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工作总结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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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延吉市纪委监察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实施“阳光政务”为载体,以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为重要监督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阳光政务”为载体,着力构筑惩防体系
我们本着“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的原则,从人民群众最为关注、易于产生腐败的领域、部位、环节入手,紧紧抓住制约权力这个核心,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公开了“事权、财权、人权”等11项主要权力,并构建了行政审批大厅、校务公开、镇务公开、村务公开、社区公开、评议政行风公开等6个阵地,全面推行政务、事务公开。
一是全面推行“阳光政务”,使权力运作达到了规范化、程序化和公开化。截止目前,全市共有36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审批事项由原来的473项减少到380项,取消、下放、降格的幅度达到20%,实行一站式办公、全方位服务,简化了办事程序;为突出解决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全市33所中小学实行了校务公开,在规定的时限和范围内,将学生家长及社会普遍关心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有关情况通过校务公开栏(公示版)、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资料、明细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增强校务运作的透明度;为扩大农民群众对农村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实行了镇务公开,各镇政府将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预决算情况、专项资金的发放使用及管理情况、镇集体经济情况等与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利用镇务公开栏、召开干部会和群众代表会以及通过下发文件、制发明细表或“明白卡”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把行政行为和权力的行使置于制度规范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实行了村务公开,在全市34个行政村新建了村委会办公室,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立了公开栏,将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村财务帐目、集体资产管理和经营状况、宅基地审批、农民负担、村干部的工资收入和津贴、救灾扶贫和社会捐赠款物的数额及发放情况以及涉及村民利益、村民关心的问题通过村务公开栏、村办媒体等形式向村民公布;针对以往社区居民上访,反映社区办理低保金、发放优抚款物不公等问题,实行了社区公开,在全市61个社区向居民及所辖单位收费的项目名称、依据、标准、用途和低保金及优抚、救灾款物等的发放条件、对象、结果以及工作纪律及监督投诉渠道及时予以公开,确保群众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上访事件明显减少,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针对一些部门和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在全市实行了评议政行风公开,将评议内容、程序、结果、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向社会公布,促进了部门和行业作风的好转。
此外,我们还不断拓展领域,扩大公开范围。在做好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还将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重大事项、财务收支情况和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评先选优等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单位干部群众公开。通过推行“阳光政务”,不但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而且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对从体制机制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着力落实监督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为了保证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到实处,从市级领导做起,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市级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的若干规定》,对市级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制定了具体的监督措施;为从组织领导上保证惩防体系建设,要求各部门、单位每月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市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向全社会公布。对违反惩防体系建设各项规定,搞“暗箱操作”、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问题,只公开不、只不践诺、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利益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在新闻媒体公开检讨,并视情节追究党政纪责任,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曝光、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为全面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延吉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管理(试行)办法》,从市直各部门精选27名综合素质高、原则性强的干部(其中12名为局级后备干部),向全市69个部门和单位派驻5个纪检组(监察室),向市政法委和市开发区派出2个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编制、人员、车辆、经费、办公场所、均已全部落实到位。三个月的工作,各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掌握情况详细,监督最直接的优势,已立案18件,结案15件,处分15人。实践证明,向市直部门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符合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各派驻纪检组和纪工委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初步摸索出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的有效工作方法和途径,对督促、指导各派驻(出)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促进全市惩防体系的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视察、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聘请监督员及在网络、电视、广播上开设专栏等不同形式,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各项规定、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促使改进工作。目前,我市的惩防体系建设已形成完整体系,起到良好的效果。先后受到省、州有关部门和领导的称赞,并在“全省惩防体系建设现场会”上介绍了经验。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使制度体系不是形式,不走过场,逐级落实,扎实推进。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
1、强化了责任分工。制定下发了《关于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实施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逐项进行了细化、量化和分解,成立了7个领导小组、10个工作协调组,建立了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市委常委的工作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位常委,进一步明确了市委常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职责。各部门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2、加强了廉政监督检查。一是建立健全廉政档案,由原来的副局级才建档,扩展为中层以上领导全部建档,全市重新建立廉政档案1665份。二是公车私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年组织专项检查9次,配合州纪委检查4次,共检查车辆982台,查处违纪车辆7台。对违纪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责任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开展了“四股歪风”专项整治,狠刹了收送钱物歪风,跑官要官歪风,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谋私利歪风,参与赌博歪风,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制定下发了《利用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关于禁止公款旅游的通知》、《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用职权借给亲友以及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工作的方案》,对顶风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诫勉谈话3人,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五是组织人员有选择、有重点地参加了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加强指导,使局级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明显的提高。六是继续实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全年共对
32名新任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谈话,使新任干部及时受到廉洁从政教育,增强了抵御侵蚀的能力。
三、扎实推进纠风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1、深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以实行“阳光校务”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整治乱收费力度,对学校收费项目实行报批制和公示制,会同市财政局、物价局和教育局对全市教育系统乱收费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查出违纪金额175万余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从快、从严、从重”的处理模式,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6件,处分17
人,乱收费、乱办班之风得到有效遏止。
2、整治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整顿和规范了医药市场秩序,在各大医疗机构普遍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扩大了集中采购药品的范围,增强了药品采购的透明度。集中打击了邮售假药、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品、制售假劣藏药、药品展销、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旅游景点、进口药品的专项整治等10项专项整治工作,查处涉药案件61件,处罚金额16.7万元;没收假劣药品712个品种,货值金额22.82万元,取缔无照经营业户10户,涉案值万元以上的大案5起。
3、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大对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执法监察等多种方式,使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共减免农业税及附加238万元,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173万元,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4起,为农民工追回工资71.75万元。
4、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行)风工作。按照省、州安排部署,今年的行评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时间,分级负责、市、镇联动,年初,日常评议,年终调查、分类排序的方法,对全市45个窗口单位和3个镇的45个站办所的政(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抽样测评、定向测评、代表测评,发出调查问卷6500份,并于七、九两月对各参评部门进行了明察暗访,通过行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得到了认真解决;部门和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行业作风,服务态度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明显改变,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明显增强。有效地纠正了一些部门和行业存在的政令不畅,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作风粗暴,工作拖拉和收费“三乱”等问题。
实践证明,开展行风评议是依靠群众加强民主监督,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效形式,也是优化经济环境,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重要措施.
四、查案工作保持良好势头,维护了党政纪的严肃性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案件查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加大力度。
一是认真落实查案工作责任制,实行全员办案。将查案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委内各室和每一名纪检干部头上,进一步增强了查办案件的责任意识。
二是强化领导,靠前指挥。纪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查办案件工作汇报,研究分析查案形势,提出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凡涉及重大疑难案件均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直接指挥查处。分管领导带头深入办案第一线,靠前指挥协调,与办案人员一道分析案情,及时解决在查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了查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坚持主动出击,挖掘案源。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专题调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深入走访重点部门和单位等形式多渠道地挖掘案件线索。
四是加大对基层办案的指导力度。通过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定期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到纪委参与办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查案工作的积极性。
五是充分发挥大要案协调组在查案工作中积极作用。定期召开大要案协调组工作会议,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沟通情况,密切配合,确保了查案工作的良好态势。
截止12月份,市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举报(涉软举报除外)341件(次)。立案查处违纪案件69件,
其中党纪案件45件、政纪案件24件。结案64件,结案率为93%。给予党政纪处分65人。收缴违纪款26.78万元,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在查处的全部案件中,本级大要案13件。平衡案件31
件,平衡率为100%。纠正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案件3件,纠正使用法规条规不当案件3件,防止了畸轻畸重及冤错案件的发生,确保了案件质量。
五、加大综合整治力度,软环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组织全市窗口部门和47个软环境建设成员单位向社会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采取明察暗访、下访评议、抽样调查等形式在全市开展了民主评议政(行)风优秀和较差部门活动,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和查处了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从社会各界聘请了70名软环境建设义务监督员,进一步强化了对软环境建设的监督,较好地解决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了一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案件,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实施“阳光政务”为载体,全面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增强了权力运作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服务质量。由于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权力得到了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提高了行政效率,改善了服务质量,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吸引了大批国内外商家到延吉投资兴业。截止12月,全市共吸引外商投资3.8亿元,招商引资项目43项,有89户企业入驻开发区,实际到位资金2亿元,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2.29亿元,同比增长10.3%;实现财政收入6.6亿元,同比增长18.4%;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9285元,同比增长8%。
六、积极开展执法监察,确保依法行政、政令畅通
一是开展了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执法监察。对全市46个部门及下属单位和3个镇6个街道进行了收费检查,查出老龄委等单位无依据收费7000余元,进行了收缴。
二是开展了“百日安全整治行动”。与市综治办、经贸局组成联合督察组,以抽查的形式对市公安、文体局等13个部门及所属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共检查单位和场所2745家,发现火灾隐患2657项,整改火灾隐患1831项。对存在问题部门、单位和场所提出了整改意见、时限,并请新闻媒体跟踪监督。通过检查促进了我市安全状况的改善。
三是开展了国债建设项目执法监察。对市18个国债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共梳理5大类56条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分别做出整改通知,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暂停拨付资金,暂停项目建设,暂停同类新项目审批等相应处理决定。在检查中,立案查处了一起国债项目违纪案件。
四是开展了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执法监察。我们与土地局、农业局和审计局对我市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征地补偿工作的开展,杜绝了拖欠、截留和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五是开展了建筑市场的执法监察。会同市规划局、建设局和综合执法局,对我市的建筑工地进行了全面的执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发出了监察建议书,并对严重违规的建筑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的管理。
六是开展了重大责任事故执法监察。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3件,使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明显减少。
七、深入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开展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行政许可法》活动。组织市五大班子、全市副局级以上干部和市属重点企业党员领导干部530多人观看了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关于两个《条例》的专题辅导录像;组织了全市副局级以上干部学习两个《条例》、《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会同市委党校举办了13期两个《条例》和《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班,共有2922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培训。
二是开展“公仆”意识教育。针对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所造成的政令不畅、“中梗阻”严重及部分干部特权意识、唯权意识较浓现象,从破除“官本位”意识入手,教育干部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做真正的“公仆”。市房产局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如何对待权力,增强服务意识”的主体教育活动,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三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对权力的错误认识,我们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摆正权力、金钱、利益关系,用好手中权力,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市北山街道、市地税局邀请老革命伤残军人金在万同志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感悟革命成果的来之不易。
四是开展示范警示教育。总结推广市公安局局长金光镇等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总结剖析尹成学、李铁成、王铁华、李淑云等反面事例,以案说法,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了不同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收到较好成效。
五是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开辟反腐倡廉专栏,印发廉洁自律手册,制发机关干部工作“十不准”,把廉政宣传教育向社会各个领域延伸,使崇廉尚廉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六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载体,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900份,共征求意见和建议42条,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1条,涉及案件检查工作意见和建议15条,涉及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方面建议7条,其他类建议9条。重新建立了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工作制度、接待制度、会议制度、廉政制度、保密工作制度,查处大要案领导包案制度、纪委监察局机关自我监督制约的若干规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车辆管理规定等15项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履行职责、遵守纪律、廉洁勤政等方面的制约和监督。注重加强纪检干部的培养、交流和提拔重用。今年以来,委局机关共有
2
名干部提拔为正局级领导,1名干部提拔为副局级领导,9名干部提拔为股级领导,2名干部参加了全市局级后备干部培训班,7名干部到发达城市进行了学习考察。通过制度激励和约束,营造了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敢于争先的良好氛围,形成了竞争协作、各尽其能、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推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提供了组织保证。
总之,2024年,我们按照上级纪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纪检工作新局面,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在履行职责、齐抓共管上还不平衡,一些工作还不够细;二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不足,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三是纠风和软环境工作还有待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高;四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广度、深度有待加强;五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等。今后,我们要认真研究分析这些问题,在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