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方面8篇
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方面1
按照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通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围绕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下面我就对党员宗教观的认识及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宗教活动的情况,不存在传播不信马列主义、宣扬宗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但通过这次对照检查,自身在理论学习、筑牢信念、发挥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对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理论和政策的紧迫性不强,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原著、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离真正学懂、理解透还有差距,对我区回汉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的了解还停留在表面,在一些涉及宗教问题的是非分辨,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宗教与风俗的界线划分上存在一定的概念模糊。二是对待党员信教问题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强。对宗教与宗教问题两者的区分认识还不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思考宗教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力还不强,联系实际不紧密。对社会上、网上一些宗教、迷信思想有时半信半疑,对遇到的一些不当言行,缺乏带头发声的勇气,表明态度不坚决,有事不关己的思想。三是倡导社会主义新文明新风尚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这是共产党员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受限于民族宗教理论学习的欠缺,自身在积极主动、理直气壮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方面的责任担当意识还不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宁夏又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不管是在哪个行业、从事哪项工作,如果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对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学懂弄通,理解的不深不透,在复杂的情况面前,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很难划清是非界线,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对工作中出现的、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就分不清是对是错。对自身来讲,要下功夫从读原著开始,真正学懂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理论,学懂弄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了解我区两大主体民族的信仰和主要的风俗习俗,做到能讲清楚,说明白,知道可为、不可为和如何为。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这一政治纪律。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信仰宗教,违背党的性质,违反党的纪律,其危害是导致唯物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哲学基础地位丧失,党组织高度集中统一优势的动摇,势必消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因此,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决不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三是发挥党员作用,团结凝聚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观要求,共产党员要做无神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员、讲解员、引导员,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力凝聚到民族复兴、国家建设上来。因此,要牢记党员身份,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旗帜鲜明、义不容辞地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凝聚共识力量,尊重团结宗教群众,共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维护团结统一,遵法守法,弘扬文明风尚,共同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方面2
按照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本人在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重点从“是否存在信教参教和涉黑涉恶情况、是否学懂弄通做实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三个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现将个人剖析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不存在信仰宗教的问题,没有宣扬宗教、传播教义、发展教徒,没有成为宗教教职或担任宗教场所管理人员、组织、参与宗教活动,没有参加求神拜佛、礼拜、朝觐等活动,没有捐赠资金或物资、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和开展宗教活动,也没有任何涉黑涉恶问题及上级反馈受处理情况。
(一)是否存在信教参教和涉黑涉恶情况。不存在信教参教和涉黑涉恶的情况。
(二)是否学懂弄通做实党章实践当中,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到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努力成事,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虽然自己在工作实践中尽心竭力做好本职工作,单页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治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平时参加了支部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但也感到学习的自觉性并不是很高,学习的内容也不够全面、系统、深刻,缺乏理论学习的动力,不能很好地用所学去指导实践,没有以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应有的高度去认识学习的重要性,没有以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解决自身差距不足,没有认识学习的紧迫性,因而不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行主动学习。二是工作创新意识有待进-步增强,平时只想平稳扎实地把本职工作干好,工作中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有所减弱,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与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是日常学习不足,理论水平、素质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平时虽然对党的路线、方针学习不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透彻,个人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主动、自觉,科学知识储备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二是联系群众、带动群众不够。没有很好的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在工作中自己的自理能力以及在细节的把握上,尽管自己在努力改进中,但仍有部分方面过于保守,没有敢于担当的勇气。
一是政治理论不深入不透彻不全面。系统的理论学习不够,对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还不够深刻,毛泽东思想是中国革命胜利的经验总结,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集体智慧的结晶。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完整地、系统地把握其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将受益无穷。作为一名基层工作更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武装自己的头脑,科学指导实践。
二是联系群众意识有所淡化。现在自己对待工作的态度,有时只满足于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说一步走一步,开拓意识还不够,常常求稳怕乱。思想不够解放,态度不够积极,缺乏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工作态度和果敢精神,缺乏奋勇追击的热情。
三是党性修养有所弱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有所放松。生活中对身边的事物缺乏热心。平时只顾忙着尽力去做好本职工作,对与自己无关的或关系不大的事还不够热心、不够主动,也没能更热情更主动地关心群众,与其他同事交流不够,没能热心地帮助周围的同志有针对性地去想办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要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只有主动学习,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断是非的具体标准。就能在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于一个普通党员来说,就是要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坚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任何时候都不动摇,并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努力实践。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要把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制定的规定和决策,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二是不断改进工作手段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要积极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尤其是要加强自己的业务修养,不断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真正成为群众满意的优秀共产党员。
三是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始终坚持廉洁自律,求真务实,严以律已的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在今后的工作实践当中,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到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努力成事,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方面3
首先,我对自己是否参与宗教信仰做出说明和亮明态度;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党员,从未信仰任何宗教和参与任何宗教活动。本人只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事业,传播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今后也不会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和信仰任何宗教。同时也将积极影响周围人员不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严格要求自己亲人不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
其次,我们要真确认识宗教信仰,宗教是在历史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也是一种文化,一种信仰,但是它是唯心主义,也将随着历史的前进,科学的发展,到一定时期,当宗教存在的社会基础消失时,宗教也将自然消失。
第三,对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来说,共产党人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传播者、是唯物主义者。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要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坚信共产主义事业。就绝不能有其他信仰。对于我们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党组织就要求我们,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就不能信仰任何宗教。且中组部有明确规定:“党员应该懂得不信仰宗教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所以我们共产党员就必须不能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和信仰任何宗教,要信仰宗教,就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四,作为党组织,坚决不允许共产党员、党员干部信仰任何宗教,也不允许共产党员、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宗教活动。我们应经常深入了解每位党员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脱离宗教信仰,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如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党组织及时作出适当处理,报送上级党组织。
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方面4
按照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以及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我就个人查找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评议。
我认为,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本人在对待信仰的问题上,坚决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坚持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价值导向,坚持不信教不参教,从心底里把不信仰任何宗教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理论学习不够“实”。虽然坚持了周例会学习制度,但往往是组织安排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方法多停留在听听传达的文件、读报纸上,没有系统深入学习关于党员政治素养、宗教政治理论、民族工作政策方针等,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学习笔记记得少,学习深度不够,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
(二)要求自己不够“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对党的信仰立场坚定,对宗教信仰、封建迷信是抵制的。但对照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行为表现,意识到自己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够强、要求不够严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以前旅游景点时,有随众心里,大家都烧柱香,自己也跟着烧柱香、拜个佛;二是带上家人、约上好友凑热闹赶过大佛殿庙会、茶坊庙、大佛寺庙会;三是亲友婚丧嫁娶,也偶尔参加过介于风俗习惯和封建迷行活动之间的祭拜、吊唁等。现在想来,以前的这些不以为然的行为,确实与党员身份格格不入,没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三)党员先锋作用不够“好”。平时认为,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坚定的,自己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就行了。但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未能时刻保鲜,社会上各种层出的宗教活动,网上传播的封建迷信活动,总认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党员,没有做到以党员的身份,发挥引导、宣传作用,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落实整治工作不够“深”。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认识到自己在整治工作中,没有在结合实际工作上下功夫,比如把整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了解帮扶对象是否是党员、是否信仰宗教等,了解科室其他干部职工或者亲属,有没有信教参教等等,间接也反应了我对全面协调开展工作的不足,在工作中缺乏综合性、统筹性考虑。
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性修养弱化。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总是把党性修养、品德修养更多地放在口号上,以具体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重前者轻后者,没有严格要求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自律上。个人对“三观”的改造缺乏自觉性,没有与时俱进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改造来提高党性修养,时间久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进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理想信念不牢。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久而久之,自己对各种网络、社交软件等新媒体上的不良信息见怪不怪,甚至对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无动于衷,对一些宗教活动、封建迷行思想也从最初的不斗争,慢慢演变成了不反对、进而视而不见,精神之钙逐步流失,逐渐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等方面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忽视了一些小节和细节上的自律和担当,片面的认为整治工作是“组织”的事,自己管好自己就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正是由于自己平时自我感觉良好,严以律己上的时紧时松,使自我满足的心态常常趋于主导地位,自律能力慢慢退化,对社会各种思潮的鉴别力有所下降,进而面对困难问题,没有很好的针对问题沉下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以至于工作中表现出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按部就班的工作状态
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今后,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系统、全面、融会贯通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等。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同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创新大胆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科室业务和人员的管理,无论是业务上还是思想上都要做到悉心关心和指导,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把握在新形势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灵活性。在具体工作中,团结干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切实把遵规守纪和解决困难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工作的落实,把各项工作往深做,往实做,往细做。
(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时刻刻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不受任何宗教迷惑,自觉做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坚实守护者。
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方面5
根据党支部关于召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身,进行了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剖析,使我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观念。下面,我结合近期学习和思考,做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想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使人走向迷失。作为民族地区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到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方面6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下面结合自身实际就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宗教的认识方面
对宗教的认识和分析有时仅从宗教本身出发,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不能认识到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和作用。
(二)对不准共产党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认识方面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在这一点上我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坚决执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本人工作扎实,不虚不漂浮;思想充实,不信歪理邪说;待人诚实,不搞庸俗哲学;理想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对是否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方面。
之前认识片面,总觉得国家可以人为的进行行政干预,让全社会和所有公民都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看来这样的认识是不符合规律的。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在这一点上认识不够。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及林业干部,我认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持续发力,始终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树起来、立起来,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一是要牢记党员身份是第一身份,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做到“四个自信”,做彻底的无神论者,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筑牢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
二是要严守纪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执行力,坚决不做“两面人”,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注重细节。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都要强化细节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敏感性,不出入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力宣讲党的富民惠民政策,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知党恩、感党恩,跟党走。
总之,我认为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为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宁夏的良好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方面7
按照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以及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我就个人查找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评议。
我认为,身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本人在对待信仰的问题上,坚决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我坚持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价值导向,坚持不信教不参教,从心底里把不信仰任何宗教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一)理论学习不够“实”。
虽然坚持了周例会学习制度,但往往是组织安排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方法多停留在听听传达的文件、读报纸上,没有系统深入学习关于党员政治素养、宗教政治理论、民族工作政策方针等,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学习笔记记得少,学习深度不够,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
(二)要求自己不够“严”。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对党的信仰立场坚定,对宗教信仰、封建迷信是抵制的。但对照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行为表现,意识到自己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够强、要求不够严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以前旅游景点时,有随众心里,大家都烧柱香,自己也跟着烧柱香、拜个佛;二是带上家人、约上好友凑热闹赶过大佛殿庙会、茶坊庙、大佛寺庙会;三是亲友婚丧嫁娶,也偶尔参加过介于风俗习惯和封建迷行活动之间的祭拜、吊唁等。现在想来,以前的这些不以为然的行为,确实与党员身份格格不入,没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三)党员先锋作用不够“好”。
平时认为,自己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坚定的,自己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就行了。但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未能时刻保鲜,社会上各种层出的宗教活动,网上传播的封建迷信活动,总认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党员,没有做到以党员的身份,发挥引导、宣传作用,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落实整治工作不够“深”。
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认识到自己在整治工作中,没有在结合实际工作上下功夫,比如把整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了解帮扶对象是否是党员、是否信仰宗教等,了解科室其他干部职工或者亲属,有没有信教参教等等,间接也反应了我对全面协调开展工作的不足,在工作中缺乏综合性、统筹性考虑。
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性修养弱化。
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总是把党性修养、品德修养更多地放在口号上,以具体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重前者轻后者,没有严格要求在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自律上。个人对“三观”的改造缺乏自觉性,没有与时俱进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改造来提高党性修养,时间久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进而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
(二)理想信念不牢。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思想上的不以为然,促使自己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上未能与时俱进。久而久之,自己对各种网络、社交软件等新媒体上的不良信息见怪不怪,甚至对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无动于衷,对一些宗教活动、封建迷行思想也从最初的不斗争,慢慢演变成了不反对、进而视而不见,精神之钙逐步流失,逐渐放松了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等方面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忽视了一些小节和细节上的自律和担当,片面的认为整治工作是“组织”的事,自己管好自己就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正是由于自己平时自我感觉良好,严以律己上的时紧时松,使自我满足的心态常常趋于主导地位,自律能力慢慢退化,对社会各种思潮的鉴别力有所下降,进而面对困难问题,没有很好的针对问题沉下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以至于工作中表现出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按部就班的工作状态
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今后,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进一步系统、全面、融会贯通地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等。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同理论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创新大胆开展工作。
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开创工作新局面。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科室业务和人员的管理,无论是业务上还是思想上都要做到悉心关心和指导,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
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把握在新形势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灵活性。在具体工作中,团结干事,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工作氛围。切实把遵规守纪和解决困难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工作的落实,把各项工作往深做,往实做,往细做。
(四)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时刻刻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不受任何宗教迷惑,自觉做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坚定信仰者和积极宣传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进一步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严格要求家人做到不信教不参教,不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对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方面8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信仰宗教甚至参与宗教活动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已成为宗教信徒。这与我们党的宗旨是相违背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都是数以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主义创世人从一开始就在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不仅指出宗教赖以生产的物质的、现实社会的根源,而且指出无产阶级为了求的解放,必须从宗教中解放出来,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的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的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
我们党宣布和实行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算是深得人心的,
为广大信教群众过好宗教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这并不是说共产党员也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市对我国普通公民而言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对全党,今后仍然应当贯彻执行。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对党员信教“开禁”,其带来的恶果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二是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的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个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特别是我们新疆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三是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
总之,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将使我们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也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本人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要为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奋斗终生,坚决做到不信教,更不参与宗教活动,并与一切宗教活动做坚决的斗争。同时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不信仰宗教,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