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实用17篇)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1
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总结
今年以来,县畜牧水产局切实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实施《_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通过采取强化责任、依法监管、严防严控等措施,强力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正常运转并取得一定实效,确保了全县无重大动物疫情,无经营使用“瘦肉精”事件和食用畜禽水产品人员中毒事件发生,真正让全县人民吃上了“放心肉”。其主要做法是:
二、强监管,创环境。县畜牧水产局坚持严格执法,依法监管,严把“三关”,为养殖产品的生产、经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严把“源头关”。全面实施质量安全责任承诺制。全县规模养殖户、饲料、兽药经营户及畜禽产品经营户与县畜牧水产局签订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公开向社会做出承诺,明确违约者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运转。认真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强化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全县畜禽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特别是在禽流感、洪灾、生猪混合感染疫情特防期间,县乡两级采取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组、党员包户、动物防疫员包免疫技术等过硬措施,狠抓免疫、检疫、堵疫、消毒等工作,实现了全县“疫情不发生,人员不感染”的目标。二是严把“生产关”。督促落实规模养殖场(小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建立养殖投入品使用台帐,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指导监督养殖户科学用药,实现了对养殖规模场(小区)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监控。三是严把“流通关”。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管理。与工商、卫生、公安、质量、药监等部门紧密配合,联合执法,每月进行一次抽检,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饲料、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兽药经营实行行政许可制,对符合条件都经审核后予以颁证,对饲料经营实行饲料备案登记制,推行兽药、饲料市场准入制。大力开展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饲料、兽药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检,常年对县城定点屠宰场待宰生猪按3比例、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规模养殖场(户)商品猪开展尿样抽检工作。开展了蛋品“苏丹红”、水产品“孔雀石绿”的专项检查,对全县饲料和兽药门市、规模养殖户开展了两次专项整治,清理过期药品15件,霉变饲料315公斤,有效遏制了劣质兽药饲料流入市场。同时,抓好了“双认”工作,建立了郴州龙丰生态种养业有限公司无公害生猪养殖基地,推广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通过基地连农户,带动广大农户共同发展无公害生猪养殖。今年以来,全县共出栏无公害生猪5万余头,为广大群众提供了绿色安全的畜产品。
三、强准入,保质量。依照《_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强力推进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重点抓好了县城区域内畜禽产品准入制度的落实,确保了上市畜禽产品的质量。一是建立检疫检测制度。所有畜禽产品必须经过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二是建立查证验证制度。对进入城区农贸市场、超市的畜禽产品进行查证验证,凭检疫合格有效证明才可上市销售。三是建立例行监测制度。对定点屠宰场、城关市场和生源、新和兴超市的畜禽产品坚持例行抽检,及时反馈监测信息。四是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开展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全面推行诚信等级制度,每年开展一次肉食品质量安全诚信户评比活动,加强跟踪管理,规范了畜禽产品经营户的行为。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坚决进行销毁等无害化处理,造成危害的,将依法追究生产者、销售者及管理者的责任。今年以来,县城区域共检疫生猪4580头,肉品366吨,检出病猪13头,病死肉品2340斤,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2
>一、宣传培训工作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我站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结合我市安委办在全市**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引深宣传,通过电视、**、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提升他们的畜禽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和水*。二是参加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结合食品安全“五进”的要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的活动,**全体监管人员深入到企业、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进行面对面现场宣传引导。
半年以来累计宣传8次,电视报道10次,发放资料15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轮回宣传20余次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
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得到进一步提高。
2、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优化管理**,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经营单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瘦肉精系违禁药物行为。半年来,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1500余头份,屠宰环节抽检2500余头份,与养殖户、加工户、经纪人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死猪事件**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台、借助宣传**、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今年全面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清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管理等进行了**、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产地检疫历来是我局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由于基层人员待遇问题,基层检疫站所设施落后等问题。产地检疫未能够全面规范开展。随着新的******,我局解决了这一系列老大难的问题,促使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开展。我所在全市设立了七个检疫申报点,全市所有出栏、运输畜禽必须进行产地申报检疫,基层检疫员现场执法,做到了产地检疫出证率100%,耳标佩带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半年来畜禽检疫肉鸡70万只,牛856余头,羊17000余只,猪5万余头。屠宰检疫方面,我市有一所生猪定点屠宰场,六名驻场检疫员负责检疫,一是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实行主检负责制。二是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做到严把“五关”即入场畜禽查证验物关、宰前检疫关、宰后产品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关,确保四个100%,即进场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今年我们按照生猪屠宰数量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现已检测2500余头,全部为阴性。1—6月份共检疫生猪36000余头,检出病害猪8余头,并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自19xx年生猪定点屠宰开展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因检疫问题引起的肉食品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3
为了加强养殖场的生产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 认真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生产,依法经营。
2. 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各类养殖档案。
3. 严格按照处方、说明书对动物用药;绝不过量、超剂量甚至滥用
抗生素等药品。不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兽药,不使用假冒伪劣、过期、不合格的饲料。
4. 不在动物饮用水、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严禁添加的
任何物质。
5. 生产、饲养、销售健康的猪牛羊等动物;动物休药期间,不向屠
宰经营户出售。
6. 不使用“地沟油”和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剩余食物喂养畜禽。
7. 积极主动地配合、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畜禽出栏前
必须提前三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报检,经检疫合格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售。
承诺单位:
负责人(签名):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4
为保障我县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安全,规范养殖企业(小区)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安全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养殖企业(小区)必须履行的行政义务,请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
一、养殖场所具条件。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须做到:1.选址要恰当。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其他养殖场及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2.布局要合理。场区周围建围墙;生产、生活、办公区分开;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3.设施要配齐。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疫苗冷冻(冷藏)、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和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相对**的动物隔离舍。4.**要健全。有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5.开业要申请。建成后要向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备案登记,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开业。否则,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免疫必履行。养殖者应当**履行动物疫病**免疫义务。目前,****的畜禽**免疫病种,猪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羊有口蹄疫;鸡有禽流感,鸡新城疫;鸭、鹅有禽流感,经过**免疫的猪牛羊还要佩戴耳标。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引进动物要备案。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县外引进动物饲养的,应当向县动物卫生**所申报备案,取得合法的检疫备案手续(《重庆市动物调运备案单》),并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方可混群饲养。
四、市外引种要审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市外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必须准备好材料,取得市动物卫生**所审批同意后才能引进:一是输入地饲养场(1)动物防疫合格证;(2)隔离观察场所及养殖场*面图。二是输出地饲养场(1)动物防疫合格证;(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拟输出动物的养殖档案。。
五、种、乳用动物应检测。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否则,由动物卫生**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还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六、档案标识符要求。养殖场应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2.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3.检疫、免疫、消毒情况;4.畜禽发病、**和无害化处理情况;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否则,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收购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七、场地车辆要消毒。动物的饲养场地应当定期进行消毒。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等在装前卸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八、出售动物需报检。出售动物前,货主应向当地动物检疫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并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否则,处动物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按相关规定,商品畜禽的数量以出栏的检疫证明为依据享受国家相关**。否则,不得申报项目补助。
九、病害动物要处理。饲养过程中出现的病死动物和染疫动物,不得随意抛弃,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饲养过程出现的**动物和染疫动物,不得出售,否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十、发现疫情要报告。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十一、食品安全要牢记。认真遵守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安全使用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不得将人药当兽药使用,要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过期、失效的兽药、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餐厨垃圾饲喂动物。
十二、执法检查要配合。要如实向动物卫生**机构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不得阻碍动物卫生**机构进行**检查,不得阻碍动物疫病预防**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否则,由动物卫生**机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三、民刑责任要承担。违反规定,导致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违*物防疫、检疫规定,引发重大动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追究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养殖场业主一份,镇(办)畜牧兽医站一份,县动物卫生**所一份。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5
为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搞好我区菜蓝子工程,让市民吃上安全放心肉,特作如下承诺:
1.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标准生产,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2.恪守职业道德,坚定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
3.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制,不到疫区收购、调进畜禽,拒绝屠宰注水、病害和含瘦肉精等检测不合格的动物。
4.宰前、宰后配合动物卫生**机构搞好检疫检验。
5.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畜禽、病害肉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6.严格信息报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
本人将严守承诺,若有违犯,将自愿接受区动物卫生**所及相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个人):
年月日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6
今年来,我社区的综治(安全生产)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综治科的大力指导下,在社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有效的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治安良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作为基本工作目标。以平安社区建设为着力基础,努力开展“四防”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综治工作室的各项功用,加强治安防控功能和社区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按照加强管理、加强监督的工作思路,平安社区的创建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深入,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社区的综治工作确保三支队伍稳定不变,既专职治安巡逻队、“夕阳红”义务巡逻队、党员志愿者巡逻队。一年来,三支队伍分时间段24小时在社区内巡逻,专职和义务巡逻队共巡逻1000余次,参加人次4000余人/次,特别是对各敏感时段加大力度进行巡逻。同时加强对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完成了对355间出租屋和231间店面的普查登记工作。办理暂住证610余本,变更200余本。并做好出租房东申报工作,申报率接近80%。不定期的对重点出租房进行了清查,保证了居民群众的生活安定;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稳定。
二、加强物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小区安全感。
社区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普法知识宣传,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会,分发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把各种法律知识送到居民群众手中。一年来,社区共组织法律咨询会4场,分发宣传资料1万多份,社区还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学校,开展多种中小学生和广大居民群众法制讲座。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辖区居民安装单元防盗门,为居民提供低价防盗设备,联系市政部门给小区黑暗路段进行“亮灯”工程。同时,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给本辖区安装监控探头。
三、加强技防工作,努力控制小区发案数。
加强对专职巡逻队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不同时段、作案地点等案发特点,及时进行巡逻时间、巡逻方式的调整,来加强巡逻的力度。同时,在春节、“五一”、“十一”假期期间,均组织了党员进行小区内巡逻。社区通过三支巡逻队伍及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一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刑事发案率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一年来专职和义务巡逻队共巡逻1000余次,参加人次4000余人/次,全年受理刑事控案115起,比去年下降35。8%,小区92起,比去年下降33。8%,未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努力遏制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盗窃、抢劫等案件得到了有效控制,辖区的治安形势良性发展,居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得到提高。
四、加强消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社区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责任意识,教育和号召广大群众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一年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班4期,签定安全责任书48份,对7家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并进行定期检查,在节假日及时做好值班与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7
>一、宣传培训工作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我站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结合我市安委办在全市**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引深宣传,通过电视、**、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提升他们的畜禽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和水*。二是参加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结合食品安全“五进”的要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的活动,**全体监管人员深入到企业、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进行面对面现场宣传引导。
半年以来累计宣传8次,电视报道10次,发放资料15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轮回宣传20余次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
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得到进一步提高。
2、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优化管理**,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经营单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瘦肉精系违禁药物行为。半年来,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1500余头份,屠宰环节抽检2500余头份,与养殖户、加工户、经纪人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死猪事件**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台、借助宣传**、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今年全面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清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管理等进行了**、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产地检疫历来是我局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由于基层人员待遇问题,基层检疫站所设施落后等问题。产地检疫未能够全面规范开展。随着新的******,我局解决了这一系列老大难的问题,促使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开展。我所在全市设立了七个检疫申报点,全市所有出栏、运输畜禽必须进行产地申报检疫,基层检疫员现场执法,做到了产地检疫出证率100%,耳标佩带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半年来畜禽检疫肉鸡70万只,牛856余头,羊17000余只,猪5万余头。屠宰检疫方面,我市有一所生猪定点屠宰场,六名驻场检疫员负责检疫,一是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实行主检负责制。二是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做到严把“五关”即入场畜禽查证验物关、宰前检疫关、宰后产品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关,确保四个100%,即进场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今年我们按照生猪屠宰数量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现已检测2500余头,全部为阴性。1—6月份共检疫生猪36000余头,检出病害猪8余头,并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自19xx年生猪定点屠宰开展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因检疫问题引起的肉食品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8
xx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20xx年8月下旬以来,按照*《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及全省、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依照集中整治与**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基础工作、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提高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水*为目的,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部署周密,整治活动启动迅速
*和省、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后,县*迅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符合xx实际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为组长,县质监、工商、卫生等11个相关职能部门和8个乡(镇)为成员单位的xx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并在县质量技术**局设立办公室。**小组下设农产品安全整治、工业产品及食品生产企业整治、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等六个专项工作组。同时,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按照工作要求也成立了**小组,迅速启动了专项整治工作。20xx年9月5日,xx县人民*召开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议,标志着xx县的专项整治活动拉开了序幕。
(二)重点明确,任务具体,确立整治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xx县结合实际明确提出: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三大重点,努力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和猪肉质量安全整治6项专项整治任务,确保18个量化指标达标,全面完成9个100%目标。具体明确了辣子鸡、果蔬汁、白酒等产品为重点的整治产品,辣子鸡生产加工企业、白酒及中药饮片生产基地等为重点的整治单位,西*镇、盘江镇等为重点的整治区域。各乡(镇)人民*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又按照县*确定的整治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和部门特点,制定了乡(镇)和部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自的工作重点,确保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效防止和杜绝重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步骤,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整治活动
在整治工作中,xx县严格按照宣传动员、集中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实施,确保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xx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信息等渠道,大力宣传《*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全国、全省、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作用和意义。广泛宣传《*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特别规定》,及时报道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则通过集中设点,进超市、入企业、到农家,发传单、做工作等多种形式,将*和省、市、县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传达到xx的每个角落。宣传上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大多数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都知道了*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所要达到的工作目标,都明确了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宣传,迅速掀起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营造了*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据不完全统计,xx县启动产品质量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乡(镇)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共发放宣传资料35500多份,上报整治工作信息100多条,县整治办编印专项信息19期,县信息中心转发整治信息5条,县****专题宣传10余次。
2、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在整治活动中,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左右配合,认真履职,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各乡(镇)做到对辖区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负总责,在按照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开展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县质监、农业、工商、卫生、药监和商务等六个牵头部门认真履行各自法定职责,结合各自的专项整治任务,大力开展整治工作;县*、**、畜牧等成员单位结合整治工作的需要,积极投入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对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扩大专项整治影响面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县整治办认真履行办公室的职能,积极沟通、协调,及时反映和上报相关信息,推动了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整体推进,六项整治任务开展较好。
(1)由县农业局牵头对农产品质量进行安全整治
一是是抓好生产过程管理,开展“三品”认证工作,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对龙头企业要求建立田间生产档案,实行基地和投入品备案制,目前全县蔬菜种植大户建立田间档案达20%,水产养殖大户建档达15%;充分利用监测**,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规划管理,实行农业灌溉与工业排污分流;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规范使用化肥、农药;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申报认定及其产品认证工作,目前xx县已认定基地面积达55050亩,认证产品达9个;做好了供港澳蔬菜基地备案工作。
二是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确保农产品食用安全。今年9月份后,直接进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13批次,抽检蔬菜样品116个,合格率达100%。
四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规范经营行为。大力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生产经营规范性、产品质量安全性、包装标识合法性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
(2)由县质监局牵头对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整治
一是围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的整治和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普查、清理,摸清了全县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业底数。目前全县有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共13家,涉及到13类产品;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92家。对证照不齐的小作坊督促其向工商、卫生等部门及时申报办取。
二是全面清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建立14类重点产品企业质量档案,规范生产、加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在工作中,共清理食品标准13个,帮助建立执行标准6个,帮助制定企业标准1个,年审执行标准13个;对涉及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及时补充建立质量档案3家,全县13家涉及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了质量档案。
三是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充分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在整治活动中,加强了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食品质量进行**抽查。9月份以来,共计抽查月饼、白酒、辣子鸡等各类产品80余个样品,检验合格率。20xx年全年,食品抽查合格率达83%,较20xx年增长了个百分点;其它产品抽查合格率达,较20xx年增长了个百分点。
四是**检查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在整治活动中,共出动200余车次,400余人次,结合中秋、国庆等节日安全要求,检查各类生产加工企业200余家(次),对违法生产加工的19家单位**进行了查处,有效地规范了生产加工行为,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
五是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安全关,确保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原则,严厉查处无证安装、未检使用和无证操作行为,大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和消除,做好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切保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xx年,共**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两批近300人,有效地提高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率。
(3)由县工商局牵头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整治
一是与“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年”相结合,以“管源头、抓城市、强农村”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农村市场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七项**》,推进农村乡镇所在地小杂食店100%建立进货台帐**。向农贸市场、超市及村经营户发放了“索证、索票”盒1400份。
二是与“两节”整治相结合,加大查处力度,保障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在节日期间,出动执法车辆111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91人次,检查经营户929户,对违法购销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较好地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与“重点商品”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粮食、肉、蔬菜、饮料、糕点、烟类、酒类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食品整治,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力保市场稳定,确保人民消费安全。
四是与“清理无证经营”相结合,规范经营行为。对辖区进行地毯式清查,共取缔无证经营户4户,帮助办照36户,促进了市场主体进一步规范化。
五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把专项整治融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
(4)由县卫生局牵头对餐饮消费安全进行整治
一是摸清底子,为专项活动提供整治方向。通过全面清查,摸清了全县餐饮卫生安全状况。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经营户1518户,取得卫生许可证的1347户;生活饮用水企业实办11户;瓶(桶)装水生产、经营单位实办17户,**率;查出职业禁忌症患者11人,并全部进行调离。
二是**与服务并举,重在服务指导,促进卫生**档案和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的建立。按照“监管与指导相结合,指导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强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意识,采取多项措施,帮助、指导经营者单位建立健全卫生**档案、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
三是强化巡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餐饮消费安全。采取县乡联动、形成合力、围绕单项、带动全面的工作方式,开展以食品卫生许可证换发清理专项整治,大力清理无证经营行为,开展以餐饮业、学校食堂的专项整治,狠抓场所基础条件整改,做好节日期间、会议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严格要求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确保餐饮卫生安全。
(5)由县县食品药品**管理局牵头对药品质量安全进行整治
一是认真开展药品经营业状况普查、药品批发文号清理和再清册和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摸清全县药品经营业状况和重点药品状况,为专项整治活动奠定基础。
二是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规范药品经营业主体资格。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准入企业的资格**力度和法律法规的宣传
教育,从源头上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加大对药品抽检工作,为药品市场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县药监局针对容易掺假的中药材、饮片、违法广告品种、群众投诉多的品种加大了抽检力度。在整治活动中,共开展日常**抽检20批次,专项抽检16批次,送检8个批次,检验合格率为。
四是加强**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秩序。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的基础上,结合对重点监管药品品种的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努力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在整治活动中,结合节日安全检查、重点抽查活动,共出动检查车辆100余车次,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医疗机构近30个,药品生产、经营业160余家,查办案件60余件,严厉打击了药品经营不法行为,提高了药品质量安全,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6)由县商务局牵头对猪肉质量安全进行整治
一是强监管职能,重在服务,指导和帮助屠宰企业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定点屠宰厂规范建设、规范运行。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屠宰和销售行为,实现了“六个确保”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执法26次,联合工商、畜牧、卫生等部门执法191次,严格按照生猪定点屠宰、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和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等规定,坚决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逐步规范了生猪定点屠宰和猪肉销售行为,猪肉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对照要求,查缺补漏,做好总结提高工作
xx县开展产品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积极认真地开展了整治工作,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全县各专项整治办公室都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行认真自检自查,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面总结了各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成效及其具体做法及经验。同时,各级各部门还结合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符合实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在全县形成了打假治劣高压态势,整治工作成效得到了有效巩固。
>二、取得成效
xx县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做到**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专项整治工作6项任务、9个100%目标、18个量化指标得到了全面完成和实现,xx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一是摸清了底数。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了全县农产品质量、生产加工食品质量、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餐饮消费、药品质量、猪肉质量等基本底数及其质量状况,并相应建立了管理理档案,为全面实行监管、**和保障安全奠定了坚守基础。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9
我局自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以来,我县水产品质量明显得到提高,水产养殖农户质量安全意识**提升;我们以提高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为宗旨,以群众吃上放心的水产品,保障人们身体健康为目的,局*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作为目标考核任务,加强监管,健全**,通过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确保了全县人民水产食品安全,现就我局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健全机构
为顺利开展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切实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的**,年初我局建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机构,成立了以**魏崛为组长,分管副**周振元为副组长,水产、渔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水政监察、局办公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负责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产股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深入宣传,增强意识
为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水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全县人民水产品消费安全,我局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一是加强对生产环节的宣传;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主要**多次亲自带队,**有关人员深入到养殖场、鱼药鱼饲料销售点,通过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养殖用药标准》、《禁用渔药》等相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水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提高了水产品的质量,确保了水产品的安全。二是**水务局全体职工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了养殖农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利用水法宣传周,**宣传车,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广泛地宣传《水法》、《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意识。共出动宣传车xx车次,执法检查100余人次,张贴标语100余幅,通过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举办了各种培训班10期,参加培训的养殖农户3000多人次,发放各类水产健康养殖和无公害养殖技术资料12000多份,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监管,完善**
为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水产品,在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的**下,水利系统全体**职工积极投入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力度,确保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对鱼药和鱼饲料的监管。根据*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德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德办函[20xx]5号)和罗府办发[20xx]8号文件的要求,在全县水产饲料加工行业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专营和可能兼营鱼药及鱼饲料的销售点和水产养殖户使用的鱼药、鱼饲料及库存品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禁用鱼药和劣质饲料。二是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管理,从源头上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还不定期对全县水产养殖户的投放情况进行执法抽查。三是加强对水产品销售的管理。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全县各重点生产和销售水产品的场所的检查,确保了上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四是向社会公布水产品安全举报电话:0838-xxxxxxx,欢迎社会各界的.**指导,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后期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全县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培训,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教育,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水产品养殖生产的监管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水产品质量的**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鱼药、鱼饲料和水产品的检查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相关**,积极探索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罗江县委、县*的**下,努力工作,克服困难,进一步搞好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全力提高水产品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10
市近几年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 -总结
近年来,我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法规,强化责任、依法监管、严防严控,强力推进畜产品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全面实施,取得了一定实效,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经营单位71个,冷鲜肉(鲜肉)经营点85个,屠宰场24个,规模化养殖场53个。全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起,结案13起,结案率100%,收缴开销毁不合格动物产品吨,没收假劣兽药饲料货值万元。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合格率分别在85%、95%、90%以上。
一、精心组织上下联动
我市对畜产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的畜产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工商、公安、税务等十多个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为了充实畜产品安全监督执法力量,我们增配了必要的检验、监督设施。同时还以抓全员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结合部门实际,一是开展了岗位练兵和经常性的培训活动;二是加强了对执法及行政监督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三是通过案例分析,优秀执法文书的评比,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保障了畜产品安全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每年年初由市畜牧局组织召开全市畜产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并由市政府和市畜牧局共同对全市17个镇(办、场)签订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成效显著
三、配套制度加强保障
一是建立了入境兽药报检制度。兽药主要批发单位拟供兽药,必须提前上报市畜牧局畜牧业管理股备案审批后方可向兽药零售单位销售,有效的控制了禁用兽药及假劣兽药流入我市。
三是推行执法公示制,
公示各种畜牧业法规、行政许可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公开行政审批的依据和条件,审批的时限等。
四是践行执法责任制。把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分解给执法人员,并签订了《执法工作责任状》,认真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制和违法行为追究制,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公正执法的观念。
五是实行经营单位产品质量承诺制度。由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将承诺内容以及监督举报电话一上并墙,承诺不经营假劣、违禁兽药、饲料,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开展检查效果明显
一是彻底清查禁用兽药。根据农业部《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的要求,依法开展畜牧业行政执法检查,查收违禁药品、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兽药经营使用环节中存在的非法行为。截至目前为止,已组织专项检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275人次,没收金刚乙胺、阿昔洛韦、利巴韦林等禁用兽药73盒,基本杜绝了违禁兽药在我市的流通。二是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一是集中执法队伍力量严查乡镇非法经营生物制品行为;二是严防城区各店销售生物制品,派驻执法人员到各店每日不定时巡查;三是完善生物制品定点销售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制度。
三是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氰酸、羟甲基羧基氮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通过长期对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经营单位的`检查和整顿,近期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四是开展畜禽种质专项检查。加大对无证、无资质生产销售种畜禽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家畜细管冻精、胚胎等的监督抽查力度,有效净化我市的种畜禽生产经营市场。
五是开展养殖场用药安全检查。对全市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检查,一是检查违禁药品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现场抽查药品仓库和饲料仓库是否有违禁药品和污染饲料。二是检查无害化处理设施。重点整改消毒设施、病死畜禽焚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完备现象。三是检查畜禽养殖户用药档案。重点整改防疫、用药档案未建立、不完整、不规范情况。四是在检查中安排畜牧技术人员对畜牧生产投入品的安全使用进行指导。
六是进行产地和产品认证检查。加强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产品认证的畜产品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认证产品或备案产地的资质、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同时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力度,帮助养殖企业建立质量标准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目前我市已有永盛畜牧、杨桥蛋鸡等5个畜禽产品已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11
为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搞好我区菜蓝子工程,让市民吃上安全放心肉,特作如下承诺:
1.严格按照《_农产品质量安全法》、《_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标准生产,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2.恪守职业道德,坚定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行为。
3.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制,不到疫区收购、调进畜禽,拒绝屠宰注水、病害和含瘦肉精等检测不合格的动物。
4.宰前、宰后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搞好检疫检验。
5.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病死畜禽、病害肉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6.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
本人将严守承诺,若有违犯,将自愿接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及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承诺单位(个人):
____年____月_____日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12
为贯彻落实总公司“以质求信、业主至上、遵守法规,持续改进”的总体方针,以“抓质量水*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以提高“工作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为重点,全兴公司于20xx年全面开展了质量管理工作,从抓基础管理入手,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员工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从而促进公司整体质量管理水*全面提高。
>一.深入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完善今年体系文件换版,借着换版,将修改程序文件同规范公司内部分工作流程、明确部门职责划分结合在一起。使得质量体系更加贴近公司生产实际,为提高公司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起到更大的做用。
修改的文件有:质量手册、17个程序文件、4个作业指导书、11个质量检验表。
2、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活动20xx年9月份进行20xx年度内部质量审核及外审前的管理评审,20xx年10月份迎接外审组对我公司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复评审。
内审组在管理者**的**下对各部门、生产现场进行了审核,不合格项目填写了内审不符合报告单。
**了各有关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项进行了分析、研究,并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工作,按期确认和验证各部门的整改结果。
管理评审认为公司自去年的评审以来,在今年年初推行新版质量检验表格,加强了质量管理,为质量体系的运行和改进奠定了基础。
经过这几个月的体系运行,进一步证明了建立的质量体系是可持续的,有效和充分的。方针符合公司制剂和市场发展方向要求,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得到有效**和实施,均达到公司20xx年度产品质量目标值。结论是公司质量体系运行是持续有效的,取得了一定的绩效。
*时体系员随机对各个部门进行质量体系相关记录抽查,对填写不规范、记录缺失的,下发不合格通知,并督促改正。**组进行季度工作考核。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通过培训以使理解和掌握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考核和检查以使按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通过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外部审核检验运行效果。
>二.开展质量管理活动
“质量月”活动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积极性,提高部门人员责任心,相应总公司的活动,20xx年9月,我们继续开展了以“抓质量水*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利用张贴标语,板报,知识竞赛等各种方式加大力度宣传“质量月”活动,普及质量知识,以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营造产品质量零缺陷的良好氛围,并及时报道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车间的质量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产品合格率较前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加工过程工序交检一次合格率99%,成品一次检验合格率达到98%,产品最终出厂不合格率为零。
>三.强化车间、班组管理和现场管理
结合公司各个生产环节,完善专业管理与基础管理,为配合程序文件的有效执行,制定了更详细具体的作业指导书、检验指导书、工艺说明书等;为了真实记载质量活动的开展情况,制定了11份记录表格,用记录反映产品质量及质量体系运作情况,为满足质量要求的程序提供了客观依据,为质量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也是明年工作努力的方向
1、有时工作没有很好的条理性,不能很好的把握细节,可能是现场的工作很杂而不能抓到工作的重点,只有一步一步的把固定工作作好并对其他一些杂项工作做出很好的规划这样就不会有工作问题的遗漏。
2、一些需要沟通解决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包括外协不良的传达,现场不符合的指正与确认等。具体的工作中由于消息传达的延迟性、时间差等一些因素的干扰,出现沟通不及时。
3、一些相关工作的管理办法,管理方式的欠缺。需要对管理办法与方式进行反思,明确这些方式方法的目的与合理性,结合自身的实际工作来理解与完善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标准化作业,才能提高生产能力水*。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运用科学管理办法,学习先进经验,用于创新,培养骨干力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13
为保障我镇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安全,规范养殖企业(小区)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安全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养殖企业(小区)必须履行的行政义务,请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
一、养殖场所具条件。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须做到:1.选址要恰当。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其他养殖场及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2.布局要合理。场区周围建围墙;生产、生活、办公区分开;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8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3.设施要配齐。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疫苗冷冻(冷藏)、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和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相对独立的动物隔离舍。4.制度要健全。有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5.开业要申请。建成后要向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备案登记,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开业。否则,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强制免疫必履行。养殖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目前,国家规定的畜禽强制免疫病种,猪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羊有口蹄疫;鸡有禽流感,鸡新城疫;鸭、鹅有禽流感,经过强制免疫的猪牛羊还要佩戴耳标。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引进动物要备案。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县外引进动物饲养的,应当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备案,取得合法的检疫备案手续,并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方可混群饲养。
四、市外引种要审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市外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必须准备好材料,取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同意后才能引进:一是输入地饲养场(1)动物防疫合格证;(2)隔离观察场所及养殖场平面图。二是输出地饲养场(1)动物防疫合格证;
(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拟输出动物的养殖档案。。
五、种、乳用动物应检测。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还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六、档案标识符要求。养殖场应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2.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3.检疫、免疫、消毒情况;4.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否则,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收购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七、场地车辆要消毒。动物的饲养场地应当定期进行消毒。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等在装前卸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八、出售动物需报检。出售动物前,货主应向当地动物检疫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并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否则,处动物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
九、病害动物要处理。饲养过程中出现的病死动物和染疫动物,不得随意抛弃,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饲养过程出现的死亡动物和染疫动物,不得出售,否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十、发现疫情要报告。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十一、食品安全要牢记。认真遵守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安全使用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不得将人药当兽药使用,要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过期、失效的兽药、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餐厨垃圾饲喂动物。
十二、执法检查要配合。要如实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不得阻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不得阻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三、民刑责任要承担。违反规定,导致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动物防疫、检疫规定,引发重大动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追究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畜牧兽医站、养殖场业主各存一份。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14
为保障我县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安全,规范养殖企业(小区)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安全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养殖企业(小区)必须履行的行政义务,请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
一、养殖场所具条件。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须做到:1.选址要恰当。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其他养殖场及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2.布局要合理。场区周围建围墙;生产、生活、办公区分开;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3.设施要配齐。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疫苗冷冻(冷藏)、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和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相对独立的动物隔离舍。4.制度要健全。有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5.开业要申请。建成后要向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备案登记,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开业。否则,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强制免疫必履行。养殖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目前,国家规定的畜禽强制免疫病种,猪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羊有口蹄疫;鸡有禽流感,鸡新城疫;鸭、鹅有禽流感,经过强制免疫的猪牛羊还要佩戴耳标。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引进动物要备案。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县外引进动物饲养的,应当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备案,取得合法的检疫备案手续(《重庆市动物调运备案单》),并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方可混群饲养。
四、市外引种要审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市外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必须准备好材料,取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同意后才能引进:一是输入地饲养场(1)动物防疫合格证;(2)隔离观察场所及养殖场平面图。二是输出地饲养场(1)动物防疫合格证;(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拟输出动物的养殖档案。。
五、种、乳用动物应检测。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还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六、档案标识符要求。养殖场应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2.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3.检疫、免疫、消毒情况;4.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否则,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收购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七、场地车辆要消毒。动物的饲养场地应当定期进行消毒。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等在装前卸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八、出售动物需报检。出售动物前,货主应向当地动物检疫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并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否则,处动物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按相关规定,商品畜禽的数量以出栏的检疫证明为依据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否则,不得申报项目补助。
九、病害动物要处理。饲养过程中出现的病死动物和染疫动物,不得随意抛弃,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饲养过程出现的死亡动物和染疫动物,不得出售,否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十、发现疫情要报告。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十一、食品安全要牢记。认真遵守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安全使用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不得将人药当兽药使用,要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过期、失效的兽药、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餐厨垃圾饲喂动物。
十二、执法检查要配合。要如实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不得阻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不得阻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三、民刑责任要承担。违反规定,导致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动物防疫、检疫规定,引发重大动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追究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养殖场业主一份,镇(办)畜牧兽医站一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一份。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1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品牌培育及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紧紧围绕部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通过结合工作实际,进扣工作思路,努力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根据通知要求,现将20xx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州农牧农村局关于做好20xx年第三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和藏族**州农牧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结合县农产品市场“点多、面广”、人口基数、屠宰市场经营主体数量等实际问题,以种养殖企业、城区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进行检测,抽取了50批次具有**性的样本,所有被抽样样品均合格率为100%。抽取了蔬菜5批次具有**性的样本,蔬菜5批次为,猪肉5批次,检测结果有1个样品(芹菜)不合格,已进行处罚,其他样品均合格,合格率达99%,现已完成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全县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推进加强农产品安全监测保障工作,切实维护民众“菜篮子”安全,促进农产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2、截至目前已取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5个(黑青稞、牦牛、藏香猪肉、牦牛肉、酸奶),同时正在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紫皮大蒜、无筋豆)“福地”区域公共品牌正在有序推进申报工作。
3、合格证开具情况,截至目前开具总张数499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吨。同时,建立90家主体名录、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和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试行合格证**对象的生产主体名录。
4、为认真履行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职责监,维护好农产品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农畜产品,加强了蔬菜农药残留、肉类瘦肉精等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并且把检测样品及时报送州农安中心。利剑行动: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产品,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种养殖户,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蔬菜水果禁用农药的行为。截至目前我县共抽检农产品品种96个,样品192个,其中合格样品192个,合格率达97%以上。
5、截止到目前,已处理131套动物病变内脏已按时按量的完成阶段性清运、人工填埋、随埋随填随合无害化处理工作。
6、目前省州正在对接智慧动检和一体化*台的衔接,完成对接后使办理检疫手续更加方便、便捷、准确,实现了“现场办理、快速出证、”的模式,稳步推进我县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引领畜禽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解决了农民群众办理流程复杂,办理周期长等问题,追踪溯源逐步成为现实,截至目前完成了21541头牲畜经检疫合格后出栏任务,其中包括定点屠宰检疫合格牲畜2517头,冷鲜猪肉210吨,顺利完成检疫工作保障了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安全肉。提高了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
>二、执法情况
联合工商等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出动300人次执法人员,联合检查20余次,非洲猪瘟期间开展乡镇、学校非洲猪瘟防控排查15次,发放资料500余份,联合渔政部门执法检查12次,发放资料700余份,办理动物检疫案件2期,渔政案件1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期,进一步确保了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等7部门,州农牧农村局、州市场*等7部门**部署安排,针对我县农产品,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深入治理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的兽药、停用兽药(以下简称“禁限用药”)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让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超标问题有效遏制,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16
全面深化**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本局**的正确**、****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1、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抽查检验力度,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于20xx年9月底、十月初**相关人员对我县4个蔬菜生产基地以及3个茶叶生产基地**巡查。中秋国庆期间我县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情况,**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尤为重要。为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重要载体,确保主要
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基本思路
畜禽产品执法工作总结17
在局*委、行政的正确**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质检站的工作人员积极为“三农”服务,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工作,做到了以安全为核心,多方位进行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争取局*委及各级*的****,加大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并列入局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印发资料20xx多份;利用科普集市进行宣传,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在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期培训,大力推广水稻、湘莲、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栽培技术。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四、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
建设好了青山、锦石、中路铺、乌石等6个水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10万亩,其中中路铺绿色大米基地面积2万亩,青山桥3万亩。有5个千亩以上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即响水乡红莱苔基地,面积xx000亩;河口、白石、谭家山、花石等乡镇的湘莲基地,面积5000亩;羊鹿茶场的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000亩;白石乡优质西瓜基地,面积20xx亩。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加强
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六、认真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