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会议服务合同(3篇)
项目会议服务合同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
件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本合同内容为“会议服务”。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会议策划、组织、执行等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会务接待、场地租赁及布置、参会人员接送、会议期间住宿用餐、会议用品采购制作、会议组织及秩序等的相关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
1) 会议承办期间,在方便甲方工作的前提下,统一服从乙方安排; 2) 提供会议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会议设备、住宿、用餐、用车标准;参会人员人数及会议接待标准;会场布置标准及宣传用品要求;会议需要的录音录像要求;会议安排的安保要求等其他要求。
3) 有权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向乙方提出调整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纠正。
4)对会议涉及的甲方所有的标识、标志、公司名称、宣传文字等内容需经甲方确认后方能制作发布;
5)按合同要求,支付由乙方垫付的场地租赁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人工费等全额费用。
2. 乙方
1) 负责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会议室及设备;
2) 负责联系会议期间住宿,确保会议期间的住宿标准及要求;
3) 负责按甲方要求联系用餐场所、订餐,并保证用餐的食品安全; 4) 负责参会人员接站、接待及住宿安排等工作;
5) 负责提供会议场地接待及安保,保证会议场地设备能正常使用; 6)负责会场及会议全过程的标识、标志、条幅、展架等的制作布置; 7)向甲方提供正规的会务发票;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 费用
1)固定总价合同,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全部场地费、设备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材料制作费、会议用品、人工费、服务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标准报价并自行承担因疏漏产生的漏记费用,甲方不再对除甲方调整标准外任何原因对合同金额做任何调整。
2)经双方共同确认,本次会议策划及服务的总价为: ¥ 元(大写: 圆整)。
2. 支付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承办规定的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提供会议承接服务,甲方收到乙方全额发票3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费用。
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四、保密
1)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营销、技术等信息或文件以及甲方参会人员的各种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2)乙方保证乙方及其雇员对于本合同以及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和公开,也不得用于除履行本合同外的其他目的。
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应承担因自身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项目会议服务合同二
甲方: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工程成套事业部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办/代理甲方之_bisotoun项目设计院、厂家技术协调 _会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主办的 _bisotoun项目设计院、厂家技术协调_会议全部交由乙方承办。具体时间地点由甲方通知。
二、合同价格及乙方服务范围:
1、甲乙双方约定此次会议服务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50,000.00(壹拾伍万元整),此价格包含此次会议服务期间所有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乙方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礼仪及接待;
2)会议交通;
3)会场布置;
4)会议餐饮安排;
5)会议秩序维持;
6)会议秘书服务;
7)会议代表住宿安排;
8)会务考察安排;
9)往返票务服务及站场接送;
10)财务协助。
以上服务范围内具体事宜,由乙方根据甲方指令具体办理,且乙方应及时、无条件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延误、耽搁情况在总合同价中予以扣除。
三、双方确认,以上预定及服务属于不可撤销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协议立即生效。
四、双方确认,所有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核算认可,甲方在会议完成后7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五、仲裁 双方约定,如果对本协议执行出现争议,将协商解决。
六、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共同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项目会议服务合同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有关_ 年会议,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会议(活动)时间:
2、活动安排: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由授权代表盖章,作为本协议附件。
3、活动人数:10人。
4、活动地点: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和安排本次活动(会议),包括活动的日程安排、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应严格执行。
三、费用
此次会议单人活动费为人民币元/人,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会议(活动)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费用明细见行程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元,20__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元人民币;本委托事项履行完毕后,乙方提交实际费用明细表,甲方在收到费用明细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发票。会议(活动)期间,应甲方要求或客观情况变化,在不增加乙方损失的情况下,上述费用因会议(活动)有增加或减少时,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如果该项变化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乙方提出该项变化给甲方造成损失,并且该项损失无法挽回时,提出方应当对此损失予以赔偿。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务(会议)活动安排方案,并取得甲方授权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确定后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务项目的要求,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若该等取消或变更产生实际损失时,则该损失由甲方承担。
2.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确定的事项、任务和标准;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3.为保障参加人员在会议(活动)期间的安全,为参加活动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甲方的义务
1.事先明确对活动安排的要求,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并为乙方组织安排本次商务会议(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尽到管理职责。因非乙方原因,参加会议(活动)人员的行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时,应当先行履行赔付义务。
3.按照约定支付活动费用。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费用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或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将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一方在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变更协议内容的,应当确保另一方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因该变更行为而增加的费用由提出一方承担,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当给予充分补偿。
七、第三方责任
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前款所述的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不包含负责运输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从居住地(或出发地)到会议(活动)地,以及从会议(活动)地返回居住地(或出发地)的航空、铁路、轮船及其长途汽车的承运人,乙方只是代购此项运输的相关运输服务,不产生委托的法律后果。若因提供此项服务的承运人的责任,造成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损失时,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当依据相关运输票据向责任人及相关保险机构行使赔偿主张,乙方不负任何赔偿义务。
八、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守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赔偿。
九、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1、成团人数为参考人数,具体旅游者人数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单人数计算,但甲方最迟不能晚于20__年月日向乙方提供人员名单。
2、活动费用单价为固定价格,即元人民币/人;暂估总费用为元(具体金额按照实际人数*固定单价的方法进行核算)。
3、如遇到住宿需要住单人房间,每个住单间者需要补元/人的住宿差价;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
补充协议可以由双方授权代表或会议(活动)负责人签署。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之前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