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意义
产业集群是相互关联的企业在同一区域形成产业链接和聚集发展,并形成一定规模和竞争优势的经济群体,现代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形态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力“助推器”近年来,市已在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发展形成了产业集群的雏形,呈现出龙头企业快速发展、集聚效应开始显现的特征,石化装备制造产业已连续5年纳入全省重点扶持产业集群范畴水产品加工园区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二十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之一但与省内外先进地区相比,市产业集群发展水平还较低,主要是规模小,企业个数和知名品牌少,产业链短、市域内配套率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有利于发挥全市工业优势,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和生产要素有效集中,促进企业集聚、行业整合、产业集中,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发展产业集群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快产业集群发展。
二、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企业主体和市场导向,围绕我市主导产业,优化资源配置,延伸产业链条,培植骨干企业,加速生产要素集聚和产业升级,引导产业聚集,不断提升全市工业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
(二)主要目标。期间,按照“规划科学、主业突出、特色明显、竞争力强”要求,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资源整合,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整合优势人力和技术资源,发展壮大石化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和医药化工五大产业集群,力争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两大产业纳入全省重点扶持的产业集群范畴。末,力争我市机械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行业总产值均达到100亿元,成为全国石化设备重要制造基地和主要研发基地,全国农产品加工大市。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布局合理、适度超前”原则,以政府为主导,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遵循产业集群形成、演进、升级的内在规律,与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相结合,对产业集群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充分发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行业高层次专业人员的作用,把产业集群规划编制的过程作为政府、企业、协会和专家等各方资源综合和融合的过程,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行动指南。
(二)加强产业聚集区的建设。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是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载体,要采取产业链带动、品牌带动、市场带动等多种模式,搞好产业园区的规划发展。充分利用工业园区的资源,进行整合、优化、提升。不断提高投资强度和土地集约化程度,促进产业集聚升级。加强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确定园区主导产业,引导龙头企业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实现聚集。
(三)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培育产业集聚中关联度高、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发挥其产业辐射、技术示范和销售网络中的龙头作用。推动龙头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升产品档次,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有力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骨干企业集中。期间,重点支持产值过亿元的10家骨干企业。
(四)突出抓好产业链条延伸。以产业集群主导产业为基础,明确产业延伸的方向和重点,发展研发、制造、销售、物流及其它生产性服务业一体化的产业链体系,提高产业协作配套水平。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在研究开发、仓储物流、市场营销、后勤保障等非制造环节,为产业集群内的其它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抓住国内外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以高效优质的服务吸引龙头企业或配套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聚集发展。
(五)加快企业自主创新。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引导集群内的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着力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性技术,促进其推广应用。支持有条件、有潜力的集群内企业在关键技术上、关键工艺上进行技术创新合作。支持企业以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主动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标标准,积极占据技术领域的制高点。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行生产。
(六)推进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建设。大力实施质量兴市和品牌带动战略,提升产业集群内企业的质量和品牌意识。加强企业计量、质量、标准等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引导和支持产业集群内企业创立品牌,逐步实现从无牌、贴牌到有牌、名牌的转变,支持企业积极争创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注重对区域品牌、集体品牌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培育和建设工作,鼓励以企业团体、协会或其它集体组织的名义注册集体商标。推动生产要素向品牌企业和优势企业活动,转成集聚效应,培育区域产业文化。鼓励开展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创建活动,年,力争培育创建1个省级优质生产基地,1个全国优质生产基地,打造3个左右全国知名区域品牌,全面提高产业集群的产品质量、品牌价值和区域竞争力。
(七)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探索推进面向产业集群内部广大中小企业多联式、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研发中心、检测中心、信息中心等服务机构建设。对大企业主导型的产业集群,支持依托大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对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产业集群,鼓励多种经营主体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产业集群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鼓励为产业集群发展服务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重点支持管理咨询、技术专利服务、人才教育培训、市场营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中介机构建设,为产业集群内部各企业解决生产、技术、管理、品牌、人才、信息等方面问题提供支持和服务。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积极吸收产业集群内龙头骨干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加入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反映行业情况、问题和企业诉求,为企业发展搞好服务。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产业集群发展,把发展产业集群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重点产业集群要建立领导帮扶制度。市政府建立产业集群联系会议制度,由分管领导作为召集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产业集群发展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把握产业集群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要加大对产业集群的宣传报道,总结经验强力作为,促进产业集群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政府建立2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向产业集群倾斜,重点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链延伸。认真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逐步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加大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发展的奖励力度,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较大、综合排名在前5名的重点企业给予奖励。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银企政企合作,逐步建立政府搭桥、银企对接、合作多赢的机制,支持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进一步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担保机构向产业集群企业提供担保。加快推进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和订单抵押等新型金融产品服务,认真做好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的上市工作,引导帮助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对金融机构的考核上,把对重点产业集群的信贷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当年金融机构新增信贷额度中对产业集群企业的信贷增长要高于全市工业信贷的增长比率。
(四)加大项目支持力度。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中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我市工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对所有申报项目实行会签制,重点支持对产业集群发展有一定带动作用的龙头骨干企业,促进其做大做强,快速发展。
(五)全力搞好土地供应。开发区及乡镇工业园区要加快土地规划调整,建立土地储备机制,为产业集群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对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发展及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积极申报纳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调度。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可建设标准厂房,进行公开出让或出租,解决企业用地困难,缩短建设周期。
(六)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发展的社会环境,切实提高他政治待遇和社会影响力。对照条件,推荐企业家参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选举,全力支持他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积级组织企业家进行培训研修和参加国内经济学教授、知名专家举办的知识讲座。引导和推动产业集群建立行业协会、同业商会、企业家协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为培育发展产业集群服务。
(七)优化发展环境。对产业集群内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对年税收5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银行融资办理“项权证”费用继续实行零收费。
(八)严格考核结帐兑现。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兴市”奖励办法及相关奖励措施,将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纳入“工业兴市”考评体系中的工业发展考评专项,作为乡镇园区及市直单位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