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法规宣传年工作总结
广电法规宣传年工作总结
**局广电法规宣传年工作总结在广播电视法规宣传年活动中,**县广电局结合本县实际,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为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的,县法宣领导和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广电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广播电视法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到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二、多种途径、广泛宣传
1、编印了广播电视法规宣传资料一万二千多份散发到干部职工群众手中,制作了15条广电法规宣传标语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
2、出动宣传车到各镇(村)巡回宣传,出动宣传车车辆90多次,制作了广播电视法规VCD视听光盘供各镇、村广电站宣传播放。
3、以镇为单位,召开各镇分管领导、镇、村电视站长会议,宣传广电法规,讲授待业管理知识。
4、结合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清理整顿对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用户并不是一拆了之,而是进行耐心的宣传解释,使他们心服口服。
5、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提高行业管理水平。邀请市局视管科的领导来指导工作讲授待业管理知识,同时到安远等史弟县(市)学习他们先进的待业管理经验。
三、宣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宣传法规、学习法规、执行法规相结合,法规教育与法规实践相结合,对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截传有线电视信号,擅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违规案件进行了查处。
1、查处破坏广电设施案件2起。3月6日下午,私营企业主钟某在装修店铺时,把铁钉密密麻麻地钉在有线电视传输干线、放大器和分支器待设施上,致使4000多户有线电视用户电视信号中断,不能收看电视节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多元。
案发后,**县局有关工作人员立即与公安局干警一起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损坏的有线电视设施进行抢修,于当晚9时恢复了电视信号,钟某已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行政处罚,9月17日上午高速公路施工队在城郊杨梅段施工时,把市县广光缆主干线挖断,致使有线电视信号中断。当时挖掘机司机发现光缆被挖断并下车查看,但施工监理人员要求其继续施工,之后,见利忘义的监理人员还将挖出地面约60多米长的光缆和预埋管作废品卖给当地一位捡破烂的农民。
接到报案后,**县公安局、***公安分局、县广电局立即派人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当事人已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行政处罚。
2、查处擅自截传有线电视信号案件78起,挽回初装费、收视费等3.4万元。
3、查处非法安装使用地面接收设施案件470起。其中:拆除412套,没收2套,补办许可证56个。
4、查处非法销售地面接收设施案件1起。
四、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广电法规宣传活动,面广、线长,我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与监督下,条块结合、联合互动。
在法规宣传活动及执行法规过程中,与镇党委、人民政府、镇广电站、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广电站一起,形成工作全力,保证了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存在的不足:
1、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全面,受众和用户不懂法规,不了解条文,全社会的广播电视法规意识淡薄,所以广电法规宣传以后要常抓不懈。
2、管理的力度不够。由于人员、经费等总是导致管理滞后,如地面接收设施到处,不能做到及时纠正,另外由于调查纠正收费政策后,管理还不够适应新形势的变化,管理工作跟不上。
以后要多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管理力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