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2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攻坚一整治行动”、监管执法规范年、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及网格化监管、城中村出租屋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今年“一杜绝一控制双下降”目标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氛围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仍为6月1日-6月30日,6月1日全面启动。6月16日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组织机构
全市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主任由强晓安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国胜、市安监局局长黄会强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月”期间工作部署、信息收集、总结报送等相关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总基调是“突出一个主题,强化两大重点,深化三项教育,组织四项活动”。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合力营造安全发展浓厚社会氛围。
(一)突出一个主题。
突出“坚持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等。
市安委办将组织专家宣讲团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准备精品讲座,赴区县、开发区进行巡回宣讲(巡回宣讲安排另行通知)。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培训讲座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意见》《实施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同时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的广泛宣传,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二)深化两大重点。
1.举办“安全生产月”主题文艺晚会。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由市安委会办公室于6月中旬举办“安全生产月”主题文艺晚会,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传播安全发展理念,公布安全生产“红黑榜”,大力宣扬一线安监人的先进事迹,综合反映我市安全生产特色亮点工作,全面展现我市“安监铁军”的精神风采。
2.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组织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202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启动和宣传咨询活动。今年全市宣传咨询日活动在曲江新区大雁塔北广场设立主会场,采取政府主办、企业协办,有关部门设立现场咨询台,通过有奖问答、分发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
各区县、开发区也要在本辖区显著位置设置主会场,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
(三)强化三项教育。
1.强化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这一主线,选取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切实用事故案例教育人、用事故案例警示人、用事故案例提升人,促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岗位上严格规范操作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区县、开发区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市级各有关部门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1场。
2.强化网络宣传教育联动活动。依托“xx安监”及各区县、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一系列网络安全月联动活动。围绕《意见》《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开展线上语音口令游戏等互动活动,以更生动、活泼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亲民的形象贴近群众生活。各区县、开发区要组织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微信有奖竞答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公众和企业职工参与以上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区县、开发区组织开展网上特色宣教活动应不少于1项。
3.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基层单元。市安监局将组织“安全之声”艺术团编排寓教于乐的安全类精品节目,赴各区县、开发区进行巡演,提升“七进”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各区县、开发区也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七进”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市级各重点行业监管部门也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编印发放通俗易懂、实用适做的《公众安全及应急常识读本》,发放至各基层单元,增强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各涉农区县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的力度,充分利用农村文化大礼堂、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等现有平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艺汇演,有针对性提高农民居民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技能。
(四)组织四项活动。
1.组织开展xx“最美安监人”评选活动。市安委办将继续开展全市“最美安监人”评比表彰,面向基层安全监管干部和生产经营一线安全人员,按照资格审查、微信投票、专家评选、市民评议四个环节,最终评选出10名xx“最美安监人”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进一步激励全市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发扬爱岗敬业、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
2.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专项活动。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协同应对事故能力;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行业企业要结合开展“三项攻坚一整治行动”和自身存在的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应不少于1次。
3.组织开展xx安全公益广告作品创作大赛活动。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积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公益广告作品创意征集,并择选优秀作品报送市安委办,努力推出一批导向正确、创意新颖、表现丰富、群众接受度高的优秀安全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在全市进行展播,在市安监局网站和“双微”平台进行推广展示,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4.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继续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危险源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对岗位安全风险和隐患实行公示公告,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风险的动态管理,切实增强职工群众对风险点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市级各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内容
2024年“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将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设置四个主题,在全国各地区同时开展。我市作为“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已被列为中央主流媒体采访重点。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好相关工作,配合媒体记者做好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发掘典型、宣传先进、曝光落后的工作。
(一)“一带一路”主题。国务院安委办将组织主流媒体记者赴“一带一路”国内重点城市开展采访、调研和宣传活动,调研采访“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督促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主题。中央媒体记者将集中报道我市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三)科技强安主题。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智慧用电、“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采访调研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推动各地区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筑牢社会公众“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四)依法治安主题。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中央媒体记者将对我市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同时要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安全三项攻坚行动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监发〔2024〕 号)要求,加大“三项攻坚一整治行动”和城中村消防安全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突出重点,注重宣传效果。在宣传内容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工作特色和亮点,重点加强对改革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宣传。在宣传载体上,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手机等媒体和地铁、出租、公交、机场、车站、工地、公共场所电子屏等载体,创新形式,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在宣传要求上,各单位“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要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真正体现宣传工作既有共性,更彰显个性。
(三)加强协作,形成宣传合力。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尤其是宣传、教育、工会、文化等部门的合力,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商讨工作。抓好上下衔接,政企互动,对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围绕主题,形成矩阵。抓好与媒体间立体式互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专业媒体的作用,同频共振,唱响安全好声音,发出安全最强音。
(四)总结考评,健全长效机制。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三项攻坚一整治行动”结合起来,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开发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对照考核评分标准,认真梳理相关资料,形成自查报告及工作总结。市安委办将对安全生产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排名成绩靠前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