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总结
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我院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紧紧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排查自身顽瘴痼疾,坚决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优化我院政治生态。现本组顽疾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以数据形式展现)
(一)6类顽疾核查情况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核查情况:
对2024-2024以来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进行统计和排查+殷林琴上报的数据。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核查情况:
自查填报该问题不捕案件件人、不诉案件件人,核实存在该问题0条,已处理处分0人(各形态各0人)销号比0:0,销号率100%。
宜丰县检察院采用评查方式排查存在该问题的人条,核实存在该问题0人0条,已处理处分0人(第一形态0人,第二形态0人),销号比0:0,销号率100%.
本组对2024年1月1日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案件,其中不捕案件件人,不诉案件件人,一共件人进行全面评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二)评查工作开展情况
1、摸清底数,建立“重点案件”台账。根据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统计,2024年1月1日以来,我院办理的各类案件共有不捕案件件人,不诉案件件人,一共件人,其中决定不批捕案件件人、决定不起诉案件件人,绝对不诉0件0人。
2、组织评查专办,明确责任任务。对所有“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交叉评查,坚持做到承办人自查,检察官交叉进行评查。
3、严格评查要求,确保评查实效。(1)规定了从案件自查到评查再到集体研究的具体操作流程和完成的时间节点。(2)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明确了对不同案件的评审聚焦点,要求做到“五个关键看”,即:对于决定不批捕案件,关键看不批捕的理由是否充分、具体等;对于不起诉案件,关键看不起诉是否合法,案件是否在审查起诉期限内办结等;对改变定性的案件,关键看改变公安机关定性理由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对撤回起诉案件,关键看撤回起诉案件程序是否合法、理由是否充分等;对判无罪案件,关键看起诉理由是否充分等。(3)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下发的“指引”,坚持做到“一案三查”,分类处理。
通过评查发现:
不捕案件
不捕案件均不存在依法应当逮捕而作出不捕决定的情形,均不存在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情形。
不诉案件:
不诉案件评查均不存在依法应当起诉而作出不诉决定的情形,均不存在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情形。
(三)智能化数据排查工作进展情况
1.“有案不立”相关情况排查
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共查出2024年以来我院立案监督案件件,联合公安将公安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立案案件与立案监督案件进行比对分析,以发现是否存在立案监督造假情况。对受理的0件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台账、件一审公诉案件台账进行分析,以发现是否存在有案不立和受案后未录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情况。
2.“压案不查”相关情况排查
本着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工作态度,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1件超过审查期限、12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进行分析,通过承办人自查,工作专办排查的方式逐案进行排查,以发现是否存在“压案不办”、违规互借办案时间的情况。
3.“有罪不究”相关情况排查
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标对表,深入排查。对本院办理的件“不批准逮捕”案件和0件“绝对不起诉”案件与承办人进行统计分析,并对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评查,以发现是否存在“有罪不究”。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情况。
对2024年1月1日以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进行智能化数据排查,共发现存疑案件0条,完成排查条,排查率100%。通过排查发现问题线索0条,已处理0条、移交0条。
(四)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排查
将“减刑、假释办案平台”中所涉及服刑人员历次提请减刑的案件台账进行比对分析,以发现是否存在“连续、踩点”减刑的情况;通过监狱综合管理平台中服刑人员平时考核数据与驻所检察机关的谈话数据及监狱向法院提请减刑案件材料中,关于重大立功(检举揭发)案件台账中的检举揭发时间与公安受、立案时间进行比对分析,以发现是否存在日常考核数据造假的情况。+(此项由殷林琴报今天的最新数据)对年月以来“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智能化数据排查,共发现存疑案件条,完成排查条,排查率%。通过排查发现问题线索条,已处理条、移交条。
> 二、经验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我院高度重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院务会、党支部会等会议传达活动精神并进行推动部署,引导全院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迅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将本单位多发性、顽固性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并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的要求,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专班人员工作职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顽瘴痼疾整治的统筹领导,确保顽瘴痼疾得到彻底整治。
二是加强政策学习,精准分类施策。强化思想发动,多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进行深度解读,界定自查、被查的边界,确保政策精准适用,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和理解政策制定的初衷,敢于深刻查找问题、修正错误,不断进行自我进化、自我革命。召开队伍教育整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策宣讲会,帮助干警全面理解掌握“三个规定”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坚持开门整治,广泛收集线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案件当事人、离退休老干部等人参加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关于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向社会公布本院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九大方面内容及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请广大人民群众对我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做到开门纳谏,广泛收集线索。
四是深入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摸底。在全院广泛组织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防腐堤坝、早割除毒瘤的决心和自觉。要求全院干警严格对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警规警纪,如实填写自查报告。全面梳理群众举报投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干警违纪违法线索中反映的问题等,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对顽瘴痼疾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大起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顽疾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顽瘴痼疾的成因根源,找准病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逐项进行整改。做到“当下治”和“长远建”相统一,坚持查改结合、即查即改,治建并举、标本兼治,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进一步健全正风肃纪机制、制约监督机制、素质能力提升机制,从根源上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
六是坚持司法为民,为群众办实事。坚持把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查摆、彻底整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应强烈的作风不纯、司法不廉等严重影响感受公平正义的顽瘴痼疾。提高司法为民服务意识,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在12309服务、司法救助等方面推出便民利民措施,通过设立诉讼服务站、开展“暖企”走访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 三、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和今后的打算
今后继续对案件进行评查,对案卡填录错误的、执法程序不规范的、法律文书适用不当等问题,通报相关员额检察官进行整改。对实体处理有意见分歧案件,进一步组织研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总结
推进教育整顿工作提档加速
教育整顿工作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后,我院秉承着超前谋划、及早布局、不等不靠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举措、重实效抓好各项工作举措,深度运用“三个四”工作法,打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组合拳推进教育整顿工作提档加速。
一、聚焦氛围导向,发出“四道动员令”,确保专项整治思想认识到位。一是全覆盖集结动员。先后两次召开推进会,研究部署查纠整改环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部署、压紧压实三层(一把手、教育整顿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责任,引导全体干警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二是全方位思想动员。运用“一看二听三谈四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听“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解读;集中谈话和“五个一对一”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填报《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六大顽瘴痼疾内容撰写自查报告),引导干警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促进专项整治落地生效。三是全领域宣传动员。紧扣“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主题,活化宣传方式,注重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效果,营造内外宣传氛围。在“临县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教育整顿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内容、举报电话和信箱,开门征集问题线索,全面提高社会各界知晓率。四是全天候家庭动员。向干警发放《致家属的一封信》50余份,开展家庭住址清、家庭成员清、基本经济状况清、实际困难清、政策宣传到位“四清一到位”的廉政家访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家属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作用,凝聚检察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引导家属积极参与教育整顿。
二、紧盯问题导向,挂出“四张作战图”,确保专项整治细化措施到位。一是压实责任挂出“督导图”。“一把手”亲自抓、对重要事项、关键环节亲自谋划和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直抓直管、具体落实责任;其他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分工全力抓好整顿、带头参与整顿。压紧压实三层工作责任制,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位。二是方案指导挂出“规划图”。在制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基础上,配套出台问题查纠个子方案,探索推出“6+1专项检察监督”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责必问。三是把握重点挂出“路线图”。确定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全面开展自查、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对突出问题核查等重点整治措施,制定自查自纠整治台账及填报事项报告表。目前,已完成第二轮填报,后续将不定期开展多轮次的填报,谈心谈话仍在持续进行中。四是强化协同挂出“施工图”。科学利用智能化手段,采取“人工核查+大数据排查”的方式,积极协调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建立联查联控联防机制,联合出台《信息查询通报制度》,着力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局面,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三、突出成果导向,出准“四招杀手锏”,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凸显到位。一是思想教育出高招。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推进会、警示教育大会、发放《致家属的一封信》、廉政家访等措施,释放“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信号,做到思想持续发力,引导干警珍惜机会、主动坦白、真诚悔过。目前,在思想发动和政策宣传双向引导下,已有多名干警向组织主动反映自身存在的问题,教育整顿警示作用已初步显现。二是健全机制出硬照。紧盯制度漏洞,以制定完善操作性强、指导性强、长期管用的制度机制强化司法行为指引和监管。制定了《法律文书月点评工作制度》《跟庭评议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用制度把“事”管好、把“权”管严、把“人”管住,确保整治常态长效。三是查纠问题出真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政策,结合本院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推动查纠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目前共接收举报线索7条,其中来电3条、来人3件、来信1件。对2024年以来办理的16件涉黑恶案和移送的21条线索建立台账。已完成2024年以来决定不捕、不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或判决无罪等206起案件的自查工作(其中不诉案74件、不捕案119件、改变定性13件)。对中央、省、市联席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件,通过与县公安、法院沟通衔接,已成功化解2件。开展“减假暂”专项自查,共排查案件32件,其中暂予监外执行18件、减刑3件、假释11件。监督财产刑判决执行不合法、罚金缴纳不及时案件1案。对23名检察官离任退休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进行排查。四是专项整治出实招。对六大顽瘴痼疾进行深入整治。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不到位3人7件已进行补录填报并组织约谈,做到立查立改。对经排查存在问题的3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已报市院教整办和县教整办。对2件存在释法说理不够充分、告知程序有瑕疵的案件,责成案件管理部门加强管理与监督,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化。对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的1名检察官已将线索函告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我院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紧紧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排查自身顽瘴痼疾,坚决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优化我院政治生态。现本组顽疾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如下:
> 一、主要工作进展(以数据形式展现)
(一)6类顽疾核查情况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核查情况:
对2024-2024以来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进行统计和排查+殷林琴上报的数据。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核查情况:
自查填报该问题不捕案件件人、不诉案件件人,核实存在该问题0条,已处理处分0人(各形态各0人)销号比0:0,销号率100%。
宜丰县检察院采用评查方式排查存在该问题的人条,核实存在该问题0人0条,已处理处分0人(第一形态0人,第二形态0人),销号比0:0,销号率100%.
本组对2024年1月1日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案件,其中不捕案件件人,不诉案件件人,一共件人进行全面评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二)评查工作开展情况
1、摸清底数,建立“重点案件”台账。根据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统计,2024年1月1日以来,我院办理的各类案件共有不捕案件件人,不诉案件件人,一共件人,其中决定不批捕案件件人、决定不起诉案件件人,绝对不诉0件0人。
2、组织评查专办,明确责任任务。对所有“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交叉评查,坚持做到承办人自查,检察官交叉进行评查。
3、严格评查要求,确保评查实效。(1)规定了从案件自查到评查再到集体研究的具体操作流程和完成的时间节点。(2)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明确了对不同案件的评审聚焦点,要求做到“五个关键看”,即:对于决定不批捕案件,关键看不批捕的理由是否充分、具体等;对于不起诉案件,关键看不起诉是否合法,案件是否在审查起诉期限内办结等;对改变定性的案件,关键看改变公安机关定性理由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对撤回起诉案件,关键看撤回起诉案件程序是否合法、理由是否充分等;对判无罪案件,关键看起诉理由是否充分等。(3)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下发的“指引”,坚持做到“一案三查”,分类处理。
通过评查发现:
不捕案件
不捕案件均不存在依法应当逮捕而作出不捕决定的情形,均不存在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情形。
不诉案件:
不诉案件评查均不存在依法应当起诉而作出不诉决定的情形,均不存在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情形。
(三)智能化数据排查工作进展情况
1.“有案不立”相关情况排查
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共查出2024年以来我院立案监督案件件,联合公安将公安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立案案件与立案监督案件进行比对分析,以发现是否存在立案监督造假情况。对受理的0件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台账、件一审公诉案件台账进行分析,以发现是否存在有案不立和受案后未录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情况。
2.“压案不查”相关情况排查
本着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工作态度,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1件超过审查期限、12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进行分析,通过承办人自查,工作专办排查的方式逐案进行排查,以发现是否存在“压案不办”、违规互借办案时间的情况。
3.“有罪不究”相关情况排查
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标对表,深入排查。对本院办理的件“不批准逮捕”案件和0件“绝对不起诉”案件与承办人进行统计分析,并对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评查,以发现是否存在“有罪不究”。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情况。
对2024年1月1日以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进行智能化数据排查,共发现存疑案件0条,完成排查条,排查率100%。通过排查发现问题线索0条,已处理0条、移交0条。
(四)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排查
将“减刑、假释办案平台”中所涉及服刑人员历次提请减刑的案件台账进行比对分析,以发现是否存在“连续、踩点”减刑的情况;通过监狱综合管理平台中服刑人员平时考核数据与驻所检察机关的谈话数据及监狱向法院提请减刑案件材料中,关于重大立功(检举揭发)案件台账中的检举揭发时间与公安受、立案时间进行比对分析,以发现是否存在日常考核数据造假的情况。+(此项由殷林琴报今天的最新数据)对年月以来“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智能化数据排查,共发现存疑案件条,完成排查条,排查率%。通过排查发现问题线索条,已处理条、移交条。
> 二、经验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我院高度重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院务会、党支部会等会议传达活动精神并进行推动部署,引导全院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迅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将本单位多发性、顽固性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并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的要求,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专班人员工作职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顽瘴痼疾整治的统筹领导,确保顽瘴痼疾得到彻底整治。
二是加强政策学习,精准分类施策。强化思想发动,多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进行深度解读,界定自查、被查的边界,确保政策精准适用,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和理解政策制定的初衷,敢于深刻查找问题、修正错误,不断进行自我进化、自我革命。召开队伍教育整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策宣讲会,帮助干警全面理解掌握“三个规定”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坚持开门整治,广泛收集线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案件当事人、离退休老干部等人参加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关于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向社会公布本院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九大方面内容及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请广大人民群众对我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做到开门纳谏,广泛收集线索。
四是深入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摸底。在全院广泛组织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防腐堤坝、早割除毒瘤的决心和自觉。要求全院干警严格对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警规警纪,如实填写自查报告。全面梳理群众举报投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干警违纪违法线索中反映的问题等,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对顽瘴痼疾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大起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顽疾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顽瘴痼疾的成因根源,找准病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逐项进行整改。做到“当下治”和“长远建”相统一,坚持查改结合、即查即改,治建并举、标本兼治,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进一步健全正风肃纪机制、制约监督机制、素质能力提升机制,从根源上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
六是坚持司法为民,为群众办实事。坚持把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查摆、彻底整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应强烈的作风不纯、司法不廉等严重影响感受公平正义的顽瘴痼疾。提高司法为民服务意识,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在12309服务、司法救助等方面推出便民利民措施,通过设立诉讼服务站、开展“暖企”走访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和今后的打算
今后继续对案件进行评查,对案卡填录错误的、执法程序不规范的、法律文书适用不当等问题,通报相关员额检察官进行整改。对实体处理有意见分歧案件,进一步组织研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