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部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0 02:15:15来源:网络 作者:流年似水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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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使公司财务报表上反映的费用和利润精确,避免公司的资金损失和沉淀,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借款条件:
公司员工在处理业务往来、采购物资、出差、参加会议等各种业务时,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财务-总经理签批后,可暂时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则:
实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单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内容;借款单由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款项支付。
四、还款期限
1、经办人的结算时间为五天(从借款日算起,如遇休息日可顺延)。
2、借款人处理完业务回公司后五天内,必须到财务部报销,冲抵借款。
3、差旅费报销应于出差返回后四日内办理。
4、备用金借款结算时间为一月。
五、借款定额
六、冲销原借款的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应在填制凭证时注明“冲销借款”. 财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开支内容与原借款单上注明的用途是否相符,如不符,有权拒绝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的总额,归还日期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财务监督
财务部每月底应根据员工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财务部结算,逾期仍未报销者,则由财务部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计算罚息,并在工资中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