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已由(批复单位名称) 以 (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2.3标段划分:
2.4计划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具备省、部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具有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前,将投标申请表(原部交表5)电传给招标人,传真电话: 联系人:
4.2 已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交易卡、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申请表(原部交表5,一式三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4标前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5. 资格审查及现场踏勘
5.1本次招标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5.2招标人统一组织(或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统一组织时需明确时间、地点等)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7.2开标地点: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7.3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由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发布,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其它规定媒体上发布。
9.其他
本公告出现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如以上时间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在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