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主题组织生活对照检查材料通用3篇
根据教育体育局党组《关于认真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通知》(中宁教体党发【2024】070号文件)精神,中宁三小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学习传达文件精神,研究决定关于“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实施方案、会议议程,决定10月17日下午,学校党支部以“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和参与宗教活动”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陈建华书记主持,全体在职党员参加会议。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第十二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强化党员党性修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李俊镇党委要求友爱村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我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我剖析自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保证坚决不信仰宗教,不参与宗教活动,根据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剖析如下:
情况汇报如下:
(一)理想信念方面。我始终坚信,共产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开宗明义,强调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绝不应该信仰宗教,绝不应该参加各类宗教活动,没有组织批准绝不可以参加宗教事务管理活动。
(二)党性观念方面。本人还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修养,进一步提高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今后在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思想观察事物、了解事物、处理问题,约束自己、改造自己。
(三)遵纪守规方面。做合格共产党员,必须要做到执行纪律合格。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明确要求,共产党员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不得信仰宗教,中纪委发文指出,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在宗教信仰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垂范,坚决执行党的纪律,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严守信仰底线,不信仰宗教,我个人始终把做一名合格党员作为对自己的标准,坚决不信仰宗教,不做表面合格、背后信教的两面人,坚决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四)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方面。党历来主张在宗教问题上坚持两点论:一方面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政治上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加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另一方面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宣传教育,在思想上引导干部群众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第一书记,目前在对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方面抓得还不够紧,与个别信仰不坚定的党员、党性原则不强的党员谈心谈话、转化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大。
目前存在的问题:由于宗教外部环境复杂、内部关系复杂、人员身份复杂、宗教信仰场所复杂导致对宗教认识不透彻,宗教活动与传统文化活动之间边界模糊,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还是个人能力不足、学习不到位造成的。
针对这些问题,我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以党章、《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活动边界,一切行为都在纪律这把尺子的测量范围内,时刻保持不触红线、不破底线、不碰高压线的警醒,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符合党规党纪的要求,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专题培训、宗教基本知识考试、完成相关心得体会,用组织力量进行自我净化、用制度力量进行自我完善、用作风力量进行自我提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支部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我支部党员的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既然我们选择了共产党,就要时刻牢记入党誓词,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和为党工作的职责,始终遵循党章党规,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觉做到信仰上更坚定、党性上更纯洁、守纪上更自觉、干事上更勤勉,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下面结合自身实际就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宗教的认识方面
对宗教的认识和分析有时仅从宗教本身出发,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不能认识到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和作用。
(二)对不准共产党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认识方面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在这一点上我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坚决执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本人工作扎实,不虚不漂浮;思想充实,不信歪理邪说;待人诚实,不搞庸俗哲学;理想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对是否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方面。
之前认识片面,总觉得国家可以人为的进行行政干预,让全社会和所有公民都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看来这样的认识是不符合规律的。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在这一点上认识不够。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及林业干部,我认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持续发力,始终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树起来、立起来,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一是要牢记党员身份是第一身份,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做到“四个自信”,做彻底的无神论者,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筑牢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
二是要严守纪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执行力,坚决不做“两面人”,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注重细节。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都要强化细节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敏感性,不出入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力宣讲党的富民惠民政策,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知党恩、感党恩,跟党走。
总之,我认为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为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宁夏的良好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