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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枣庄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5-05-14 13:18:01 作者:官方发布 浏览量:
2025年山东枣庄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已公布,相关事宜详情如下:为做好我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枣教发〔2025〕3号)精神...
2025年山东枣庄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已公布,相关事宜详情如下:



  为做好我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庄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教发〔2025〕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原则,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采用网上录取方式进行,艺体专业生、指标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结果与各高中学校人工录取结果进行比对。


  二、录取学校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枣庄三中新城校区、枣庄一中、枣庄二中、枣庄八中、枣庄十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


  第二批次录取学校:枣庄三中国际部、滕州三中、滕州五中、滕州十一中、滕州二中新校、滕州善国中学、滕州实验高中、滕州英华高级中学、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高中部、滕州新科高级中学、滕州英才学校、枣庄五中、薛城区舜耕实验学校免培养费(政府购买学位)、薛城区舜耕实验学校、枣庄现代实验学校、山亭区实验中学、枣庄十六中、枣庄四十六中、枣庄九中、辅仁高级中学、枣庄二十一世纪学校、枣庄市中育才实验高中、峄城区峄州中学、峄城博文高中、台儿庄安泰高级中学、台儿庄运河实验学校。


  三、录取要素


  依据学业水平成绩、考生志愿、考生类型等要素进行录取。


  (一)学业水平成绩。折合后的中考总成绩为6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卷面原始成绩计入,满分各12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折算后满分分别为70、50、45、45、30、30;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满分50分)按照测试成绩得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美育、信息科技、实验操作等级作为录取的限制条件。


  (二)考生志愿。在考生填报的志愿范围内录取。


  (三)考生类型。艺体专业生:为培养具有丰富文化底蕴、“合格加特长”的学生,可对不同类别的艺体专业生单独划线录取。艺体考生一志愿未被录取时,其文化课考试分数降低20分后参与第二和第三志愿普通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对象为已被自主招生学校拟录取,并上报市教育局核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总成绩不低于该校普通考生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美育、信息科技和实验操作均达到C级及以上。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所填报普通志愿的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按照指标生和普通生再录取。指标生:对符合招生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美育、信息科技和实验操作均达到D级及以上的应届在籍非择校考生,实行降分控制录取。应届在籍非择校农村学校考生多降30分,应届在籍非择校城区学校考生多降15分。普通生:按区(市)政府、市教育局审核并公布的普通生招生计划录取。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美育、信息科技和实验操作均达到D级及以上。


  四、录取顺序


  已被“3+4”本科提前录取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再录取;已被所填志愿的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一)考生如被志愿一录取,则不再参与其他志愿的录取。


  (二)如志愿一未被录取,考生折算后的中考成绩减少20分后参与志愿二的录取,如被志愿二录取,则不再参与志愿三录取。


  (三)如志愿一、志愿二未被录取,可按照参加志愿二录取时的成绩参加志愿三的录取,不再重复减分。


  (四)如上述志愿均未被录取,可参加第一轮录取后有剩余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补录面向报考普通高中且达到低录取控制线但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学校的补录分数线一般不低于该校第一轮录取分数线,以不影响第一轮录取结果为准。(五)艺体专业生考生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按照普通生参加后续志愿录取。录取相关示例见附件3。


  五、录取报到


  2025年7月10日前发布考试成绩和被录取学校,具体查询时间及网址以枣庄市教育局公告为准。


  7月15日前,全部报到完毕,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到,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反馈的录取数据库录取,对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三对照”,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凡市教育局录取数据库外的考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凡信息与本人不符者或问题学籍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冒名顶替者取消注册资格,并启动倒查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保障


  1.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各区(市)教体局、市直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初中在校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严禁招收借读生、择校生。在录取数据核实无误、学校编班后,报省教育厅审核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2.规范学生学籍管理。认真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杜绝“人籍分离”,严禁抢注学籍。不得为未进入录取数据库的学生,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超计划招生以及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


  3.加强学生信息管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招生数据仅限于内部招生工作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拷贝、泄露学生成绩等数据。接触录取数据的人员要签订《枣庄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数据保密诚信书》(附件1)。


  4.严格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引导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5.规范招生秩序。各区(市)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6.严格成绩保密。考试成绩属于考生个人隐私,除本人进行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严禁炒作“中考状元”和“中考升学率”,不得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区(市)、学校、教师的依据,不得给区(市)、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7.实行阳光招生。进一步提高录取工作透明度,多种途径宣传录取政策,实时公开录取过程,积极拓展监督渠道,做到政策讲透、过程看透、结果通透。各区(市)教体局、市直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提前预判关键节点,及时关注舆论方向,充分做好招生录取宣传引导,全力维护好有序稳定的招生录取环境。市教育局将实时关注舆论动态,对于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录取过程不规范、舆情处置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市教育局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点击查看


  1.枣庄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数据保密诚信书


  2.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3.录取相关示例及录取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