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制政府工作总结(必备3篇)
新疆法制政府工作总结1
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地区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相关安排,本单位多举措提升统计工作人员行政工作能力。一是安排各专业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加强乡镇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和业务培训。_于2月14日至2月15日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执法集中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此次业务培训为期2天,培训乡镇基层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达40多人。为民丰县的统计法治建设、业务能力和人员队伍素质提高打下良好基础。二是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统计、建立长效机制,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在主体班次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有关培训。
新疆法制政府工作总结2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新疆金仕成律师事务所为县人民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24份,参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行政决策8次,讨论研究全县重大事项134项,合同审改27份,文书起草11份,有效促进了政府工作始终在科学、规范、高效的法治轨道上运行。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制度,制定印发《麦盖提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麦盖提县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工作方案》,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分别成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职责,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20_年共发布、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清理文件28份。
新疆法制政府工作总结3
>1.建立健全法治宣传学习机制。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坚持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要求全年开展集中理论专题教育学习不少于5次,中心干部职工学法时间全年不少于40学时,“法宣在线”的学习参与率和考试合格率达100%,做到应学尽学、应考尽考,定期邀请中心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对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
>2.继续做好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跨省通办”。按照住建部、住建厅有关“跨省通办”文件精神,结合管理实际,稳步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在完成“跨省通办”八项任务基础上,优化业务系统和业务流程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的线上线下多样化办事渠道,有效解决缴存单位和职工异地办事“往返跑”等实际问题。
>3.促进建缴社会共识。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平台,主动发声、加大宣传,不断扩大公积金制度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通过宣传引导,督促企业依法建缴、履行社会责任,帮助企业制定“单位能接受、职工有获得感”的建缴方案,做到服务企业与保障职工权益互促共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4.加深各部门间联动配合。面临住房公积金执法难度较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营造有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的外部环境,加强协调配合力度,主动采取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为重点,加大违规提取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公积金失信惩戒机制,共同打好“组合拳”。
>5.着力建立健全风控机制。按照“管理有序、运转协调、监控严密”的原则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完善跟踪调查机制,强化联动机制,及时处置风险隐患。严控“贷中、贷后”关键节点,构建上级监督、审计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民生事项和项目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_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