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廉政准则》的感悟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领导干部履职行权的基本守则。在笔者看来,《廉政准则》具有以下特点。
《廉政准则》反映了现实。关于职业道德,我们经常讲到的有师德、医德、商业道德,那么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是什么呢?当数廉政。关于廉政,领导者每天都应当揽镜自照,看有无逾矩行为。以前,对于领导干部吃点喝点、经济方面贪点占点、裙带关系关照一点的问题,只要工作成绩突出,或者没有东窗事发,似乎还可以用“小节问题”搪塞,言语间暗示其本质还是好的。如今将这类行为纳入到八个“禁止”之中,是非立判的程度立即变得严重起来。以前,从中央至地方有各种各样规定、禁令,内容交叉、层次不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系统性。如今,《廉政准则》将各种规定概括成八个“禁止”、五十二个“不准”,这既是预防针、安全帽,也是高压线、警戒线,领导干部惟有用以免疫自律,才不致日后翻车落马。监督部门唯有严格依规处事才堪称履职到位。
古人说:“上贪则下赃,上廉则下洁,上行则下效”。《廉政准则》正是看准了这一点,将适用对象锁定为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照对象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党员领导人;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抓住了廉政建设的关键。当然,这并不是说其他人就不需要遵守廉政准则,而是集中力量从关键点切入,进而带动其他。
《廉政准则》顶住了软肋。有人说,“当官”也是一种高危职业,其原因有二:一是公共权力涉及政治、经济、建筑、文化各个领域,处于利益博弈的漩涡中央,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吸引力极大;二是领导干部权力越大、约束越少,职位越高、教育越缺失的状况较为突出。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就有一句名言:“不怕官场上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这句话生动地诠释了侵蚀者的张狂、当权者的危险。《廉政准则》直面人性的脆弱,深入解剖“以权谋利、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任用干部、为身边人谋取利益、作风不良、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六大问题,向领导干部敲响警钟。领导干部如能时刻牢记并身体力行,便可以神清气爽地做一个人民公仆,履好职、行好权、服好务。
《廉政准则》出台以后,全国各地加大宣传力度,掀起了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高潮。为进一步落实好《廉政准则》,中央将在近期出台《实施办法》,对违反准则的行为提出更为具体的处理办法。这一系列立法动作彰显了法制精神,闪耀着民本光芒,是反腐败斗争中一记漂亮的组合拳。唯其如是,才能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绷紧廉洁自律的弦,才能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最终胜利,才能促进党风、政风、民风更为清新明朗。