒食品、生物制造等重点产业,集中力量打造培育产业链条,不断扩大就业岗位。二是打造大园区。市上着力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产业领先高地、市场投资洼地,吸引各类资源涌入,带动全市开发一批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高、竞争能力强的新产业、新产品,开拓就业增容空间。三是兴办大企业。大力引进和发展产值过亿、过十亿、过百亿的大型企业,注重发展劳动密集性企业,对现有规模以下企业,通过资本联合、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等办法,逐步向规模企业迈进,提高工业的整体水平。力争到2024年,全市工业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使其真正成为接纳农村劳动力的主渠道。
2、建设大城镇优化农民进城定居环境。农民为了寻求更好的致富途径、更优的子女教育和生活环境,进城务工创业定居已成趋势。坚持发展大城镇战略,同步解决农民进城住房问题,是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第一,突出规划“龙头”。充分发挥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调控作用,高起点地从空间布局、城镇规模、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方面做好城镇发展规划,扩大城镇空间,提高增容能力。第二,构建城镇体系。按照中心城市、小城镇、新农村集镇“三个100万”人口布局目标,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三级城镇体系。采取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强势推进办法,到2024年,中心城市人口由现在的32万达到55万,向大城市迈进;小城镇人口由现在的40万达到65万,向达标小城镇迈进;新农村集镇由现在的20万达到40万,向集镇社区迈进,形成快速吸纳农民进入城镇的格局。第三,完善功能设施。加快以教育、医疗为首要的城镇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尽快缓解农民进城带来的子女上学和就医设施压力,为农民进入城镇创造良好的环境。力争到2024年,全市城镇人口达到16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3、实施大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全市目前大约尚有近5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实施大转移,让多数农民从土地中彻底解放出来,走出农村,走向城镇,进军非农产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选择。应坚持异地输出、就地转移、返乡创业三措并举,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实现农民转移数量突破、质量提升。一是异地输出。建立劳务基地,强化定单对接,打造劳务品牌,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和务工效益。二是就地转移。对接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需要,着力在工业、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拓就业渠道,制定转移规划,扩大转移规模,实现有序转移。三是返乡创业。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加大帮扶力度,创造优惠条件,优化创业环境,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到2024年,全市转移农民到市内市外城镇就业90万人,其中市内就地转移就业由现在的10万人增加到30万人左右。
三、建立促进农民进城创业定居的政策机制
农民进城务工创业定居,急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瓶颈,进行制度创新。但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应制定扶持政策进行引导,提供转移岗位进行安置,完善社会保障进行解难。
1、制定鼓励农民进城创业扶持政策。一是建立培训体系。打破“专业雷同、县县都办”的职教思维定式,制定统一规划,整合培训资源,以职业技术学院为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分专业、按区域布局发展职业技术学校,启动实施“素质+技能+创业”工程,推广“一个不能少”的培训模式,尤其应鼓励引导农村初中毕业生选择职业技校,加大免费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素质高的创业型农民,确保能进城、稳得住、会发展。二是加大资金支持。政府应多方筹资建立创业基金,主要用于为农民创业提供贷款补贴和贷款担保。鼓励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创新贷款服务品种,积极推行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大型农机具和农村房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业务,完善联户担保贷款模式,加大小额贷款扶持力度。对农民新创办的成功企业,政府可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加强创业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务工创业服务市场,在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维权服务等方面大开绿灯,提供个性化、保姆式服务,降低进入门槛,简化各种手续,优惠减免税费,废除歧视差别,加强权益保护,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平台和服务环境,真正让务工者满意、让创业者放心。
2、建立农民进城创业定居社保体系。一是积极建立统一的城乡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农民进入城镇的户籍限制,对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进城农民可优先在新居地落户,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二是加大城镇教育设施的建设投入。把城镇教育放在城乡统筹的突出地位,优化城乡教育规划布局,强化城镇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坚持按片区规划就地入学制度,切实解决好农民进城子女的上学问题。三是制订实施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逐步建立城乡均等的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生育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保体系,尽快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到城市的社会福利和社保范围。四是重视解决农民工进城的住房问题。大力开发建设面向农民的保障性住房,扩大农民进城购房规模,真正使农民工能在城里安家兴业。
3、积极探索农民“三权”流转置换办法。农村住房、承包地和林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活、生产资料,进城创业定居后,农民牵挂最大担心最多。及时探索和制定“三权”流转置换办法,不仅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盘活原有资产,积累创业资金,而且有利于弥补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的用地不足,有利于现代农业的规模经营。坚持农民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行以“农村宅基房产换城镇住房,承包土地换社会保障,农户林权换股份收益”的置换模式。一是进城农民的农村宅基住房由国土管理部门统一收储,让农民进入城镇置换居住用房,置换出来的土地由土管部门统一安排。二是对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除可通过流转的办法获得收益外,进城后优先办理城镇户口,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社会保障政策。三是把进城农民承包的集体林地作价入股,让当地产业大户、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经营,股份收益归农民所有;也可将林权一次作价卖断。“三换”工作是一项新的复杂系统工程,应先在月河川道及县城周围等有条件的地方,以进城从事个体经营和比较稳定的创业务工农民为重点,开展“三权”流转置换工作试点,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后,再积极稳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